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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四章 金豆
    “闵兴,你一路保重。”

    沉默半晌,秃顶男人抬起头,微笑着对闵兴说。闵兴有些吃惊,憋了半天,他真打算什么也不提?那倒也简单了。

    闵兴松了一口气,拱手道别:“大叔,后会有期!”

    秃顶男人笑容一凝,眼神变得落寞,灰溜溜地转过身。闵兴也不点破,转身也要离开。

    “闵兴,请留步!”

    身后一惊,闵兴扭过头一看,秃顶男人冲过来拉住他,焦虑地说:“你就这样走了,往后灵儿怕是再也遇不到合适的人了,我们古族这一脉该怎么办?闵兴,请你办完了事就回来,我将灵儿许配与你,如何?”

    “大叔,我自由惯了,喜欢闯荡,哪里能在这山中久留,这件事实在是没办法答应你。不过,你的心思,我已经了解了。我有个铁杆兄弟叫常自成,博学多识无所不知。他比我心静,能长久地陪着灵儿。事成之后,就把他带来和灵儿相处试试,你看行吗?”

    闵兴被他的殷勤吓住,直接把常自成搬出来了。

    不过,他也不是一时心血来潮,整整考虑了一天。

    比起自己,常自成人品相貌都不错,而且他愿意出世而居,比自己合适多了。毕竟,灵儿一家是不会去外面生活的,必会留人在此长久居住,常自成是最合适的人选。

    至于灵儿的阴寒体质,精通医学的常自成必然有办法调理,不会让秃顶男人失望的。

    秃顶男人一听,眉头便渐渐舒展开来。闵兴向他介绍了常自成的种种优点,他听了更加满意。灵儿不能延续血脉,是这一家人的一桩心事。闵兴这么一说,一下子解开了心结。

    “不过,他要是像你一样不愿意怎么办?”秃顶男人脸色一变,突然想起了棘手问题。

    闵兴挠了挠头,安慰道:“你放心,我了解我的朋友。灵儿这么漂亮,他肯定喜欢。我先多说几句好话,再将他领来和灵儿相处,会有好结果的。”

    闵兴说得是真心话,灵儿确实落落大方,是常自成喜欢的类型。她一定能打开常自成有些自闭的心,和他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不过,这一切都得等我完成了任务。大叔,你得给我一年的时间。一年以后,我才能领着他回来。”闵兴郑重地说。

    “那好办,我活了几百年了,还在乎一年。弹指一挥间,根本不算什么。”秃顶男人满不在乎地说。

    “好,那就这么定了,你快回去吧。”谈妥之后,闵兴终于可以告辞了。

    想不到,原本简单的告别,居然搞出这么一堆事情,幸好有备而来。

    秃顶男人眉开眼笑,脚步也变得轻快了,很快就挥手告别离开了闵兴的视线。闵兴如释重负,收拾心情上路了。

    这时,太阳已经爬上山坡,满山的碧绿沐浴在阳光下。仰望天空,天空蓝的仿佛洗刷过一般,欣欣向荣。

    烈天翼刚刚撑开一角,便被他有意识地收敛了。微风吹过,闵兴的心情极好,打算徒步走一走,让自己近距离接触这片清新的山景。

    闵兴沿着曲折的小径,往东边山脊处前进。

    当他绷紧肌肉,开始全速启动的时候,没过多久,便登上了东边的山坡。在山坡上,他看见一个模糊的身影,停住了脚步。

    “再见!”秃顶男人挥动手臂,朝他大声喊道。

    闵兴扬起笑脸,朝他的方向挥了挥手。再次道别之后,闵兴爬上身边的一棵树,站在枝头瞭望片刻。紧接着,整个人便纵身跃起,消失在密林浓郁的雾气中。

    耳边是与树枝擦碰发出的沙沙声,和西风呼啸而过的摩擦声。

    闵兴聚精会神,全速前进的同时,留意着路过的风景。在雾气掩盖下的能兽森林渐渐卸下了伪装的面纱,展现出真实的面目。

    一路上,他并没有见到体内结有兽晶的能兽,偶尔遇到三两只低阶能兽,也是自觉地远离而去。能兽也有感应,知道闵兴的实力在自己之上,便自动避让,不想惹麻烦。

    不过,这样徒步前行,也并非完全没有收获。

    绕过一块高地,来到一处青色与蓝色交汇的地带,他发现了不少从前没有见过的果子。能兽山脉有一些特殊的果实,生长在不同的区域。这些果实和能兽一样,拥有不同的属性。

    在这一带,闵兴便见识到了某种特别的果子。

    缓步走到一簇草堆中,闵兴找到了一粒饱满圆润的果实。果实被青色的外皮包裹着,将其剥开之后,才呈现出深蓝色的果肉。一般人根本发现不了青色外皮之下,是一颗饱满多汁的丰盈果肉。

    手指轻轻一捏,深蓝色的汁水从中渗出,散发着奇特的味道。

    “水属性琉璃果。”闵兴将果子拿在手里仔细观望,果肉确实如同琉璃般光泽流动,散发着超凡脱俗的光泽。

    “可惜,我已经提纯了水属性兽晶,要这果子用处不大。不然,倒是可以放在包裹里,以备不时之需。”闵兴摇头叹息。

    调过头来四处看了看,这满地青衣包裹数量不少的琉璃果。不同属性的果实都是成片生长的,不会单独结出生长。

    闵兴在草丛中漫步,随手捡了七八样杂草模样的药材,都是他预计未来提纯兽晶时所需的材料。闵兴越来越觉得,没有使用烈天翼是对的,他已经来到了遍地是宝的地方。有些药材,乍看一眼平淡无奇,需仔细研究方才能识别好东西。

    若是在空中俯瞰,十有**会错过。他就这样走走停停,过了几个时辰。

    中午时分,他走到一片平坦的山丘。山丘的形状很独特,像是一只飞碟,看起来光秃秃的,没有多少绿色的植物。毒辣的太阳直射其上,一点遮蔽也没有。

    不过,对闵兴而言,阳光照在身上并不会灼烧。若不是近来气候改变,他会更加喜欢被这样的光照耀。

    从进入能兽山脉到现在,不过一月左右的时间,自然环境进一步恶化了。

    闵兴猜错,这可能是因为刘墉研制的毒药在快速污染大气,也可能是因为自己越来越接近天燧火山。从内心的愿望出发,当然愿意是第二种原因。

    不过能兽山脉地域辽阔,不过刚刚提炼好两粒兽晶,目标的达成可谓遥远无期,即使离天燧火山近了也没有意义。

    加快了速度前进,酷热阳光照耀下,地面一片金黄,反而显得有些模糊。

    一片混乱中,闵兴定睛一看,不远处一条狭长的细线,颜色和别处的金黄依稀有些不同,排成一排,格外的刺眼。靠近细瞧,原来是一堆金黄的杂草,在随风摇曳。

    眼前的金黄,让闵兴一阵狂喜。

    如果说,别的地方是因为地面干燥才呈现金黄色泽,这一堆杂草却是不一样。这些杂草似狗尾巴草,只是茎倒没有那么纤细,比狗尾巴草粗壮,而且更加的长。

    杂草毛茸茸的柱头像一团棉花,松松软软,向外发散出金光。闵兴伸手揉搓这一团柔软,从中摸出了一粒粒的晶子,像是大小一致的金豆。

    捧在掌心,闵兴一看便知,这都是金属性植物,每一粒都价值连城。金属性的植物是他需要的所有炼制材料中,最值钱的一种。

    和之前遇到的水属性果子一样,这些金属性颗粒,也是成片出现的,若是离开了这里,怕是再难寻觅到。

    闵兴蹲下身子,不厌其烦地揉搓每一个柱头,不想浪费宝贵的材料。可是没过多久,他就发现了,想要将这一排的金豆全部收入囊中,是绝对不可能的。金豆单个颗粒虽小,但是集中起来数量甚多,包裹根本装不下。

    “怎么办?要不然就带一部分算了?”闵兴遗憾地闷闷自语道。

    提炼金属性兽晶条件最为苛刻,这么重要的辅助材料,到底带走多少合适,他也无法确定。

    “有了!”陡然间,闵兴眼前一亮。

    暴殄天物实在是罪过,万一误事了更加追悔莫及。不如想办法提取精华,将所有的金豆集中起来,凝聚成丹,问题不就全部解决了吗?

    想到这里,闵兴加快了速度,他要将所有的金豆剥出来,一粒也不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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