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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两个字,可怕!
    #惊爆!长林律师所即将面临解体#

    这一条信息一出,不少人惊诧了。

    “卧槽!长林律师所,据说合作的上市公司,市值加起来超过四万亿,居然倒闭?”

    “在律界算是绝对的庞然大物,国内最具影响力的律所,怎么可能倒闭?”

    “造谣吧?要知道,长林律师所汇聚了国内最顶尖的律师,谁能把它弄倒闭?”

    “这样的律界巨头都要倒闭的话,那一些实业公司岂不是更要倒霉?”

    在一片沸沸扬扬声中。

    有人给出内幕:王爱丽状告三件套男神请的那位律师,已经被逮捕,而他所在的律师所,正是长林律师所。

    “我丢!真假?”

    “也就是说,长林律师所倒闭,背后有天使创投的身影?”

    “不会吧?天使创投虽然是投资巨鳄,但它凭什么撼动,合作市值超过四万亿的长林律师所呢?”

    “现在编故事的人,想象力真特么丰富。”

    “一看就是假的,根本就不可能的嘛!”

    人们全都是怀疑。

    毕竟天使创投再强,也不可能跨界把一家顶级律师所搞倒闭吧。

    单论体量,虽然长林律师所没有那么大的身家,但也丝毫不逊色。

    要知道,它合作的公司,市值超过四万亿,这是什么概念?

    相当于企鹅的体量啊!

    一个商业王国的体量,影响力在国内绝对是超一流的存在。

    但接下来一条猛料曝出,才让所有网友震惊了。

    #王爱丽被捕#

    “什么?名媛姐姐被抓了?”

    “哈哈………这个跳梁小丑,终于跳不起来了。”

    “喜大奔普,我看那些喧哗取宠的人还敢蹦跶。”

    “还想攒流量,直接进窑子了,这下舒服了吧。”

    “所以说,炒作有风险,成名需谨慎啊!”

    “无底线地炒作,还反口状告受害人,索赔一个亿,活该!”

    “都说她狮子大开口,会被撑爆了,果然,一天都挺不过去。”

    “天使创投看来还是牛逼。”

    “细思极恐!王爱丽请的律师出事,律师所在的律师所出事,王爱丽自己也出事,这能没联系吗?”

    这条评论一出。

    大家都恍然大悟。

    “所以说,传闻是真的?长林律师所就是被天使创投给扳倒的?仅用了一天的时间?”

    “卧槽!看来我们低估了天使创投的强大,它的投资,可能不仅仅只有威登集团,百达翡丽,渣打银行。”

    “也就是说,天使创投才是真正的庞然大物?”

    “如果这一切都是真的,那天使创投就太恐怖了。”

    “只有不到几个小时,让王爱丽被捕,王爱丽的律师被捕,律师所也面临倒闭,实力强大到这种地步了吗?简直匪夷所思。”

    …………

    …………

    大家都知道,天使创投应该远远不止投资了那三家外资巨头,但能在短短几个小时里,直接让长林律师所倒闭,这样的实力,简直就是不可思议。

    也就是说,神装三件套男子的能量,已经到达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地步。

    彻底震惊了全网。

    什么是只手遮天?

    这就是。

    除了拍手称快的众多网友,还有一小部分人在质疑事件本质,痛斥资本家的为所欲为。

    “王爱丽是虚荣心爆炸的跳梁小丑,但也得接受法庭的审判吧?这样子抓人?让人感觉不寒而栗啊!”

    “资本的力量就是强,说抓人就抓人,说让你破产就破产,完美诠释了什么叫为所欲为。”

    “嗐!这个世界,就是这样,有钱真的可以肆无忌惮,虽然王爱丽不是个好东西,但资本的力量让人害怕。”

    面对各种质疑,很快,警方作出通报:

    王爱丽涉嫌敲诈勒索,根据司法程序,予以批捕,现初步查明,证据确凿。

    林某军被人实名举报,涉嫌贿赂,扰乱司法公正,予以批捕,根据初步查明,证据确凿。

    这两条通告一出。

    一众质疑,终于消散了。

    原来警方并不是他们想象中那样胡乱抓人,而是有证据的。

    但一些有识之士,还是嗅到了不一样的味道。

    辑文:

    王爱丽涉嫌敲诈,那她敲诈的对象是谁?

    毫无疑问,肯定是天使创投的张磊。

    构成敲诈勒索罪的唯一标准是,王爱丽收钱了,而且还不知足。

    这里,有一个明显的漏洞,张磊为什么要给钱王爱丽?

    完全没理由啊!

    他就坐在那里吃个饭而已,他凭什么要给钱王爱丽,反而王爱丽侵犯了他的隐私权,给他生活和公司造成负面影响,应该给他赔偿才对。

    所以,结论是:王爱丽被下套了。

    而林某军,则更加让人侧目。

    根据通报内容得知,他是被实名举报,且有确凿的贿赂犯罪证据。

    用人话说是,以前他打官司的时候,用了见不得人的手段,现在被人举报了。

    这是以前发生的事情,为什么事情过了那么久,才被举报?

    而且,这种实名举报方式,接近于自爆。

    无论举报者是受贿方还是行贿方,他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为什么这个人会突然间良知爆棚,狠到连自己也要送进牢房?

    开大脑筋想想,两个字,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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