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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2章 鬣狗围捕
    峒流干涩地吞咽一下,润润枯燥的喉结,渐渐感觉上帝又在凝视。

    沿着丘陵的半腰,峒流开始朝雷区后面绕去,若想猎到一只羚羊,也只能长途跋涉。

    本来峒流与这群食草动物离得不远,大概五百米的样子,但直线间隔着雷区,峒流不会愚蠢地相信那些警示标杆儿,更不会没身在草海,让狮子像鲨鱼那样,把峒流突然拖走嚼碎。

    峒流很警惕周围环境,他不能轻易的倒下在这些家伙手里。免得这个消息传回东南亚地区,被峒流自己的那些仇人得知了,恐怕会让他们笑掉大牙。

    拧开背着的水壶,啐一小口含在嘴里,缓和喉咙中的燥热。狙击步枪几乎泡在背部的汗水里,命中水昨天晚上若能多给件衣服就好了,这么热的天气,峒流无法穿不透气的雨衣出来。

    峒流的上衣在杜莫身上,除了逃命或涂擦药水这些万不得已的事,不让杜莫光着上身,毕竟,现在的杜莫浑身是伤。

    胸膛和臂膀上的肌肉,仿佛给太阳晒鼓了似的,滋冒着油油光泽的汗珠脚下坑坑洼洼,时不时蹬散一溜碎石,沿倾斜的山体滚跑下去。

    峒流小心地保持着重心,每走一步都很费力,右手攥着的匕首,偶尔会猛扎一下山壁缝隙,拉住下坠的身体。

    差不多走了两个时辰,用来遮阳的棕榈树叶,早已烤的蔫吧,如同一只死鸡,怎么抖落也****。

    峒流丢掉多余的重物,继续加紧脚力往前赶。

    最后,遇到一块儿酷似屋檐的岩石,从山壁上突出来,总算可以坐下来歇会儿。

    那片黑白条纹的斑马群就在眼前,峒流向右侧推移望远镜,大群褐色的羚羊,在悠闲地啃草散步,每一只眼睛里沉淀的惊恐,令它们时刻警觉着四周。

    峒流在四百米开外的丘陵半腰,步枪就在背上,面对眼前大片鲜活的兽肉,就像在超市购买,肥瘦任意挑选。

    想要射杀一只很容易,问题是打死猎物后,峒流还得爬下山腰,跑到猎物跟前捡回来。

    这个过程需要三分钟,可四周潜伏的鬣狗,足够抢了这种现成的便宜,把猎物拖的不知去向。

    所以,峒流必须先走下去,猫腰在草丛里,一点一点地靠近羚羊群,保证射击距离在百米以内,才能及时守卫起自己的猎物,制止鬣狗群的哄抢。

    那些鬣狗很是喜欢抢夺其他猎手的食物,就算是一只成年雄狮,都有可能在他们的手下被抢走食物。

    峒流不能让自己的努力,变成了那些猥琐的鬣狗胃里面的食物。

    又歇息五分钟,喝了**淡水,便背着狙击步枪下了山腰。

    左手握着手枪,右手攥着锋利匕首,蹲隐在杂乱的蒿草之中,带着杀机朝目标寻去。

    草原上热浪翻滚,底层的泥草味儿,夹杂着动物群的粪便味儿,骚臭阵阵扑鼻,令人不情愿呼吸。

    草原上动物的尿骚味和粪便的臭味很重,这远远要比动物尸体腐烂的味道要大的多。

    死亡后的动物尸体,会被天空中飞翔的秃鹫哄抢分食,然后一天时间就变成了一堆骷髅。

    如果击杀一头斑马,光靠峒流一人恐怕很难拖拽回去,而且杜莫和峒流两个男人三天也吃不下如此大的一头野味儿。

    在可以任意汲取的时候,贪婪和浪费是一种危险。没有吃完的食物,很有可能会引来敌人。

    再加上,宰剖兽肉耗费时间长,掏出的内脏杂物较多,这些很容易引来猛兽的袭击。

    把过多鲜肉背回山洞储藏,食物的气味儿也会比较浓烈,这些都是招致危险的不理智。所以,峒流决定射杀一只体积中等的年轻羚羊。

    再次窥察一下四周,并无潜伏的猛兽靠近,便悄悄取下背上的狙击步枪。

    这个距离狩猎,就像叉子杵起瓷盘里的牛排,再简单不过。

    狙击准镜中,一头刚刚摆脱母亲守护的小羚羊,正悠然自若地嚼着草茎,它头顶没有犄角,一双水润漆黑的大眼睛,不时朝峒流的方向定睛一望,好像预感到死亡,但又不确定。

    最后,它仿佛不想自己吓唬自己似的抖抖耳朵,甩一下白毛尖儿小尾巴。

    四周的鬣狗,仿佛预先警觉到了峒流的存在,预警似的发出呜嗷呜嗷地呻叫,更像彼此招呼,准备哄抢峒流击中的羚羊。

    握紧狙击步枪,把瞄准镜对准那只羚羊的脑袋。

    “砰!”一声脆响,打破草原上枯燥的沉闷,呼啸直飞的子弹,在无数蒿草的上层,冲开一条直线,直奔小羚羊的眉心,瞬间炸出一个肉孔,周围的皮肉,犹如起开一半的啤酒盖儿。

    大片的斑马群和羚羊群,先是惊得一愣,随即朝身后那片稀稀拉拉的树林云涌窜去。

    原本祥和的草原,危险的暗流像从突然破裂的管道喷出,整片大地黄土飞扬,沸腾了起来。

    峒流火速起身,挎好狙击步枪朝猎物奔去,其余鬣狗追随着兽群,一颠一簸地跑着,意图趁乱扯咬住一头斑马幼崽。

    峒流需要担心这些鬣狗会对自己发起进攻,背着流血的小羚羊,很有可能会让自己变成其他野兽的猎杀对象。

    枯黄的蒿草,磨得峒流腰肋难受,也掸掉不少汗水,峒不由舔舔干裂的嘴唇,给自己肤表补些水分,虽然这只能是心理作用。

    跑到近前,小羚羊额前压倒的枯草已浸染血红,紫黑的血浆外流,其间带有崩碎的乳白脑浆。峒流一把抄起小羚羊,扛在肩头转身飞跑,往刚才歇息的山腰上奔。

    那群追赶斑马群的鬣狗,忽然掉头朝峒流追来,仿佛是峒流抢了它们的猎物。

    峒流左手揪住肩头的羚羊耳朵,右手拽出屁股后面的fn57手枪,准备让这些难缠的家伙吃些苦头儿。

    追过来的鬣狗群,大概有十一二条,它们分布在峒流两侧,边一瘸一拐地跑,边歪头淌着口水,痴迷斜视峒流肩头的羚羊。

    这些草原上最贪得无厌的家伙,总是喜欢把目光瞄准别人的猎物。

    “叭叭,叭”眼瞅着到了山脚,马上就得弓背往上攀登,却有三条鬣狗猛然加速,窜到峒流前面。

    峒流明白,它们这是调整队形,准备扑上了来。

    “嗷嗷嗷……”三只屯着肚子的鬣狗,没来得及拦到峒流前面调头,便给子弹一下打倒在草地上,就着奔跑的惯性,咕噜噜翻滚起来。刺耳的惨叫声,震得耳膜收缩。

    其余鬣狗见同伴惨死,立刻刹住脚步,嗷嚎一声往回跑,再没一只敢遛着峒流跑。

    峒流挺松一下肩头,让扛着的羚羊搭稳些,兽血顺着峒流的胸膛滑滴,左侧凸鼓的胸肌,染成了鲜红,干燥的皮靴头儿,把坠落的血**绽成梅花状。

    只要上到山腰歇息的位置,就可以抽出匕首屠宰。

    因为放干净兽血,再掏空羚羊的内脏,重量会减轻很多,扛回去的路上好走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