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犹如后世一个最出名的理论一样,要验证一个政策是有利还是有害的,只要看看政策的制定、宣传、执行者是否遵守这个政策就一清二楚了。
所以后世的某党才会提出党员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率先遵守政策规定,因为只有这样,百姓才能充分相信政府制定的各种政策,就算政策效果未如理想,百姓们也知道这个政策起码不是存心坑害自己的,政府的公信力才不会丧失。
只要官员和百姓奉行一样的政策,就算百姓因为政策关系遭受到些许损失,也不会对政府失去信任,但如果像古时那个“只许州官放火,不准百姓点灯”的故事一样。
相传北宋时,有个州的太守名田登,为人蛮横,因为他名“登”,所以不许州内的百姓在谈话时说到任何一个与“登”字同音的字。
于是,只要是与“登”字同音的,都要其它字来代替。谁要是触犯了他这个忌讳,便要被加上“侮辱地方长官”的罪名,轻则挨板子,重则判刑。不少吏卒因为说到与“登”同音的字,都遭到鞭打。
一年一度的元宵佳节即将到来。依照以往的惯例,州城里都要放三天焰火,点三天花灯表示庆祝。州府衙门要提前贴出告示,让老百姓到时候前来观灯。
可是这次,却让出告示的官员感到左右为难。怎么写呢?用上“灯”字,要触犯太守;不用“灯”字,意思又表达不明白。想了好久,写告示的小官员只能把“灯”字改成“火”字。这样,告示上就写成了“本州照例放火三日”。告示贴出后,老百姓看了都惊吵喧闹起来。尤其是一些外地来的客人,更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还真的以为官府要在城里放三天火呢!大家纷纷收拾行李,争着离开这是非之地。当地的老百姓,平时对于田登的蛮横无理已经是非常不满,这次看了官府贴出的这张告示,更是气愤万分,忿忿地说“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这是什么世道!”
官员享受特权,百姓连基本权利都不能保证,那么社会自然不稳,百姓对政府自是缺乏信任,长此下去,就是历史上诸多的“官逼民反”。
故此,历朝历代的百姓,或许对何谓“善法”各执一词,但是对什么是“恶法”却是有着惊人的共识,那就是“民不聊生”、“食不果腹”。
只要出现了这两种情况,就算朝堂之上的大臣再忠诚正直,皇帝再勤勉爱民,都会被天下百姓称为“无道暴虐”,都是矢志推翻的事物。
所以尽管后世对王安石其人其事给予了相当不俗的评价,甚至有些人对王安石赞誉有加,但是由于王安石变法的的确确使得不少家庭支离破碎,家人流离失所,甚至不少人宁愿自残以躲避其法。
是故当世及后来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时人对王安石的评价都不算太高,毕竟在当时和后世有着庞大影响力的司马光、苏轼、秦观等人,都是站在他的对立面上的。
王安石的变法非但没有达到宋朝中兴的目的,反而大大缩短了宋朝的国祚,为宋朝的灭亡埋下了重重隐忧,北宋只维持了短短一百多年就亡国了。
自此之后的朝代,对变法一事都是慎之又慎,明朝的“万历中兴”(也就是张居正改革)是由于朝廷财政拮据,快要揭不开锅了(国库存银只够个月的开支,京仓存粮只够京城驻军日常两年余之用,一旦有战争就出大问题了。)才逼不得已搞的。
而清朝的“百日维新”更是在外国“船坚炮利”的威胁之下,再不图变就是亡国灭种的下场,于是才有皇帝亲自下场带领变法的孤注一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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