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宴也就是互相见见面而已,也肯定不会有个什么结果。
夏若寒当晚去了雪妃处,正因为雪妃是金国人,夏若寒还是知道做做样子的。
金国一众人等定是要住在宫外的,夏君墨负责把慕北铭几人都要送回去。带着羽林卫上千人浩浩汤汤。
夏桑榆带着如烟刚到云荷殿门口,小方子和小环子在黑夜里中跪在夏桑榆脚下哭诉:“公主,茗心姑姑被人带走了,说她偷了东西!”
偷东西?
“谁带走的?”夏桑榆努力让自己冷静下来。
“是凤仪宫的人。”
如烟追问,“茗心姑姑那阵都和我们在一起的,只是半个时辰的功夫,怎么就出事了?”
“姑姑刚回来,凤仪宫来势汹汹一帮人,而后就在姑姑房间里搜出一些首饰来·····”
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夏桑榆头脑里冒出想法来,这些人是要除了她身边最得力的助手。
她站在黑夜里半晌,不顾小环子等人的哭诉。···
“先进殿再说!”
茗心那里怎么会搜出首饰?这是其一。
那些首饰是云荷殿的人放的,还是搜宫人的诬陷?
这么拙劣的手段,也就夏紫枫能想的出来吧!
如烟假装着急,“公主,这可如何是好?”
雪依和雪雁基本都是沉默的,从蓉悄悄站在一旁就如隐形人一般。
夏桑榆忽然有种孤立无援的感觉,“雪依,你去趟寿安宫。”
说完她起身,雪依根本进不去寿安宫的。
“算了,雪依你和我去趟寿安宫吧!”唯一希望只能寄托在太后身上,她如今和凤仪宫闹翻,要人是要不来的。
茗心不能有事,不单单是因为茗心的办事能力,而是因为特殊的情感。
上一世她无能不能保住茗心,这一世她再也不能失去茗心。
雪依有些劝慰的意思:“公主,太后娘娘一向睡的早,去了只怕是见不着!”
必须要去,不试怎么知道不行!
“如烟,你和小环子、雪雁守好殿,再出事,我只能送你们都去慎刑司了!大不了,这云荷殿,我一个人自生自灭!”夏桑榆放了狠话!
如烟几人赶紧应是。
夏桑榆走到寿安宫,感觉度日如年,她走的很快,雪依都得小跑着跟着。
“公主,您小心点,夜路不好走!”
话音落,夏桑榆还真摔了一跤,摔的浑身是土,她本来就旧伤未愈,她痛的半晌起不来,雪依赶紧上前扶,“公主,您没事吧!”
“我没事!扶我起来,走!”
“公主,明日再找太后不迟·····”
“你住口!”
雪依不敢在说话。
一直到寿安宫门口,一主一仆都不再说话。
守门的太监被夏桑榆叫醒;“我有急事要见太后,片刻都不能等!劳烦公公先给琼露姑姑通报一声!”
“四公主?您这么晚怎么来了,都快子时了!太后娘娘肯定睡了,明早您再来吧。”
“公公,若不是急事,我也不会这么晚来!这是五两银子,公公只要给琼露姑姑通报一声即可,不用打扰太后娘娘!”夏桑榆的金钗依然塞到太监手里。
雪依是吃惊的,茗心卖了都不值得那金钗的,可是夏桑榆竟然舍得。
太监感受到沉甸甸的,心里有了勇气,“四公主且稍等,奴才这就去通报琼露姑姑!”
一盏茶的功夫,让夏桑榆冷汗岑岑。
她纹丝不动的矗立着,抱着希望。
雪依不敢吱声,只能轻轻挪着身子,悄悄调整一个还算舒服的姿势。
琼露披着衣服出来,看见夏桑榆依旧吃惊不已:“四公主,这么晚了是有急事?”
夏桑榆一张口声音都是沙哑的,“姑姑,桑榆十分抱歉,深夜打扰你,桑榆特地来求您的,茗心姑姑被凤仪宫来人带走了,说她偷了东西,可是她平日里手脚干净,宫外无牵挂,偷东西有何用?她这辈子可是不出宫的!这个时候,能救姑姑的只能是寿安宫了。!”
琼露面露难色,茗心与她相识这些年,她是最了解不过的,茗心不会偷东西,这事明摆着是冲着夏桑榆的。
“进去说吧!太后娘娘还没睡。”琼露还是说了实话。
“太后娘娘还没休息?”夏桑榆着实吃惊!
“娘娘感染风寒一直未痊愈,这刚才一直咳嗽着难以入睡,四公主来了正好,给娘娘看看!”琼露觉得不能再瞒了。
“姑姑,这么大的事情,您怎么都没告诉我!”夏桑榆听到走的极快,满脸都是焦急。
“公主受伤,在养伤,太后不让惊动公主您哪。”
进殿,夏桑榆第一次在太后面前失了礼数,她冲进寝殿,不顾自己的伤口疼痛,“皇祖母,您生病了,怎么都不知会桑榆?桑榆若不是深夜打扰,您还打算瞒到何时?”
“咳咳·····你这丫头这么晚怎么过来了?”
夏桑榆上前赶紧为窦氏顺背。
琼露解释了一遍。
窦氏皱眉:“皇后怎么也越来越不懂事了,哀家的人她都敢动。”
夏桑榆分析:“皇祖母,怕是皇后娘娘都不清楚。”
“那还能是谁?这么拙劣的把戏都用?”窦氏一时没想到是谁。
夏桑榆没带药,只能忍着心里的焦灼为窦氏顺被,按了几个止咳的穴位。
。”
窦氏郁闷,“琼露,你带着哀家的口谕去,把茗心带回来!”
“是,奴婢这就去一遭!”琼露的分量很重,太后身边第一嬷嬷,皇帝见了都得客客气气的!
窦氏的咳嗽轻减了很多,“你这丫头是个有良心的,茗心才跟了你两个月余而已,你都深夜求救!”
夏桑榆红了眼眶,“茗心姑姑实在是忠心能干,桑榆舍不得,她是因为桑榆在招来这大祸,桑榆不能不闻不问。”
“琼露过去给你要人了,你就放心吧!”
夏桑榆跪在太后面前,“谢太后娘娘!桑榆无以为报。”
“说好的私底下叫皇祖母的!”
“是,皇祖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