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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一碗天下猪脚饭,吃出男人的浪漫!
    由于最近忙于进行慈善赌王大赛的事,陈少已经将冰冰冷落了一段时间了。

    如果这么久没联系,突然联系就是为了麻烦人家帮忙可能人家一不开心,以为你把她当成了工具人,很有可能就直接拒绝了。

    所有陈少并没有直接告诉冰冰他想要冰冰帮他在豆音大厦安排一场直播,而且选择循循善诱的方式。

    “你老爱提猪蹄,那我请你去吃西虹市最出名的猪蹄好吗?这不想你了嘛。”

    陈少用极其温柔的口语说道。

    “你不对劲,无事献殷勤!”电话那一头的冰冰姐口气声中充满了疑惑。

    “这不前阶段在忙那个慈善赌王大赛才把你给冷落了嘛,我就不信你没看到新闻,我可是为了祖国山村里的千千万万个孩子有书读才牺牲了和你聊天的时间,所以不要生气了嘛冰冰,你要是在生气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陈少开始了滔滔不绝的念经战术!

    “行吧行吧,那就去吃猪蹄吧!”

    终于在陈少的死缠烂打下,冰冰姐终于妥协了。

    “那就这么定了,今天晚上八点半我去你们小区门口接你。”

    ....................

    晚上八点半。

    冰冰的小区大门口。

    陈少依旧开着他那辆保时捷911来到了大门口等待。

    这一次冰冰姐很快就下来了,不过这一次她不像第一次去蹦迪那样穿着打扮那么妖艳。

    不过只是淡妆素裹就出来了。

    “走!带你去吃全西虹市最好吃的猪蹄!”陈少招呼道。

    冰冰一上车还嘟嘟装,假装还在生气的样子,但其实心地善良的冰冰姐根本就不怎么生气。

    随着跑车带感的声浪,两人驶向了城郊区。

    “天下猪蹄”店门口。

    这家门店十分热闹,是开在城郊附近的一家百年老店,但酒香不怕巷子深,店里都坐满了人,甚至门口都摆了十几桌。

    一辆保时捷911停了下来。

    店门口十几个吃肉的人都被吸引了,因为来这里吃肉喝酒的大多都是普通的打工人很少见这么贵的车来这里吃。

    但也有很多人都大老远地跑过来,甚至有很多外省的特地过来吃这里的猪蹄。

    但要说这家店的招牌啊,那可不是猪蹄,而是猪脚饭。

    没错,每个在这附近在外漂泊的打工人几乎都会吃这家的猪脚饭,这家店最开始也是专门做给打工人吃的,于是靠那一句:

    “一碗天下猪脚饭,吃出男人的浪漫!”

    而走红,火爆全国。

    陈少的父亲在世的时候常常提起要去吃这家猪脚饭,因为当初他白手起家一穷二白的时候,就是这家猪脚饭陪他度过了那段奋斗的岁月。

    因此陈少才会知道这家牛逼的店。

    下车,众人看见这开保时捷的不是别人,而是红日集团的陈少的时候,一下就变得很兴奋。

    因为,他们脚下都踩着红日牌的运动鞋,当初陈少他父亲做红日牌运动鞋的理念本就是卖给这些喜欢便宜又实用的打工人们,所以才深得民心。

    因此,这些人多多少少也算是陈少的小粉丝了。

    更别说有一些熟悉的面孔了,当初他爹在世的时候带陈少过来吃猪脚饭他们之间可没少吹牛逼。

    而这家店的老板更别说和陈少有多熟了,基本上就是看着他长大的。

    “诶,小陈来了呀,这回还带了个小女朋友嘞。”老板秦天招呼道。

    “秦叔好久不见,来份烤乳猪和几块最贵的大猪蹄子!”陈少乐呵呵地说道,就像了自己的家一样。

    陈少和冰冰两人就店门口的桌子直接坐下了。

    这刚一坐下,旁边的大叔就跟陈少打起了招呼:

    “陈总这么接地气呀,也来这边吃!”

    陈少礼貌地笑道:

    “哪里哪里,这里我跟我父亲都吃了好几年了嘞。”

    虽然关于这里的记忆是在陈少穿越之前的了,但仍旧作为原宿主的记忆深深地印在了他的脑海里。

    陈少低头一看,那一桌的人穿的都是红日牌的运动鞋。

    马上就招呼到老板:

    “秦叔!今天穿红日牌运动鞋的客人全部都记我帐上!”

    “陈总真是大气!”

    周围立马鼓起了掌声。

    秦天端来烤乳猪,随便对陈少说道:

    “你这小子,还是跟你父亲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