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诛仙》这本书,唐风也是刷了三遍,所以对于剧情还是记忆很深的,不说能够百分百还原,但是主线的剧情,还有一些的情节,还是能够书写出来的,加上自己的比例,唐风还是非常有信心地把《诛仙》写好。
毕竟当初熬夜看的书,记忆还是非常深刻的。
这两天正好放假,所以唐风也趁着这段时间在房间里头埋头写小说,父母也不知道唐风在干嘛,只是看见拿着笔在那里写着,自然认为是在学习,便没有过多地去问。
而且这种认真的劲头正是父母所期待的,他们当然不会去打扰到儿子。
倒是唐敏经常溜进房间里头,想要八卦一下自己哥哥到底写些什么。
不过都不需要唐风去赶,自己的爸妈看到唐敏进来烦着自己,他们其中必定有人拎着妹妹出去。
所以这两天总体来说,唐风写书的状态非常好,没有人来烦着自己,凭借着记忆,脑袋也是十分地清晰,书写的节奏非常好,基本上是脑子想的剧情,都能够很快地转成文字,同时靠着自己的笔力,也是把《诛仙》的剧情都非常完美地写了下来。
两天的时间,写了大概五万字,也算是爆肝发挥了。
要知道,唐风是手写的呀,虽然说剧情什么的,他只是简单地梳理一下,没有过多地分心去设计剧情,但是五万字这可不是一个简单的数字,就算是让人照着来抄,那可都是要花不少时间的,更何况还要讲剧情转化成文字。
所以说,这两天,唐风也是不容易啊。
“啊~~”
唐风伸了一下懒腰,这两天基本上在码字,搞得腰酸背痛的。
“有着五万字的初稿,大概可以去报馆试一下投稿,看能不能通过连载。”
拿着手里的《诛仙》初稿,唐风也不确定是否可以过稿,毕竟这个年代还是以武侠风行为主,这种仙侠类型的虽然相似,但是不知道责编能否看上眼,也不知道市场会不会接受这种新鲜的题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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