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吃完早餐之后,林朝歌简单的收拾了几套衣物和一些日常用品,随后便赶到车站坐上了去陈家寨的大巴车。
当大巴远离市区,一望无际的平原便被群山所替代。
蜿蜒的山路曲折回环,林朝歌有好几次替大巴车司机捏了几把冷汗。
下午三点,林朝歌下车,顺着泥泞的土路向面前的寨子里走去。
按照记忆中所记载的,一直顺着进寨子的路走,尽头左边那栋老宅子就是他家了。
走到了一会儿,他的肚子突然感觉有些不舒服。
眼瞅着附近也没个厕所。
林朝歌瞥见了旁边岔路,远处有一片小树林。
反正也没有什么人,就去树林里解决一下算了,
于是,他便顺着岔路往小树林走去。
在小树林里上了个大号,正准备起来的时候,突然听到好像有什么声音。
“二喜,怎么样?”
“青松哥,你放心,没人。”
“二喜,你看好了,别被发现了,这可是要坐牢的!”
“哎呀,我知道我知道。”
......
林朝歌眉头一蹙,而后提上裤子,小心翼翼的循声向那边摸索了过去。
小树林的深处,有两三个青年在那里拿着铁锹铲子挖着什么。
林朝歌一看,原来是在刨坟。
夏国是五千年文明古国,悠悠岁月中,无数家境殷实的富户带着丰厚的陪葬品被掩埋在地下。
江城自古繁华,即使是这种地方,出现一些古墓,不足为奇。
林朝歌眯眼看去,那个在坑里站着擦汗的青年,他居然有些记忆。
看来这幅身躯的原来的主人与这小子很不对付啊。
这小子名叫陈青松,是陈家寨村长的儿子。
记忆力,这小子在他和奶奶住的几年里,没少和别人欺负他。
不过,这些过节都与他林朝歌无关。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俗话说得好,挡人财路,无异于杀人父母。
林朝歌没兴趣帮谁报仇,也不想管别人发财。
正当林朝歌打算悄然退后离开的时候。
“谁在那儿!”
糟了!
林朝歌大惊,起身便准备跑!
他不认为,就凭他现在这副身体的强度,可以干得过这些成天在田地林间晃悠的家伙。
林朝歌当机立断,站起来就准备逃跑!
“抓住他!”
“别让他跑了!”
林朝歌的身后,陈青松几人的声音相继响起。
更糟的是,林朝歌刚刚转身准备跑,就撞到了一个结实的胸膛上面。
砰!
一声短促而刺耳的声音响起。
下一秒,头好像被什么洞穿了一样,一阵猛烈的疼痛袭来。
林朝歌摸了摸后脑勺。
掌心满是殷红的鲜血。
血色中,带着淡淡的腥味儿。
紧接着,林朝歌倒在地上,只感觉天旋地转的,脑子一片嗡鸣。
恍惚间,他看到几双脚步靠近。
老式猎枪那生锈的长枪口上还有淡淡的硝烟未散。
“谁他妈让你开火的!?”
“大松哥,现……在该怎……怎么办?”
......
轰隆隆!
哗哗哗......
随着猛烈的闷雷声,稀稀疏疏的雨点从漆黑的夜空落下。
雨水拍打着山上的树木,配合着呜咽的穿山风,将这原本应该燥热的夏夜,渲染出了几分阴森冷冽的意味。
在山林里,四只手电不合时宜的晃动着,其中一个人眉头紧皱着,额头上分不清是汗水还是雨水,在前面领路,后面三个人抬着一个麻袋跟在他后面。
直到走到一个手电照的很模糊的山沟边,领头的陈青松才停下脚步,示意身后的三个青年也停下来。
其中有一个稍微瘦一点儿的青年伸手擦了擦脸,用手电照了照身前的麻袋,看着上面的血污,他心里更忐忑了。
“大松哥,我们赶紧回去吧,这里阴森森的,怪阔怕。”
“你瞅你这怂蛋样儿!”
“你什么意思,你还说我,你腿没打摆子!?”
“我这是冷的!”
“好了,别吵了!”前面的陈青松喝止了后面两人的争吵,用脚踹了踹那个麻袋。
他其实也是第一次干这种事情,但是没办法,谁叫林朝歌这小子看见了他不该看见的事情,还这么不禁打。
为了兄弟几个不进去吃牢饭,只能把你扔在这山沟里喂狼了!
“扔下去!”
陈青松把身体挪开了一点,让身后的几个青年把麻袋推下去。
看着掉入山沟的麻袋,那个一言不发的青年深深的向山沟下面看了一眼,暗想道。
“林哥,打你的是他们三个,我只是跟着踹了你两脚,而且我把墓里那个尸体手边的小盒子给你偷偷塞在麻袋里当陪葬了,你在地下有灵的话,可千万别来找我麻烦啊,拜托了拜托了...”
“二喜!你干啥呢!快点走了!”
陈二喜回头看了一眼,双手合十向山沟拜了拜,这才走。
山沟下,那麻袋顺着山沟一路滚落下去,似乎是麻袋里有什么尖锐的东西撞到了石头被撞烂了。
麻袋里,林朝歌神色恍惚,头上伤口流出的血已经渐渐凝固了,将他搞得满身血污。
他感觉全身都没有力气,眼睛眯的只剩下一条缝了,周遭的一切都是黑乎乎的。
我这是,又要死了吗。
雨水掺杂着叶子腐烂的味道,很快就将麻袋浸湿了,林朝歌很反感这种气味,但现在都无所谓了,甚至连呼吸的力气都没了,他只想睡一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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