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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胡同小情调
    那祯睡着了也好,清闲下来的林义,终于有时间搭理自个了。

    麻利地洗个澡,用还有些发冷的水从头浇下,顿时各种感受扑面而来:激灵、舒爽、通透…

    当然还有冷的起鸡皮疙瘩。

    穿好衣服用干发毛巾一边擦头,一边打量这种传说里的四合院。

    整个院子是传统的坐北朝南走向。南房因为光线的原因,并没有准备住人的房间,而是被当成了仓库。

    东西两厢倒拾掇的很干净,是用来住人的。

    林义走了一圈,发现正房三间,中间是老式堂屋,两边是卧室,这个格局和自个老家的那间木房子差不多。

    要说这姑娘会享受,林义在她的卧室里,竟然发现一整套皮质沙发,而且还是贼贵的那种。

    不过这套现代化的居家放在这老院房里,还是有些格格不入。

    想来,那祯应该是感觉得出来的,但却依然这样,无非还是想让自己身体更舒服一些罢了。

    院墙的角落里有口老井,旁边是葡萄架,这个架子搭得很讲究,似个凉棚。

    东边有一颗桂树,而不远处还有一颗石榴。最抢眼的还是院子里那些被小块小块分开来的淇地,瓜果蔬菜,花花草草,各色各异…

    看着这份冷清,林义感觉少了点什么,但情绪一时也说不上来…

    那祯还没有睡醒的迹象,林义干脆出门而去,在几米宽的弄子里闲走,细心观察的他发现,真理果然是真理:别个口里的美好描述都是骗人的。

    才这么一会功夫,社会经验丰富的林义发现这里头的住户及其复杂,混合了不同身份、阶层和职业的人。

    比如,学生、教授夫妻、摇滚青年、文青和诗人、老炮儿和小混混,野模和大喇们,相互为邻,呈现出一种光怪陆离的景象。

    不对劲,也不得劲。故事里都是艺术加成的,林义顿时息了要继续逛逛的心思。

    “吱呀”地一声,林义打道回府,却刚好看到一双亮黑的眼睛凝视着自己:“你一个人去外边了?”

    “嗯,我看到你旁边院墙里的老太太了,果然像你电话里所说的,哪像一个六十多岁的,简直就是四十多岁的妖精嘛。”

    把林义放进来,那祯又把门栓上,说起隔壁本家那位老太太的容颜,也是羡慕得紧。

    同林义并排着走向堂屋时,她望了眼东边院墙方向,然后低声附语:“听西边的教授夫妻说,老太太驻颜有术,是有秘方的…”

    “什么法子?”要说童颜未老,后世也不差这种人,但那都是动刀、打针、美容、各种“弄”而成的。

    要是真的素面朝天、自然生长,保准一个一个门清,她们的皮肤不松弛起褶皱才怪呢。

    但这老太太,林义却有点看不懂了,皮肤光滑紧致,眼睛还很有神韵。一时也有些好奇。

    那祯看着突然停下来侧头的林义,嘴巴刚好碰到自己的耳朵,不留痕迹地后退半步说:“胎盘,”

    “啊,那东西啊?”林义想象了下孕妇产子后的胎盘,那副样子用来入口的话,感觉特别恶心,不敢想象。

    “听说隔三差五就去医院走关系买,”那祯说到一半也说不下去了,脸色表情有些难看:“我现如今都不敢一个人和她呆一起久了,不然一身鸡皮疙瘩,生寒。”

    胎盘神秘可入药,在中医里面已经流传了好久,并不奇怪。也曾听说有些富豪怪癖,把这东西当做珍馐。

    但如今生活里,突然身边出现这么一个人,活生生地,还是有点凄白,有点荒凉,更是觉得荒唐。

    “那你可以喂点猫和狗啊,壮壮胆。”说到猫狗,林义突然明白了,这院子里缺少什么了,那是缺乏生气。

    想想也是,一栋老宅子,不知经历了几朝几代,那种岁月留下的荒芜,要是生气少了,还真瘆的慌。

    “壮胆倒不用,我不信那些东西,不过喂几只陪自己玩,倒是个不错的主意。”

    那祯虽然是个女流,但从幼儿园开始,就是那种不怕鬼神,不怕“脏东西”的人。

    最让林义佩服的是,小时候玩耍,她经常在坟场藏猫猫,那酸爽…

    林义至今都不敢尝试,记得小时候,只要找不到她,一准在那地方躲着。

    啤酒鸭和酸辣鱼,果然还是那祯的最爱,林义现在都有些“后悔了”,重生过来干嘛做这种菜给她吃,真是给自己找麻烦。

    那祯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喜欢小资生活的女人,对啤酒这种享乐的东西,虽说不贪杯,但碰到林义。却也兴致昂扬,主动说喝点,不然菜吃不完。

    就着啤酒,就着满桌子的菜,两人慢慢地闲聊,聊着聊着就说到了林义这次来京城的目的。

    购买四合院和古董。

    而说起这些东西,却终究绕不过一个人,东边的隔壁老太太。

    那祯说当初住进胡同的时候,对胡同各种老太太还停留在“小脚侦缉队”的印象中。殊不知胡同里藏龙卧虎,随便一位老人,就有可能身世不凡,比如这位爱吃胎盘的“太太”。

    人们都习惯于称呼她“太太”,看上去就是一个特别普通的胡同妇人,穿着极简朴,也极干净。她每天去菜市场买菜,冬天自己买蜂窝煤生炉子,见着谁都打招呼唠家常。谁也想不到,她曾经是家世显赫的大家闺秀。

    16岁的那一年,就读于辅仁附中的她和在华北中医学校的读书的一位**结婚了,门当户对,郎才女貌,举行的是新式婚礼,穿着婚纱,坐着汽车,证婚人是位居高位的政要名人。

    “我见过老太太年轻时的照片,镌刻的面庞,摩登的卷发,淡雅的花旗袍,出众的美丽,却还有一望而知的干练。她从养在深闺的大小姐变成了大院中的少奶奶。”

    那祯说到这里,和林义碰了一杯:“那时候的她是幸福的,富丽堂皇的。”

    只可惜好景不长,在那动乱年代,她经历了家族的崩溃和离散,也几乎失去了她所有的东西,包括她丈夫。

    那祯回忆这位说话左右逢源,妙语如珠,最难得的是她的幽默感。提起往日繁华,老太太会不经意地说:“可惜我祖传下来的那一屋子的貂皮大衣和金银首饰……”

    “不过看得见的金银首饰和貂皮大衣没了,但还是埋藏有许多的古董。而后来的“平反”里,由于她丈夫家曾为国家做了大贡献,通过关系帮助,也要回了一部分祖业。”

    那祯跟林义说,到这里这位老太太虽然经历心酸,但生活条件也是不错的。

    “我与她混熟了后,偶尔和她去簋街嘈杂的小馆子吃饭,点两斤麻小,一些啤酒,她一边拿着瓶啤酒对嘴吹,一边抽烟,通常喝到第4瓶的时候,她都会开始追忆自己往日的风光。”

    “当年的九龙一凤,听说过吗?那一凤说的就是我!”那祯模仿老太太那种“满脸的得意”

    “什么叫九龙一凤?”林义对这称谓都不曾听说过,喝了几杯小酒,兴致大起。

    “我也不知道北京到底有多少“九龙一凤”,好像各地区都有,估计都是当年名震一时的胡同老炮儿们。”对这东西,那祯也不是很熟悉,多数也是从街坊邻居和老太太口里得知。

    “酒好像不够了。”看着四瓶啤酒空空如也,林义也第一次见她喝这么多,平日里,按她的性子和原则,基本不喝酒。

    兴致来了,也不会和人多喝,最平常的时候,也就那么一两杯。

    “我这里有瓶老茅台。”喝了两瓶啤酒,和林义唠嗑,那祯觉得许久未曾这么开心了。

    她虽然不烦闷平日里的忙碌,但这种难得一次的放松,又挑起了她的傲娇,激活了她骨子里那种可以坦然看“金瓶梅”的因子。

    “要不喝点?”林义对现如今身体的酒量着实有些担忧,但对茅台的诱惑,也是感觉好久没碰到了,一时有点嘴馋。

    “喝点,”那祯窝着小嘴巴,明亮的眼睛里笑了起来,一看就藏着坏心思。

    肯定想把我灌醉,看我出丑,接受到对面女人眼神里的“不怀好意”,林义哪里还不知道她打得如意算盘。

    长颀而起,准备去拿酒的那祯,嘴角、眼里、垂落的发梢里都是那种“等会叫你好看儿”的意味。

    老酒,醇香,两人又把刚才的话题给续上了。

    因为老太太生的好看,却又逢家破人亡。巨大的打击和落差,让她有些接受不了,缓不过来。

    于是学会了放纵,那时老太太成了别人口中的“大喇”。

    大喇这个词林义还是知道的,带着贬义和调侃的味道,这个称呼在70、80年代流行一时,交往这样的女人叫做“喇蜜”。

    那祯又开始模仿着老太太的语气:“曾经有两拨人,为了我茬架,在隆福寺那边,打得头破血流,警车都来了好几辆。

    那时她不过三十五六出头,最不惧怕天地和最迷人的年龄,追她的人有一起混的大哥,还有富商和一些大院公子哥。”

    “后来,她嫁给了一个有名的大哥,不知是哪条“龙”,她成了小兄弟们的“大嫂”,进出前呼后拥。”

    那祯对这位本家的选择也是有些诟病,却也有一点同情。要不是遭逢大劫,估计老太太一生也会稳稳当当,安静地做一个富贵闲人。

    对于“大哥”“大嫂”,林义顿时脑补出香江黑帮片里大哥大嫂的样子,可实在想不出京城胡同出来的“大嫂”啥样。

    “后来呢?”

    其实对于“后来”,林义不用问也可以猜到,生长在红旗里,这种“不务正业”的人,正义迟早会降临。

    果然,那祯说:“躲过了81年的大清扫,却在83年的严打里出事了。”

    “那这段婚姻也没多久吧。”林义算了算“十年”的结束时间,就得出了这么个结论。

    “也不算短了,大概十二三年的光景。”此时的那祯有些醉了,说话没了刚开始的利索。

    “那这老太太一生也是够幸福和悲苦的。”看着那祯杯子里的酒又快见底了,林义问她要不要。

    她没说话,只是把杯子拿过来,和林义的杯子并排着,盯着他,不言而喻。

    又是喝完一杯,那祯说老太太的人生是苦中作乐,虽说“六子”,也就是第二任丈夫,是个d瘤。但却对老太太是真的好,动了真感情。

    “你知道吗,老太太有一抹让我印象特别深刻。”那祯拨弄了下发丝,学着老太太的狠狠语气:

    “临走临走还得给他掏钱,两毛八的枪子钱……”

    “当时老太太咬牙彻齿说这话的语气和眼神,我感受到了一种无怨无悔地爱。”那祯毕竟是女人,对这种爱情最没抵抗力,说着,又拉着林义喝酒。

    “我有些醉了。”又是一小半杯下去,林义突然觉得头开始胀痛,四周逐渐变得恍恍惚惚,模糊不清。

    “我好像也有些,”那祯也附和着说…

    第二天清晨。

    林义虽然身体不听使唤,有些乏力,但多年早醒的习惯,还是让他六点出头就睁开了眼睛。

    不过他发现有人比他醒的更早,他张开眼皮的那一瞬间,就和那祯对上了。

    那是双什么眼睛,什么眼神,林义心里有些堵。

    此时他才发现,自己竟然斜趴在那祯身上,下面软趴趴的。头枕戈在她柔弱的肩头,脚却架在床角落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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