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四章 光与暗(二十一)
好像是破城了...
轻轻吸口气,鼻腔里满是血的味道。
我在原地站了片刻,待到眼睛完全适应光线后,踏步开始向前走去。
“啊啊啊!哈哈哈——”
疯狂的士兵在身侧狭窄的巷道里嘶吼,狂笑,举剑刺向另一名同样癫狂的士兵胸口,血水洒在地面,他把剑从对方的身体抽离,诡异地扭动着脖子,目光向我歪了过来。
“嘿嘿嘿...”
士兵在笑,嘴唇咧开,溅满血液的五官极度扭曲。
“杀了你...杀了你...哈哈哈!”他说道。
我脚下步子不停,一面向前走一面转头看着他,见他笑的开心,也跟着笑了起来。
“咯咯。”
有趣...
但下一刻,士兵向我冲过来了。
不到十米的距离,他几步便跨到我的面前,手中沾满鲜血的剑刃高高举起,狞笑着劈向我的脑袋——随后身体忽然盯住,丑陋的表情僵在脸上。
浓郁的死烟自脚下升腾而起,顷刻将士兵包裹、吞噬殆尽,身体化为飞灰。青白光烟迅速窜出,没入我的胸口。
灰烬自身后飘散于空气中。
我没有回头,继续朝前走。
嗤嗤嗤——
死烟盘绕在周身,“滋润”着身体各处狰狞的伤口,以rou眼可见的速度愈合着,破裂的甲胄也迅速完好如初。
好痒啊...
宽阔却满是血腥和尸体的街道上空,那些游dàng的无数青白光烟,以缓慢的速度,渐渐向不远处一栋老旧民宅的前方聚集。
那里的街道路面寸寸绽裂,碎石凌乱分布,而怪物硕大的身躯,此刻就躺在无数裂痕的中心,长肢无力挣扎,躯体微微颤抖。
啊,她在那里...
我加快脚步,走了过去,静静立在她的身前。
怪物的躯体已经残破不堪,大大小小狰狞可怖的伤痕布满全身,黑色的脓液不断自伤口流出,淌至身下的路面,将脚下的碎石染成墨色。无数青白的光烟正从四面八方飘来,没入怪物的身体。
但她已经连抬头的力气也没有了。
我瘪了瘪嘴巴。
...即使变成这样,还是可以吞噬啊。
幻境...
让人看到可怕的东西,然后发疯...并且能够以某种未知的方式大规模施展。就算奄奄一息,躺着也能吃东西...这还真是方便的能力。
这样想着,耳边倏然听见一声轻响。
嗯?
我稍稍转过了头。
声音是从身侧老旧民宅的窗户处传来的,窗户内侧那仍在抖动的窗帘,此刻被人拉开了一道细缝,有双灵动的眼眸透过缝隙向外看,瞳孔略微颤抖,在与我对视的那一刻,小手一晃,“唰”的一声将窗帘拉合,“嗵嗵嗵”的脚步声迅速远去。
“妈妈...”
片刻之后,隐隐听到仓惶惊惧的稚嫩童声。
是个小女孩啊...
她看起来并没有进入幻境。
而歪歪扭扭躺在街道的那些尸体,似乎也都是破城而入铁甲卫,我并没有看到平民...至少这条街里没有。
大抵是他们多数都躲在屋子里的原因吧?
红芒在天空闪现的时候,这些人并没有看到,反而是攻进王城的铁甲卫都中了招。
“咯咯...”
想到于此,我忍不住笑了起来。
怎么就这么好玩呢...
“嗥...”
怪物在脚下低吟,声音虚弱到难以察觉。
我低头望着她。
“依琉什。”
“你终究是...再也醒不过来了吧?”
“呼...”
回答我的,只有粗重的喘息。
“.这样也好。”
习习凉风吹过,将鬓角的发梢卷了起来。我抬起手,用小指钩住,拢向耳后。
“这样一来,你就不用再承受那些痛苦啦...”
“总好过我。”
“【深渊语】汝...”
那怪物正要说话,却被我立刻打断。
“【深渊语】我没有和你说话。闭上嘴巴,好不好?”
一点也不想听见这种聒噪的声音。
“真是,有够烦...”
下一刻,我伸出手指,轻轻在眼前的空气中一点。
咻咻咻——
锋利的黑刃自尖啸的气流里顷刻成型,掠向前方。
噗!
斩落对方的脑袋,接而砸向地面。
“轰”的一声,纷飞的碎石与剧烈的冲击,将怪物没了头的躯体掀起几米高,随后落下,头颅飞滚向远处,漆黑的粘液溅在我的侧脸。
我抬手抹去。
怪物的身体开始崩解,化作无数细小的尘埃飘散。
“睡吧,依琉什...”
愿你做个美好的梦。
暮然间,前方的街角传来急促的脚步声。我循声抬头,看见自街角倏然窜入视线的一道狼狈身形。
“...咦?”
那身影非常的熟悉。
他似乎是在逃命,匆忙间跑到这边,身上亮银色的盔甲残破不堪,没有戴头盔,满头苍发纷乱地遮住半张脸。
好熟悉...
好熟悉好熟悉...
那人影见到我陡然愣住,此刻就站在街道的巷口,进也不是退也不是,呆呆地望着这边,脸上的表情越来越惊恐惧。
“喂...”
我远远对他挥手打了声招呼。
“是你吧?”
尽管与先前的印象大相径庭。但他果然就是...
老公爵!
“哈哈!”
脚尖陡转,踏出月步。
嘣!
耳边狂风呼啸,身体向pào弹般冲出。只是一瞬之间,我便已经冲到他的面前。
老公爵甚至还没反应过来。
他双眼的焦距仍停留在我先前站立的地方,满头白发被劲风吹地根根倒竖,嘴唇豁开露出牙齿,布满褶皱的脸如波浪般剧烈抖动,脚下不自觉地倒退一步,下一刻,我高举起双手,轻轻拍在他的双肩。
嘴角勾起,露出如皎月般的笑容。
“好,久,不,见~”
老公爵的身体被我拍了个踉跄,大概半秒过后目光才聚焦在我的脸上,身体一颤陡然反应过来。
“啊!”
他发出一声嘶哑的惊叫,将眼睛瞪大了,一双瞳孔剧烈颤抖,下意识地挣扎一下——我抓着他肩膀的手微微用力,老公爵便不敢动了。
我笑的更开心:“你在这里做什么呀?”
“我...你...你是...”
他嘴唇哆嗦的厉害,双腿都在打摆子,也不知经历了什么,此时早已不具备第一次见他时那份临危不惧的从容,倒是有些像被吓破胆的样子。
...我有这么可怕吗?
歪着脑袋想了想,我先将笑容收束,活动活动嘴巴,又一次对他露出微笑。
要和蔼...
看起来亲切一点,就像见到老朋友...好,应该差不多了...
自认为已经笑的足够和善之后,我便放下了心。
但老家伙看起来还是很害怕...算了,就这样吧。
“我们玩个游戏吧,好不好?”
西语的扯淡时间
喝了点小酒,手上有几个重要的工作,差不多都已经进入收尾阶段了,明天恰好又不用早起,想和大家随便聊聊。
算是提前的三卷总结吧。
最近章节的感觉,大抵和之前相比差了一些。有些读者感觉不到,但有些读者感觉到了,于是写简评,写书评,还有私信我的,我都认真看过。甚至一些明显带着情绪的言论,以及不知所云却趾高气昂的言论,我也都一一看过,认真回复。
先说说问题吧。
你们认为的问题在哪?质量下降,情绪平淡,不够深刻,情节拖沓,还有佩佩傻白甜,等等等等好多。因为每个人的g点不同,所以get到的点都不一样。
总而言之,不如前面写的好。
为啥呢?
要我来说,以上所有提到的点,还有没提到的一些点,都不是问题。
或者说,这些只是问题所导致的结果。
那问题到底在哪?
其实只有一个,那就是——无法兼顾。
事件太多了。
要讲的东西,也太多了。
前面铺垫那么久,其实我一开始的打算是,把一切在卷末轰然zhà开,第三卷中出现的每个人物,维多利亚,玛格丽特,幻灭,雷克特,老公爵,老公爵的儿子,老雷克蒙,老雷克蒙的儿子,卡洛斯安吉尔甚至是索菲亚,尼禄枢机主教...还有最重要的,我们的佩佩。
所有的人,我都设定了bào点,或者说g点,反正就是能调动起大家情绪的点。
但写着写着,我发现根本不行。
为什么不行?
不是因为文笔不够,也不是因为作者**(或许就是),其实原因非常简单——这本书是第一人称。
因为这本书的叙事风格,让我没办法像其他那个,时不时地写一下别人在干什么,最重要的是,我没办法经常去描述别人内心真实的想法。因为视角是佩佩,所以只能是她猜,她想,她看见。
但你们也看到了,尽管这样,三卷末还是好几次的用了别人的视角——否则我没办法把事情讲清楚,因为佩佩没看见,她不知道。
在这一卷的末尾,所有的事件汇集一起,每一件都是热血沸腾,每个人都处在漩涡的中心,玛格丽特,维多利亚,老雷克蒙,甚至是老公爵,索菲亚,尼禄枢机,他们都是主角,都会让大家眼前一亮,或者气愤唾骂——我原本是这么想的。
但是,以第一人称来说,铺的太大了,大到脱离掌控。
如果我都把这些讲出来,讲好,那光与暗恐怕能写到一百...也不知道够不够。
就其实我预想的高-潮,本以为它是铺垫过后的高-潮,结果写下来的时候,发现这需要用整整一卷来说都不够。
铁甲卫攻城,幻灭失控,教会的矛盾,佩佩的成长,维多利亚的成长,每一件事都需要用一卷来好好说,但我tm揉一起了——好吧,我就是**。
所以读起来感官当然不好,就好比权游最后一季,为什么被大家骂那么惨?有些人觉得夜王死的太快,有些人觉得龙妈黑化简直沙雕,也有人觉得小恶魔全程降智...等等等等,其实道理是一样的。这些“我觉得”的问题都不是问题,是问题所导致的结果。其问题究其原因,是因为把原本需要用更多内容来填充的故事,压缩成那么一丢丢了...然后只能仓促处理。
而相比权游,深渊更让我难受的是,我还必须用第一人称。所有的事都得佩佩看见,佩佩参与。就好比全程斯诺在干嘛在干嘛,但真正对于他来说,龙妈就只是在最后关头空降的——这么去讲的话,大家还会喜欢龙妈吗?
根本就没机会塑造啊。
于是我心里的想法,几乎就成了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光与暗写到前面几章的时候,我就已经意识到这个问题了。
但还能怎么办呢?
只好硬着头皮写下去。
但我又不能真的把光与暗写到一百,就现在已经有人说拖了——相信我,我现在比你们更想尽快把三卷完结。
因为故事已经不再受我的控制。现在这样的情节,也和我原先设定好的有了偏差。
偏差大概是从哪里开始呢?
从枢机主教那里。
这样一个牛逼哄哄的人物,其实我原本有更好的安排——现在说这些也没意义了,大概再也没多少机会去塑造他。因为他和特蕾莎不一样,他是空降到主角面前的,同时也空降到读者面前。
所以好多人觉得,佩佩打不过他是被削弱了。
说到底还是因为经验不足,导致没能将原本的设想好好传达给大家,不知道长篇该避讳的点。
有些失落。
但与此同时,我又在想,还好我现在明白了这些。
如果没有这一卷,让我意识到这一系列的问题,如果等到大高潮的时候再意识到这些,那这本书恐怕就要崩了。
提早发现问题,这是一件好事。
emmmm..
大概正常的作者,都不会像我这样傻乎乎的讲出这些吧?
就当随便说说了。这卷完结后,这样的情况不会再出现。
说完这些,再说说我自己吧。
写这件事,对我来说其实是一个重大改变。
因为在此之前,我的所有闲暇时间,几乎都泡在一些不大好的地方。我的生活,除去大部分时间的工作以外,无一例外的都是喝酒,蹦迪。这其中有工作应酬的原因,但其实我也喜欢这样,喜欢广jiāo朋友,毕竟有机会把他们口袋里的钱变成我的——没错,我是一名不大优秀的创业者,就像开篇的陈宇轩那样。
开篇的设定,就是曾经我人生中的低谷时期——也是那段时间,我爱上了喝酒。
后来有段时间放纵自己。全城大小夜场没有我不熟悉的,走到哪都有卡座,哪哪都有熟人,年长的朋友往金x鸟带,年轻会玩的就去迈x密,马爹利轩尼诗对瓶吹,没错我就是今晚全场最靓的仔——我这么一说,可能有人都猜到我在哪个城市了。
后来喝出胃病...
算了,说的多了。
写是因为我不想再那样了。那样的生活是荒度人生,不如做些更有意义的事。
我很喜欢写。喜欢在睡前想些小故事,想故事里的人物,然后入睡...初中的时候特别不喜欢化学,那时候在笔记本上写,然后拿给同学看——所以严格意义上讲,这其实是我的第二部?虽然那时候没写几个字就太监了。
总之,我喜欢这个。
喜欢我写的人物被大家也喜欢,被大家讨论,喜欢我想的故事被你们喜欢,这是很奇妙的一件事,也是我写的动力。
所以有时候工作很忙,回家特别晚,实在累到不行想休息的时候,看到你们的评论,想到很多等更新的人,我还是强撑着写完一章再睡——尽管只有2000字。
偶尔有几次从凌晨写到天亮,睡两个小时去开会,忙一天下来晚上继续写。这些事,大概群里的管理员们都知道,他们都会劝我让我休息,但我几乎没怎么听过他们的,哈哈。
总之,如果不是因为快乐,如果不是有你们,我可能真的很难坚持下去。
本身就不是一个能静下心的人。
写这本深渊,某种意义上真的是改变了我的生活,让我从一个浪dàng的人变成乖宝宝,变成做完工作就只知道码字的码字姬(哪有这么短的码字姬!!!)
说这些是让你们知道,有时候我断更了,真的是迫不得已——那种感觉,就像是本该打游戏的时间,你突然叫我去学习。又或者这节体育课,突然被数学老师宣布霸占...我能怎么办?
我也很绝望啊!
写是真的香,以后也会继续加油。
虽然还是时不时的20字短小无力。
祝我早日成为那些大神作者的样子,成为日更过万,内容又很棒的的终极码字姬!
以上!!!
对了,还有件事。
以前我几乎每条书评都会回复,每条私信都会回复,不管对方在说什么,理智与否,都会认真解释——以至于偶尔会被这些人带偏。往后不会这样了,真的特别累。
以后但凡认认真真提意见的人,想让这本好的人,我依然会同样认真对待,你们的意见我会好好听。但那些自以为是的,抬杠的,跑我这里找存在感的,我不会再理了,以免影响我写作的心情。
有时候看到特别幼稚的言论...也不知道你多大,感觉在网上和小学生聊天挺新奇的。
真不服气就留下电话,我带你去蹦迪,别只会在网上逼逼。
晚安。
</div>
</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