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羽生温瑞二人就这么被方昊收到了麾下,开出了年薪两百金币的酬劳,让二人惊喜的同时,又满是惊愕。
写稿?
那是什么?还是这小人书吗?
“少爷,是继续写这小人书?还是?”梁羽生不由开口问了一声,很是疑惑。
难道这位少爷也好这口?
方昊淡笑着看着二人。
“不不不,本少爷要带你们玩一个更高级点的东西,这小人书太不上档次了。”方昊说道。
“档次又是什么?”这一次是郝建开口问的,他越发的感觉自己要跟不上少爷的思路了。
这个词以前好像没听过。
“就是一种更高级的玩法而言。”方昊解释道。
“你们这小人书,才多少人买?跟着本少爷,以后你们写的东西可以让整个禹州城的人都看到,并且每日购买!”
听到这话,一群人更是疑惑了,真不知道少爷这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
他们这种小人书,也就在贫民区,在普通人手中有点市场,稍微富裕一点的人都不会购买这种小人书。
可能就是方昊的那个词。
不上档次!
“那是什么?”温瑞虽是一介女子,但也好奇了起来。
在几人的注视下,方昊笑着回应了两个字。
“报纸!”
又是一个他们无法理解的词汇。
“报纸又是什么纸?是什么东西?”
方昊知道这些人不能一时半会接受的了,当即索性给他们好好普及一下这报纸的功能。
这也是方昊从他们小人书上面突然间想到的。
把报纸搞出来倒也不错,这就是传说中的纸媒。
可不要小看这东西的威力,它可是能够引导舆论的重大杀器,运用的好,可比千军万马。
带动人心的东西。
自古以来,这种东西大都掌握在官方手中,但这个世界竟然没有,联想到之前方昊想方设法造势的内容,方昊觉得若是有一张报纸存在,定然可以让一些消息更广泛的传播出去。
舆论,可以造就的更大!
相比于小人书,报纸更便捷,也更便宜。
上面可以刊登禹州城每一日的大事件,还能刊登一些特殊的小说故事。
更可以刊登一些诗词歌赋。
当然,最主要的还可以打广告!
广而告之,也是报纸的一大威力。
反正自己是要出书的,索性这报纸也一起搞起来,眼前的梁羽生和温瑞这对小情侣绝对有这个能力。
引人入胜的大标题,一看就是标题党的狗仔,非常适合这种事。
再加上温瑞的辅助,更是没问题。
借助伯爵府的财力,方昊绝对相信可以在这禹州城内流通下来。
一番解释,几人总算是明白了起来,隐约间有些期待了。
“少爷,这个小人可以做,也保证可以写出最精彩的内容来,就是小人这印染人手设备都不够啊。”梁羽生开口说道。
“没事,需要什么告诉本少爷,本少爷都给你筹备好,另外可以发展一些狗仔,帮你们打探禹州城的各种大事,明天给我一个初稿,我要看看。”方昊直接点头应了下来。
梁羽生温瑞二人似懂非懂的点点头。
打探消息他们懂,但这狗仔是什么意思?
有点像骂人,但看方少爷这意思,好像也不是,很奇怪的词汇。
不过,就这般的,他们的工作算是确定了,为了方便方昊直接给他们留下了一千金币作为活动金,今天就开始工作,该说的方昊都告诉他们了,剩下的就看他们了。
从贫民区出来,方昊心情颇为不错。
报纸一旦弄出来,他就可以控制整个禹州城的舆论导向,更是对伯爵府有利了。
实际上,花费不了多少钱。
而且,一旦发行量增大,肯定会有商家被吸引而来,广告费也就来了。
这才是大头!
利润所在!
“少爷,这个什么报纸真的可行吗?”郝建跟在方昊身边,依旧有些不怎么明白。
那东西有啥用?
方昊轻笑一声,也不多解释。
“等以后你就知道了!”
晃晃悠悠,方昊来到距离伯爵府不远的一家书馆中。
在这个年代,盗版还是很少的,人们看书主要还是正版为主,不像前世盗版满天飞。
并非说是没人想去盗版,主要是买书的人大都是有钱的主,根本不差那点钱购买正版书籍,让盗版根本没有那个生存的土壤。
方昊带着武大郝建刚一进入,掌柜的就看到的,连忙迎了上来,心中更是惊讶的不行。
什么时候败家子也想起来进书店了?
青楼馆子不才是他去的地方吗?
“方少爷,稀客啊,有什么需要的?”掌柜的开口,根本不敢怠慢。
方昊摆摆手,扫了一眼书馆中贩卖的书籍,随即摇摇头。
果然,大都是一些诗歌之类的东西,小说类型的很少,有的都被郝建给买了下来,真的很差劲。
对这些东西,方昊是一点兴致都没有。
一挥手,郝建从随身包裹内翻出一沓厚厚的草稿,都是方昊挑灯夜战的结果。
红楼梦第一回第二回!
“本少爷写了点东西,你过来看看,能不能印出来卖卖看。”方昊开口说道。
此言一出,书馆掌柜的顿时一怔,有些难以置信的模样。
“方少爷您写的?”
看他这个意思,充满了不可置信之意。
“狗东西你什么眼神,我们少爷的才能岂是你等凡夫俗子所能知道的,赶紧的给看看,不配合,打死你!”郝建见状,直接替方昊怒骂了几声,吓得掌柜的脸色大变,连忙走了过来接过手稿。
心中,这一刻充满了鄙夷,不屑!
败家子还才能?写书贩卖?
说出去不怕笑掉人大牙,太贻笑大方了。
掌柜的是一点都不相信,不看好。
但没办法,他得罪不起,再敢废话可能真要倒霉,只能连忙的翻看了起来,心中暗道自己倒霉。
哪怕是不好,自己估计也要认了,大不了花点钱消灾。
然而,就在刚一接过这些手稿后,掌柜的不由一怔。
咦,这是什么字?怎么看起来颇为不错呢?
不是毛笔所写?
而且,竟然看起来写的颇为工整的模样,不是说败家子字写的很丑很丑吗?
再继续看下去,只是第一段,掌柜的逐渐的脸色变了。
眼神,也完全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