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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越迷人的越危险!(祝大家中秋快乐)
    林朝歌在套房里转悠了好久,终于找到了那个床大的有些夸张的卧房。

    他将楚允儿轻轻放在床上,握着她的纤纤玉足,将高跟鞋脱下放在床边,不得不说,这黑丝的质感,摸起来真不错。

    林朝歌还好人做到底,俯身准备将洁白的空调被裹在她身上。

    只是还没等林朝歌扯过被子像包粽子似的给她裹成一团,两只手就绕上了他的脖子。

    唔——

    林朝歌一个踉跄,整个人就倒了下去。

    香作露,宛象双珠,想初逗芳髻。

    秋水为神白玉肤,还知否?

    姑射肌肤真似雪,不容人尽已生凉。

    小雁斜侵眉柳去,媚霞横接眼波来。

    鬓垂香颈云遮藕……

    “好热。”

    林朝歌抬头,眉头微蹙。

    她面若黄昏十分的晚霞,额上香汗淋漓。

    两点风姿信,似蕊边傍,微匀玳瑁,小缀珊瑚。

    画槛横依平半截,檀槽侧抱一边遮。

    林朝歌赶紧站了起来。

    此刻的楚允儿,一头长而飘逸的米棕色长发微卷,遮住半张脸颊,只朦胧的露出一小半侧脸。

    那双眼睛闪着迷离的神色,瓜子脸上铺着一层淡淡的妆容,化得刚好的眼影,那水水的红唇性感而妖媚。

    媚眼含羞合,丹唇逐笑开。

    淡眉如秋水,玉肌伴清风。

    原本就白皙的皮肤此刻显得更加的白嫩,肩若削成,腰如约素。延颈秀项,皓质呈露。

    仿佛兮若轻云之蔽月,飘飘兮若流风之回雪。远而望之,皎若太阳升朝霞;迫而察之,灼若芙蕖出渌波。

    林朝歌眉头微蹙。

    她这究竟是怎么了,也不像是发酒疯啊!

    他突然想到了那个停车场那个男的。

    如果她是经常去酒吧,那她的酒量应该不会差,按道理来说不会像今晚这样一个人毫无防备的喝的烂醉如泥,就算她再不开心,这点儿脑子还是有的。

    但是这种不大可能发生的事情却确确实实的发生了,

    这只能有一个解释,她被人暗算了。

    每当夜晚开始,昏暗的灯光下,灯红酒绿的夜场酒吧吸引着一个又一个孤寂而空虚的心灵。

    但别忘了,越迷人的就越危险。

    眼不见为净。

    林朝歌绕到另一边,将空调被用力向她一拉,然后便走出了卧室。

    准备走人的时候,屋子里似乎有微弱的声音传出。

    “嗯。”

    ……

    恍若魔音一般萦绕在林朝歌的耳边,她的模样在他的脑海里挥之不去。

    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

    瓠犀发皓齿,双蛾颦翠眉。红脸如开莲,素肤若凝脂。绰约多逸态,轻盈不自持。尝矜绝代色,复恃倾城姿。

    但林朝歌知道他不能回去看,这一回去,指不定就出不来了。

    或许他会很快乐。

    但这种快乐注定短暂的,欢愉过后,明早他就会很不快乐。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林朝歌也不例外。

    有句话说,置身黑暗的人才更向往光明,那么像林朝歌这样儿的雏鹰,应该更加向往神秘而冒险的旅程才对。

    不过,林朝歌同样也不认为自己有那么卑劣,趁人之危,非他所为。

    他将房卡放在门口玄关的鞋柜上面,然后赶紧出门,之后将套房的门一关。

    靠在房门上深呼吸了一口气,他娘的,真是一场大劫。

    出了酒吧之后,林朝歌又回了天堂酒吧,到卡座上时,发现大勋还没走。

    大勋看着林朝歌,笑道:“我还以为你走了。”

    林朝歌笑道:“刚刚碰到了个朋友,多聊了一会儿。”

    “女的?”

    林朝歌疑惑道:“你怎么知道?”

    大勋眼神看着林朝歌的脖子上,很明显的口红印:“你够快的啊,这么快就完事儿了。”

    “我......”

    林朝歌想解释,却好像无法反驳。

    难道说他遇到了个漂亮惨了的女孩儿,好心好意,把人家送回酒店,正好碰到她被人下药暗算了,然后咱啥也没干就跑回来了?

    说有点儿啥吧,正中大勋的下怀。

    说啥也没干吧,禽兽不如,更不是个东西。

    那还不如将错就错,让大勋随意猜测的好。

    毕竟这个口红印不好圆。

    “哈哈哈。”

    大勋玩笑道:“兄弟可以啊,这次又是哪个美女?”

    “不会是偶遇了哪个来买醉的妹子吧?”

    我透?

    这尼玛都能猜得到?

    林朝歌内心:“??????”

    他觉得今晚不能再继续了,这家伙邪门儿的很。

    “你要这么认为,那我不想否认。”

    林朝歌欲盖弥彰,欲擒故纵道。

    大勋显然也只是随口说说,又喝了一会儿酒后,两人便先后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