第一次见庄叔的时候,他很有精神。
庄叔现在六十多岁了吧,神采奕奕,很有精神。与平常的老人不同,庄叔没有因为所谓应酬而挺着的啤酒肚。
庄叔喜欢游泳,而且游的很好。他对游泳的理解很到位,造诣很高。
从外貌上来看,他的身体略微瘦了些,但可以清晰的看见肌肉的棱角,线条。庄哥笑起来很有感染力,很阳光,暖人心脾。
庄哥有一条腿不灵活,走起路来一颠一颠的。不过他倒是半开玩笑的说,要不是因为这腿的问题,他也不会喜欢上游泳。
或许最大的惊喜是,因为游泳,他的身体也在慢慢的变好。甚至连那条病腿也有了好转的迹象。
那个时候我就笑着说:要是你的腿好了,那你不就可以早上打球,下午游泳,晚上带孙子吗?多好!
是啊,多好。
庄叔自己经营一家店铺,平常给儿子打理。平时有事没事就去那里坐坐。他一天的所有时间里,除掉吃饭洗澡睡觉,游泳,带孩子之外,剩余的时间他都在写书。
是的,庄叔喜欢写故事,他喜欢写一个一个故事。他说这本书从他中学的时候就开始写了。那个时候也没有电脑,只能手写。因为要学习空闲时间也不多,所以基本就是周更。
当然,这周更也就是给自己旁边的家人朋友看看而已。这让他们到现在还保持有有看庄叔小说的习惯。
后来有了电脑,庄叔就去学习打字。五十多岁的人要学好打字不容易,但庄叔还是克服了这个困难。现在基本能够保证一天至少两更。
庄叔的小说也就大概一百六十多个人看。有一百五十多人是他的家人朋友,剩下的十几个就是纯路人了。也是不容易,从一开始更新追到现在,也是挺不容易的。
庄叔已经坚持了几十年多年了,大半辈子都花在这本小说上了。庄叔说,他没理由完结。又不是写不下去了。
这段时间,网络上有个作者很火。他开了一本新小说,得到了大量粉丝的追捧。现在网络上,他的热度已经和一些当红明星没什么两样了。
庄哥,这情节好想和你的小说有点像啊?
爸,我好像看到了一本和你的小说很像的小说诶。
弟,这是你的新小说吗?
种种疑问声不断传来,庄叔也点开了那本小说。
后来我再一次见到庄叔的时候,就是在法庭上了。
庄叔站在原告的席位上,怒目看着眼前这个戴着眼镜的书呆子。
你为什么要抄袭我的小说?庄叔怒不可遏的质问。我我哪有?!书呆子明显有些底气不足,他支支吾吾的说道。
倒是被告的辩护律师瞥了一眼庄叔,然后冷静的说:叔,你先坐下来。根据我们的评估,这位作者确实是没有抄袭您的作品。
胡说!法官你看他刚才的样子!明显就是心里有鬼!一旁庄叔的妻子猛地跳起来怒斥。
安静!法官重重的敲了一下锤子。
你们胡说!大大他才没有抄袭呢!大大这么有才华,肯定不会抄袭的。一个少女在底下说。这是站出来的第一个粉丝。
就是。你们看大大多文质彬彬,一副书生的气息跃然纸上。反观对面这位大叔喂,你的菜卖光了吗?一个青年嬉笑道。
你们给我安静!法官狠狠地敲了一下,声音响彻了整个法庭。
大家都愣了一会儿,然后下面就有一个青年跳起来说:胡说!就是要来赚流量的!我们看过你的小说,根本就是不入流的东西,不登大堂。也就一百多个人看,而大大的书你现在知道有多少粉丝吗?说出来吓死你,将近一个亿!就是每个人朝你吐口水,你都会被淹死!
来人,把刚刚几个闹事的抬出去!
一群警察走上来,把刚刚三人团团围住,强迫他们离开。
不过这番举动倒是引起了冗你们的不满,观众席的声音越来越嘈杂,越来越大,并且趋于统一。声势浩大。
而那个书呆子,已经完全没有刚刚那幅紧张的模样了,反而是自信满满,还笑着看了庄叔一眼,默默的喝了一口水。
庄叔默默的叹了一口气,然后缓缓的从位子上离开。他看着台下的所有人。
庄叔说,他们有要说给那个人听。他就是在这里,在嘈杂的环境里面说几句不雅的话,说的小声点,不会影响到他们。
我的小说,从我初中的时候就开始写了。到现在也有几十年了,更新了将近要有一万章,也有大概将近上亿个字了。
我知道,我的小说不是很好。相比于大才子,我这不过是一个不入流的老头子,在小说里面发发牢骚。
对,对。或许是我错了,我不应该占用大家珍贵的时间,在这里浪费大家。
我也没有想到,或许这一切不过是我的想象,想象罢了。没有抄袭,没有!谁都没有。
俗话说得好嘛,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是嘛,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庄叔默默说完之后,就坐到位置上面。静静的看着依旧嘈杂的观众席。
庄叔他浑身颤抖,满脸通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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