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 休息一会后,大赛继续。
几轮后。
这一次持剑武斗上去两个格拉摩根的贵族假冒者,没啥看头,两人打到后来,抡起王八拳来,引发一阵笑声。
但随后的马上骑枪第二十五轮,可就是重头戏。
巴尔干第一强者,弗拉德出场了。
他的红龙旗很碍眼。
此间只有能一面龙旗,就是白龙。
布兰冷眼看去,自己给弗拉德排的人,乃来自犹塔人的勇士。
是他先前在酒馆中,让那些犹塔人通知的亚伯拉罕佣兵团勇士。
弗拉德有着暴君,吸血鬼,龙骑士,异教徒等称呼。
暴君是说他对领内建立的残酷恶形,比如把背叛者用九百九十九刀割除肉,让其疼死。
奥斯曼的五马分尸刑等,一些难以想象的酷刑,在他的领地内,十分常见。
他养了一批冷血屠手,威慑着国中贵族。
他本来不是继承人,但父亲跟兄长分别被奥斯曼人还有拜占庭人杀害。
被抓到奥斯曼的弗拉德假装被洗脑,成为狂热异端,请求奥斯曼人后来放他回国,自己会成为内应。
为此,弗拉德还把一同被抓到奥斯曼的的表弟,杀了并喝下他的血,表示自己对奥斯曼的忠诚。
自从那天后,他对血液就产生了病态的迷恋。
当他回到领地后,领内的亲族不愿意他继承,他就镇压他们,但受到重伤,伤了口腔。
差点死去时,用了光石粉配上罂粟花酒,治疗好伤口,但此后开始迷恋血。
血的腥味让失去味觉的他,感受到一种特别浓郁的味道。
尤其敌人的血。
此后他每当杀害敌人,就会喝他们的血,他感觉这样做,自己越来越强大,越来越心安。
他的妻子死后,他也喝了爱人的血,他感觉妻子已经存在自己体内,永远不分开。
他讨厌阳光,因为会让他想起,自己被抓到奥斯曼的那天,也是阳光明媚的日子。
但疼爱自己的表姐,被奥斯曼人当场师扒开衣物,施暴而死。
他讨厌那一天的回忆,但总又想起。
喝血,厌阳,残暴,改信
种种迹象,让他成为可怕的恶魔王。
红龙是东欧神话中,一种强大的天使,所以他改用红龙,且红也是血色,所以他喜欢。
他有多病态,他的对手就有多阳光。
亚伯拉罕生以萨,以萨生
这是犹塔经中,记录先圣的出身经义。
所以这位比武的犹塔人,把自己的名字改为以萨。
亚伯拉罕佣兵团中第一骑士,又名光之骑士。
他眼睛很小,跟绿豆似的,永远面带笑意,别人跟他相处久了,便会被他影响情绪,也开心起来。
他现年二十四岁,比参战的弗拉德小两岁。
以萨看着天空,空气很好,阳光不强,但是很亮。
这种日子,他的心情就会加倍提升,战技惊人。
他在靠近巴尔干的东欧生活多年,对龙骑士大名如雷贯耳。
他之所以去打这场,是他昨日拜见布兰后,跟布兰请求的。
他对布兰说,“我听闻弗拉德也来了,他是我们犹塔人的敌人之一,曾经把进入他领内的犹塔人,登成恶魔巫师,放光这些犹塔同胞的血,这个仇我始终记着,殿下,您收留了犹塔人,是我们的恩人,我厚着脸皮对您提出请求,让我能报此仇,我将忠诚于您。”
这些被切断动脉,吊在刑台上,全身的血都流光,成为干尸的犹塔人中,就有自己的妹妹。
布兰看他报仇心切,又愿意投靠自己,当下同意,并且连夜要给他一套全新战甲。
但是他没有收,他拿着自己的旧剑旧甲,他用的惯些。
他认识弗拉德,弗拉德却把他只当成苍蝇,正眼都不看一眼。
“全知全能的主,诸天使,父亲,母亲,老师,在天堂的战友们保佑我手刃仇人。”
犹塔人也来观礼,约有一百多人来到,他们看着以萨上场,在光明教众人面前,不顾一切喊出他的名字。
来自同胞的助力,以萨更加坚定信心。
场外的布兰这一场跟黑太子对赌。
乃后者主动,黑太子开始要占自己便宜。
只要对手显强,黑太子打算都拉布兰下注。
这一次他又选了弗拉德。
黑太子在罗马生活时,便听人说过龙骑士的强大。
弗拉德精通各种武器,有一个传说,从未在战场上留下任何伤痕。
一身无伤的他,才有龙骑士威名,并组建龙骑士团,自任团长。
黑太子心中始终有着玖喜,刚刚布兰跟玖喜的笑声,让他心血来潮,要让布兰出点血,他一口气喊了二十套骑士全甲,包含马。
如今一套全甲配备,加上战马,大约等于后世百万之巨。
“好友,我下弗拉德,我们随便玩玩。”
这样大的注码,本来想一起玩的贵族也收手,摆明要给布兰好看,黑太子不怕得罪布兰,他们可怕。
布兰输得起,一口允下。
他大方的态度让黑太子也不知说什么,只道,“那就好好看戏吧。”
布兰看着即将比武的两人。
两人实力如何布兰都没见过,以萨从犹塔人口中听过。
也是武术全才,从骑术到弓术,甚至短兵相接,力量格斗都能打。
而龙骑士布兰只听过,这人不怕疼,心中不由暗猜,难道这龙骑士也有奇遇?
当比赛开始时,两人摆出了正统对剑姿势,非常有贵族风范的开场。
龙骑士的剑跟针一样细长,布兰觉着很像后世的西洋剑。
这种剑太过少见,又长又细,很多贵族觉着会不会一碰就断。
相比之下以萨用的是正常骑士剑,但长短比这针剑短了一些。
两人互相试探,对刺几下,要抓身位出来。
但以萨刚刚取好距离时,弗拉德已经算出了乙萨的臂展,走一步的距离,出动的细微动作,甚至心跳的频率,都捕抓到了。
弗拉德不停喝人血,身体开始出现特别情况,他的眼睛反应特别快速,能够快速把周边的信息分析拷贝下来,传入脑海中。
并且他的处在越激烈的战斗中,心情就越亢奋。
他自己把自己洗脑成自己是无敌的存在。
只要拿着手中这把针剑“血刃”,他就不会后退。
他跟大熊一样,都是偏执狂热的天才,认定一件事后,他就刻苦疯狂。
所以才能几年之内,把领内反对者都送上断头台。
别人练剑都是死靶子,他用的是活靶子,活物。
死在他手下的罪犯至少两千人。
他经常自己行刑,对着犯人的要害就是一剑过去。
有时刺破罪人眼球,有时是脖子,有时是后背龙骨,甚至耳孔都有。
血刃沾染无数血后,剑身都开始泛红起来。
弗拉德感受这些人死前的恐惧,刺中不同的要害的反馈。
他甚至把犯人的身体都给用刀解开,钻研刺向哪处,反应最大,血流最多。
所以以萨的动作,他大脑马上就能分析出,这是怎样的一具躯体,惯用动作等等。
他这分析十分精密科学,属于狂热的天才。
加上他给自己洗脑成无敌者,无痛感的存在。
他根本不怕危机,跟敌人对杀换伤,只会使自己更兴奋。
以萨没有一点赢的可能。
当他全身所有的反应都被弗拉德读出后,命运审判下达。
这一战布兰事先给犹塔人通过气,让他们在以萨可能出事前,就丢弃信物表示服软。
弗拉德就是个疯子,他不想一剑刺死以萨,他要折磨这个人,他要看以萨死前的恐惧。
那种表情太美了!
当以萨被打倒,接着弗拉德靠近,用小刀将其左耳割下来后,代表以萨的犹塔人教团终于认输。
以萨已经失去战斗勇气,被割下耳朵后,全身发软不动。
剧烈的疼痛跟害怕,让他知道自己跟弗拉德的差距。
同胞的仇他报不了!
面对失去恐惧表情的以萨,弗拉德没了兴趣,直接下场。
场外的白猿暗道,“这人真是疯子,可不能让殿下(玫瑰)跟她成婚。”
而刚才去换马,重新打造马蹄铁的东方骑士,看见弗拉德的强大后。
他对着身边女伴道,“霸气。”
弗拉德也练出霸气,并为帖木儿跟布兰那种的,王之霸气。
“那你说,他跟大熊谁更厉害些?”
“不好说,看谁武器好点,毕竟血肉之躯,如果都一样好,那就看谁更疯,更不要命。”
“你能赢?”
“我上最少都是打平。”
东方骑士一边说着,顺便把刚从小贩手中买来的的炸豆子一口全吃下去。
“也对,你可是拂晓神剑。”
“这炸豆子真不错,你再帮我弄点来。”
以萨被止血后,布兰又派人下去跟他说,“报仇千万不要急,自己会帮其出头的。”
看了刚刚的举动,布兰还没发现弗拉德可怕在哪,因为不是自己上,不是自己被读出一切动作。
所以他对弗拉德的评价依然是一流好手,而非顶尖高手。
在场高手们,除了拂晓神剑外,没人看出弗拉德真正实力。
持剑比斗第三十七轮。
有着如今米兰第一高手之称的德斯利出场了,他拿着北非战刀。
他的对手来自西非,也就是布兰的贵宾之一,桑海人。
全场唯一的黑肤之人出现,又把眼球都吸引过去。
这场比武对这些精神娱乐贫乏的平民来说,太过有趣。
布兰拗不过西非人的请求,让他们打都跟自己米兰手下打,这样胜负好掌控。
米兰人参战是最多的,还全是好签,所以伤亡十分小。
这个桑海勇士的名字很长,布兰也不知道怎么说,是北非来的翻译用音译报上去的。
叫达拉崩巴班德贝迪普多比鲁翁。
贵族骑士裁判直接简称“达拉崩巴”。
达拉崩巴用的武器,布兰见都没见过,造型之奇特,他也开了眼。
不止他,很多人都猜这玩意怎么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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