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中旬,天气渐凉。
冬天的号角即将响起,寒风席卷大地。
但这寒冷的天气,却阻挡不了米国人对于摩托车竞技赛的热情。
随着百公里竞速赛即将开始,在帝国之城外的赛车场地,发动机的轰鸣声彻夜响起。
一个个骑手们驾驶着摩托车,飞驰在复杂的山地上。
挑战困难的同时,
也在不断训练自己的技术。
因为在竞技赛中取得一个好成绩,就能成为明星车手。
而明星车手,
将意味着改变贫穷的命运!
不多时,一辆银色的豪华汽车驶入赛车场地,吸引了不少人的目光。
这辆汽车外形奇特,他们从未见过。
林格和林虎侯两人走下车,顿时感受到了热烈的竞技气氛。
这也是林格想在夏国举办竞技赛的原因。
可惜时间并未成熟,只有等电影拍摄完成,进行播放,竞技赛才能举办起来。
“不得不说,米国最让我满意的地方就是他们的雪茄不错。”
林虎侯刁着一支雪茄,颇有大佬的气势。
林格笑了笑,伸手拉了拉大衣的衣领,让寒风不至于吹入他的皮肤。
半个小时后,
他目光锁定了一个散人车手。
基本上各大摩托车厂商的车手都有标志,所以寻找散人车手并不难。
那名车手约莫十七八岁,很年轻。
年龄虽小,但他的技术却很娴熟,林格正是看重了这一点。
至于技术有多好,
他并没有多少要求。
因为他的摩托车在速度方面,直接碾压了米国的摩托车。
可以毫不夸张的说,随便一名经验丰富的车手骑上他的第三代“黑色闪电”,取胜的几率在80%。
此时,那车手正在修理自己的摩托车,林格缓缓走了过去。
“你好,我叫林格。”
林格将一张名片递给了过去。
那车手接过一看,嘲笑道:“夏国也有自己的摩托车厂商了?”
不怪这人嘲讽,夏国体量虽然大,但在第二次工业革命时落后很多,贫穷是西方对于夏国人的刻板印象。
林格没有在意,继续问道:“你可以参加竞技赛吗?”
在米国,想要参加竞技赛必须得年满十七。
“明天刚好十七。”那车手说道。
“两百元一个月,有兴趣为我工作吗?”林格说道。
“我只为冠军厂商工作。”
车手面无表情,继续修理他的摩托车,“因为我将会是全米国最好的车手,最快的车手。”
“那正好不过了。”
林格将双手插入兜里,笑道:“我的车就是全米国、不,是全世界最快的。”
“我相信在未来的几十年来内,我们将一起创造摩托车行业的奇迹。”
“而我的车,将会助你成为冠军。”
“冠军?”车手哈哈一笑,似乎在嘲讽林格的无知,嘲讽他的傲慢:“你懂车吗?”
“世界上没有比米国更快的车。”
“之前确实没有,但现在有了。”
林格蹲下身,指着他的破旧摩托车说道:
“你的摩托车汽化器一般,这影响燃油的燃烧效率,变速箱太老旧了,跟不上时代的步伐,这会影响摩托车在极限状态下的速度。”
话音落下,车手终于郑重的看了林格一眼。
毫无疑问,眼前这人是行家。
杰克继续捣鼓摩托车,说道:“变速箱是老旧了一点,但他依然是米国最先进的。”
“它不再是了。”
林格摇了摇头,“我知道你们米国的摩托车,极速在140公里每小时......”
“而我的车,极速在200公里每小时,我有最好的车,你要有最好的技术,它能让你夺得冠军。”
“看样子你是真不懂车。”
杰克之前对林格的看法改变了,“这个世界上,没有摩托车能达到200公里每小时。”
“我们米国的车,是世界上最快的。”
“可即便如此,也远远达不到这个速度。”
“不试一试怎么知道?”
林格让司机推出了在后备箱里的摩托车。
那魁梧充满肌肉的身躯,流线型的外观顿时吸引住了杰克的目光。
仿佛在他面前的不是一辆车,而是一头猛兽。
毫无疑问,这帅气的外观让杰克移不开目光。
“这是你的车?”
杰克念念不舍的移开目光,重新看向了林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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