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七章复仇
这是一种可怕的复仇,给乞丐复仇的,一定也是乞丐,这毫无疑问就是了。
死得是一个什么样的乞丐,房俊也是挺好奇的。
第二天中午时分,杜怀明带着一个目击者来见房俊了,是一个头发稀疏的老头,他目睹了那件事情,时间是在晚上。
马车行过偏僻的小街,疾驰而来,撞死了一个乞丐,而尸体被一个衙役给带走了。
是个什么样的乞丐?
房俊皱着眉头,乞丐的命,在大多数眼中,是不值钱的,死了就死了,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就是了,就好比,路边死一条狗一样。
长安也是有乞丐的,有时候,外客来朝贡,他们会被暂时驱除出去。
房俊也是接济过乞丐,封建时代,活不下去,行乞的人,是大有人在的,长安还好一点。
在长安行乞,基本上是不会被饿死的,不过想要每天都吃饱,那是不可能的,受人欺辱,十分正常不过了。
一个女的,年纪看上去也不大,可能也就十二三岁吧!她好像有一个哥哥,经常看见两人要饭。
目击者老头回答。
房俊算是清楚了,这是怎么一回事情了,人家的妹妹被马车撞死了,当事人没有受到任何惩罚,也没有任何补偿,只需要买通一个衙役,就万事大吉了。
这换了任何人,他也是想不通的啊!这肯定是要复仇啊!
房俊给了目击者老头一百两银子,而后对方就告退了。
大人,赶紧行动吧!我们立刻把全城的乞丐抓起来,不信找不到他。
杜怀明激动了起来。
这也是太不公平了吧!那些人难道不该死吗?
一旁嫚儿来了这么一句,有些不满。
按照大唐律,这属于无意杀人,当事者可判处三年苦役,但是收买官吏,可以直接判死。
房俊说道,他有些为难,他有些同情对方,只是这手段太过残忍了,况且,冤有头债有主,那些死去的可怜婢女,是无辜的啊!
人还是要抓得,正所谓,冤有头债有主,那些婢女是无辜的,此人必须得抓起来,处死。
房俊下定了决心,还是要进行抓人的,这相当有必要的事情。
公子,对方可能远走高飞了。
嫚儿来了这么一句,不是没有这个可能,按照正常的思维,犯下如此大案,自然是要逃之夭夭的,这才是正确的决定。
应该立刻发下海捕文书。
杜怀明说道,他们的时间已经不多了,必须要抓紧时间,否则,就只能推出替死鬼了,这还是有风险得,万一露馅了,可就麻烦了,属于欺君之罪,别说乌纱帽保不住,还有可能人头落地。
你们都错了,对方肯定还在长安,别忘记,年关已经不久了,对方肯定是会上坟的,我们可以进行守株待兔。
房俊说道,除夕前后,按照惯例,是需要给死去的亲人上坟的。
这个乞丐,必然为之。
可是大人,我们没有那么多时间,等到那个时候,距离年关,可是还有一个多月,超过了我们破案的时间的。
杜怀明说道。
不是有替死鬼吗?不管怎么说,先推出去再说,事情要做得干净一点,不要留下任何口实,在天牢中,就处死,不必公开处斩,然后就说,对方畏罪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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