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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章快意至极!(17/20求鲜花评价票)
    但就在下一刹那。

    在林朝歌心神即将失守的时候。

    七海丹田中心的一昧真火,就像是产生了灵智一般,在经脉中迅速游走穿梭,最终从林朝歌的掌心钻出,围绕着他愉悦的玩耍跳跃。

    接近崩溃边缘状态的林朝歌立刻运转《丹经》心法。

    他仿佛从地狱中归来,一步登天。

    浑身筋骨舒畅,感受着气流在每一个大穴里流窜。

    快意至极。

    一抹笑意在林朝歌的嘴角扬起。

    然后,林朝歌一头栽倒在了炼丹炉旁边。

    他现在感到全身一点力气也没有,只想好好的睡一觉。

    林朝歌嘴里喘着粗气,他仰面看着古玉世界上方的莹莹绿色光幕,眼眸慢慢合上。

    再醒来的时候,周边的环境没有丝毫的变化,他也不知道自己睡了多久,只是感觉好久没有这么舒服的睡个好觉了。

    林朝歌起身伸了个懒腰,此时他没有继续盘坐修炼的意思,只想多喝几口水。

    林朝歌拿着身边的白瓷碗走到灵液池子边,连续喝了五大碗才停下。

    林朝歌看着卡通手表上显示04:52的时间,决定明天赶集的时候,去买个钟回来。

    又不知过了多久,等林朝歌再出去的时候,天色是黑的。

    打开屋子里的白炽灯,看了看枕头旁边的卡通手表。

    “八月二十...七???”

    林朝歌一脸错愕的擦了擦双眼,“我居然在里面待了整整五天!?”

    林朝歌看着卡通手表上显示04:52的时间,决定明天赶集的时候,去买个钟回来。

    其实林朝歌不知道,他在古玉世界中修行的这几天,就在他沉睡的时候,躲过了一场大祸。

    在胳膊肘往外拐的村长陈金贵的带领下,镇长沈心怡和楚允儿找上了门来,而且一连来了三天,愣是没见到人。

    她们以为林朝歌应该也是听到了什么风声,连夜跑到外地打工去了,这才打消了兴师问罪的想法。

    林朝歌起床洗了个冷水澡之后将白瓷碗里残留的灵液倒在盆里,混着自来水泼洒在门前的药田里面。

    看着药田里已经出土的各种药材苗,林朝歌感到十分欣慰。

    “今天好像又是赶集的日子吧。”

    林朝歌躺在床上翘着二郎腿想着,他也有六天没有见过婶子了。

    不行,今晚得去她家干饭。

    小睡了两个小时之后,林朝歌觉得今天怎么过的这么慢,这要到晚上得多久?

    去集市上搞点儿小菜就去。

    先吃午饭,再吃...

    嘿嘿。

    林朝歌美滋滋的笑着,去杂物间将心爱的旧摩托推了出来,锁上门后哼着小曲儿就骑着摩托向镇子上开去。

    镇子上,一个穿着工装带着安全帽的青年正吊儿郎当的靠着墙叼着烟,看到那辆记忆深刻的摩托车停在几十门口,有些吃惊。

    “这哥们儿都把镇长沈心怡那样了,居然还敢明目张胆的在清河镇出现?”

    不行,我大勋得去会会他。

    大勋将手里还剩半截的烟头扔在地下,用胶鞋踩灭了之后,把安全帽夹在腋下,向马路对面的集市口走去。

    林朝歌刚把摩托车停好准备进集市,突然感到肩膀上好像有只手袭来,他眼中精光一闪,在那只手还没有落下之前就闪开了一个身位。

    林朝歌警惕的看着身后的人,大勋原本准备拍他的手楞在了那里。

    “可以啊哥们儿,练过?”

    林朝歌打量了两眼身前的这个人,这不是那天骑着自行车,坝以头波浪头发梳的油光发亮的那个吗?

    “是你?”

    大勋将手放了下来,顺势伸过去,笑道:“看来你还记得我,认识一下,我叫魏大勋,朋友们赏脸,一般叫我大勋。”

    林朝歌愣了愣,虽然有些摸不着头脑,但是这个叫大勋的青年,那笑容中透着几分真诚,好像有种与生俱来的能力,让人觉得这个人待人很讲义气,林朝歌伸手和他握了一下。

    “你好大勋,我叫林朝歌。”

    既然握了手,那就是他大勋的朋友。

    对于朋友,大勋一向很热情,包括握手。

    但林朝歌对这突如其来的热情感到有些不适应,好一会儿后才找机会抽回手,“大勋,你是怎么了?上次看到你的时候,和你现在的差别有点儿大啊!”

    “害!”

    大勋坐在旁边的自行车后座上,从工装外套的胸口口袋里拿出一包软利群,自己拿了一根,从口子处推出一根问林朝歌抽不抽。

    林朝歌摇了摇头,大勋一边点火,一边说道:“我老子最近接了镇政府的一个小工程,我去帮几天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