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心那明眸静静地看了林小帆一眼,嘴角扬起几丝深意的笑容,他没有回答,只是静静地看着林小帆。
林小帆扔下一袋银子给老||鸨“这些银子就当做给林家小姐赎身用的,林小姐我就带走了。”说罢,他便带着林仙离去。
林仙还依依不舍望着银发轻扬的无心,那昏暗的灯光下,银光一闪,无心便消失在揽花楼,当林小帆回头时,哪里以是空荡荡一片。
此时,空中传来一阵如空谷回音般空灵的声音。
“那个人,别怪贫僧没提醒你,你命相奇特,近日又是极阴之日,这丰名涌入大批的妖孽,阴气极重,这阴时阴日阴地与你的命数相克,三个月之内你必有大劫,你好自为之。”
无心的声音在破空而来,头顶传来破风而行的声音,林小帆刚抬头就看见银色的光电碎落天际,黑暗中,是如此的耀眼……
无心在提醒他三个月之内,必有大劫。
回到林家之后,林家上下都是感动成一团,把林小帆当成了救苦救难的神仙,其实林小帆也没怎么出手,能安全救回林仙还要多亏了无心。
林仙回家就病倒,也许是受惊过度显得很虚弱,再加上被妖孽占了身子,这城里怕是传遍了,估计没人能愿意娶她,而完成了任务的林小帆拿了丰厚的奖金便准备上路,可惜林仙和管家却让林小帆多留一段日子,林小帆也就不好推辞。
和林仙相触下来,林小帆到是觉得这个女人性子虽烈,但是却是是实实在在的真性情,有什么说什么,并且向来高傲的林仙表示对林小帆有好感。
林仙在林小帆照顾下渐渐的好了起来,林小帆还交了她两招防身术,虎门镇第一美人林仙身材高挑,拥有绝色的容颜,举手投足间都是名门风范,她一袭精致的水色妙纱衣衫,与林小帆站在一起十分相衬。
林小帆和林仙走得近了,家里的下人在背地里也夸他细心体贴,并且也都觉得小姐从最初回来时候的病怏怏变得越来越精神,而且只要和林小帆在一起他们小姐似乎都会很开心,下人们都把林小帆当成了未来的姑爷看待,而林小帆对林仙的好,老管家也都看在眼里,林仙更是在林小帆照顾下暗许芳心。
当林小帆得知林仙想嫁给自己时,林小帆的心里也开始考虑是不是应该成亲了,但又觉得林家小姐如果嫁给他,可能委屈了林小姐,在这段时间相处下来,林小帆觉得林仙性格不错,和他也很投缘,很聊得来,而且他觉得林仙对他非常好,天天都让下人炖汤,给他进补,还替他添置衣物,最重要的是林仙喜欢自己动手替他做衣服,这让林小帆有些感动。
他活了三十年,好像没人给他做过一件衣服,这份心意林小帆受到了,起初林小帆还是婉拒了这门亲事,但在林府上下的强烈要求下,以及林仙自己说出林小帆心中顾虑之后,林小帆还是答应了这门婚事,毕竟女人说出这番话,还是需要很大的勇气。
林小帆认真的考虑了一段时间,他不能就这么草率的做出决定,因为这关系到林仙后半身的幸福,在林小帆认真思考的这段期间,林仙对林小帆加倍的好,林小帆被打动,两人的感情急速的升温,林小帆也是第一次和姑娘“谈情说爱”,而对方还是虎门镇第一美女,愿意屈身下嫁于他,他是愿意接受。
其实另一方便,林小帆心里又觉得对不起林仙,如果那日他提前冒险上山,说不定林仙就不会被那老虎精玷污,她的名节被毁,本与林小帆没有多少关系,但他既然答应了保全林仙,最终却让其失去最宝贵的贞洁,多多少少林小帆都觉得自己有点责任。
“姑爷,你就答应了吧,我家小姐还是第一次这么求人,从前都是别人上门提亲,可如今……小姐那妖孽玷污,下半辈子可就毁了……”老管家老泪纵横的劝林小帆。
就在老管家和林小帆谈话的时候,林仙来找林小帆去踏青,今日林仙穿着紫色的绫罗衣衫,腰间系着绸带,脚踩精致小巧的绒花鞋,她发丝细致地挽在头上,一把精致小巧的小扇头饰插在头上,看到林小帆和老管家在谈论婚事,她端丽的容颜上露出忐忑的表情。
林仙见林小帆不说话,便有些自暴自弃“林大哥,若你是嫌弃我,你大可直说。”
“我不是那个意思!”林小帆的处境不太理想,老管家知趣的退下后,只剩下两人便跟好说话,在林仙追求的目光下,林小帆认真想过之后,才问反问林仙“你不怕嫁给我,委屈了你?我知道都没有,我一无家宅,二无田地,你可真的原意?”
总之,林小帆要问清楚,不要耽误了人家。
“我不介意,只要林大哥你肯娶我,我一定会做个好妻子!”林仙激动地握住林小帆的手,说完便觉得失礼,脸红的低这头,嘴角却是满含着笑意。
“那好,若你愿意,那我便娶你。”林小帆答应了,林小帆的脸上挂着温柔的笑容,那浅波流动的双眸透着温和的光彩。
林小帆答应了这桩婚事,他都三十岁了,的确是应该考虑考虑自己的婚事了,以前在釜山的时候没有机会,也从未想过这种事情,他以为这辈子都会在釜山,一辈子都没机会下山,可是他最终还是走到了今天,前几年他在外漂泊居无定所,以天为被,以地为席,就这么在外降妖伏魔好多年,也没有遇上知心人,也许是他对感情方便太过背动,所以错过了很多。
这次,他选择了坦然的接受,他也是时候找个女子成亲生孩子,过下半辈子了,再加上林仙和他相处不错,进过多时的磨合两人关系变得亲密。
虎门镇第一美人,林家大小姐,林仙要成亲的事情很快就传遍了虎门镇,当然这流言蜚语也是不少,而林家做为城中大富,也向城中许多有钱人家发出喜帖,甚至设下流水宴邀请乡亲父老,还派米发粮,做了很多好事。
原本林小帆不想如此大费周章,可是林仙却执意说要为借由婚事给他们冲冲喜,并且无心说的“大劫”说不定还因为被这喜气给化解。
成亲当日,虎门镇中很多人都前来道贺,这也算是虎门镇中一件大事。
林小帆也换上新装,他穿着林仙特地让人定做的新郎喜服,胸前还带着一朵小巧精致的绒花,他的头发用一根红色的发带轻轻的系着,垂在身后。
他身型比例很合适,和林仙站在一起不能说是金童玉女,但还算能配在一起,大家都知道林仙是个被妖孽玷污的女人,说难听点,就是残花败柳,这林小帆肯取她,也算是她修来的福气,城里的百姓们虽然嘴上不说,但大家都心照不宣,对待林小帆也算客气,都认为林小帆为人老实又诚恳,再加上大家都知道林小帆会法术,这虎门镇未来的安慰可都要靠林小帆帮忙,毕竟城里从未出过高人,都说这林家的姑爷敢单枪起码的上山救人,这胆色可不是一般人能有。
林小帆没有把无心的忠告放在心上,他记得以前太师傅说过,他的命很长,没那么容易早死,至于以后他也不打算再到处漂泊,既然他答应要取林仙,那么他成亲之后,无论如何都要负起一个做丈夫的责任,若是林仙想找点要个孩子,他到是非常乐意配合。
林府内外布置得喜气洋洋,宾客都纷纷前来道贺,林管家在家里起了顶梁的作用,安排吩咐下人做事,林小帆也是站在大堂内招呼宾客。
此时。
门外传来一阵骚动,林小帆穿过人群,上前看个究竟……
看到新郎官迎了出来,挤在门口挡路的人群主动朝两侧分开,林小帆立刻就看到,一顶雕花的精致大轿停在门前,身型妙曼的天溪站在轿旁,伸手撩起轿子锦绣花帘,一直白皙的手自轿内伸了出来,天溪上前搀扶。
接着,一只精致焰纹长靴,从轿内迈了出来,一个身穿火红衣衫俊美男子,从轿内缓缓的步出,那如火似焰的华美衣衫被风轻轻地扬起,显得轻柔又飘逸。
那俊美男子看到林小帆有些微愣,他不着痕林的牵动嘴角,嘴边含着淡淡得几乎看不见的笑意,那深邃的双眸里幽静而沉定,他略显苍白的肌肤在火焰般艳丽的衣着下,完美得近乎妖异……
林小帆当然不会忘记,此时,正朝他走来的俊美男子,正是快三月未见的闫佑。
闫兄弟……
闫佑的到场引来众人的议论,但闫佑并不介意旁人的关注,他习惯了被人看,这些个凡夫俗子总是会被他的容颜所迷惑,闫佑不理睬众人,礼貌的向林小帆到喜,而他的“妹妹”天溪紧随其后,林小帆看到天溪的时候多少有些尴尬。
不久前,林小帆才拒绝了与天溪的婚事,可现下自己却又和别人成亲,多少心里总有些过意不去,但见天溪笑脸盈盈的模样,林小帆的安心了许多。
“林大哥,多日不见,你精神了许多。”闫佑一面说着客套话,一面让天溪把贺礼送给林小帆,但闫佑也不完全都是说的场面话,一段时日不见,林小帆的确是比当初他精神了许多,并且他奇异的发现,林小帆的体内的灵气竟然恢复了。
不太可能的……
灵气消失,怎么可能自动恢复?
当闫佑感觉到林小帆身上灵气依旧存在的时候,他也有些惊讶,这么多年来,他还从来没有遇到过体质这么特别的人,当初他吸食了闫佑的灵气,原以为林小帆去与那老虎精搏斗会就此送命,可谁知这样林小帆不但有命回来,还真把林家小姐给救了回来。
短暂的惊讶之后,闫佑嘴角那淡然的笑容在逐渐的加深,没想到林小帆的身体竟会给他带来如此的惊喜,原本听说林小帆要与林仙成亲时,他便想来瞧瞧,可那白狮纠缠于他,让他无暇分身。而今日林小帆成亲,他便与天溪来看看,随便瞧瞧林小帆究竟是如何完整无缺。
林小帆给他带来的惊喜,可不小……
“闫兄弟,你看你说笑了,请里面坐。”林小帆到是很随和的笑了,林家的下人规矩的接过聘礼,林小帆让开道路请闫佑进去。
“林大哥,那我就不客气了。”闫佑点头,说罢又补充了一句,“你去招呼其他人,我们如此熟悉不必拘礼。”
林小帆也不跟他客气,闫佑入内之后,找了一个地方下,天溪始终都站在他左右,林小帆招呼时候,也时不时看一下闫佑,发现闫佑和城中的大户都很熟悉,而闫佑偶尔也会朝林小帆投来目光,只是那眼神林小帆有些捉摸不透。
等待宾客都到齐了,喜婆才牵着顶着盖头的林仙从内堂出来,两人按照主婚人的指示拜了堂和了交杯酒,在拜堂的时候,林小帆无意间迈过新娘,落在站在一旁的闫佑身上,闫佑眼中含笑,并朝林小帆轻轻地点了一下头。
闫佑举动让林小帆心跳莫名的加快了,他避开闫佑的目光,看着喜婆把新娘待会内堂,林小帆站在大堂中间接受着各路人马的道贺与祝福,喜气洋洋的林府热闹非常,外面传来鞭炮炸响的声音,入夜之后,林小帆被众人拖着喝酒。
闫佑始终并没有提前离席而是与林小帆同桌,偶尔还替林小帆挡酒,林小帆担心闫佑喝醉,便一再的劝阻,若非闫佑替他挡住众人的敬酒,他早就喝得趴下了,还好结束之时,林小帆尚是清晰。由于林家二两离世不久,之后的环节都省去了,喜宴之后,管家负责送走宾客,林府又恢复了安静。
闫佑让天溪早先回府,自己则是留到最后,林小帆很感谢闫佑近日的帮忙,如今天色已晚,林小帆又担心闫佑回府会不安全,便让闫佑在林府留宿,正和闫佑的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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