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双击屏幕即可自动滚动
第0098章史上第一咸鱼!
    远处观看的叶青脸色苍白。

    他何时见过杀头啊!

    现代社会,他就是一个屌丝,一个宅男,何时见过这样野蛮血腥的场景,撞死了人的车祸现场都没有看到过几回。

    他全身颤抖,很是努力的忍着强烈的恶心,才没有吐出来。

    穿越到防风氏部落这么长时间,一直是和平的环境,没有让他认识到这个时代的残酷。

    此时,他的大脑一片空白,已经完全停止了思考,满眼的只有鲜红的鲜血,以及那个被烈拎在手上痛苦扭曲和肮脏血污的人头。

    那个人头一直在他眼前,晃啊,晃啊……

    烈这样血淋淋的行为,族人兴奋的欢呼,对杀头细节的讨论,让他真正的意识到,这个时代的残酷。

    生活在和平时代的人啊,永远也无法体会到这种残酷。

    经历了这件事情,他才真正认识到这个时代人的思想观念和现代社会的巨大不同。

    他发现,他想要达成的目标,任重而道远。

    他才真正认识到,要想带着部落踏上文明的道路,需要引导的,需要纠正的,需要培养的,有很多很多……

    想要引导部落真正走上文明的道路,不是他设想中的那么简单,并不是他发明创造一些工具,建造一些工程,提供充足的食物,就能轻松达到的。

    思想观念,行为准则,社会规则……等等等等,全部要配套跟上才行。

    有了这样的思想认识之后,他发现自己站的位置已经完全不同于前世了。

    站在了这个位置上,这时候,他才发现,历史上的那些伟人,是真正的伟大。

    那些伟人对社会作出的移风易俗、革新天地的改变,并不是教科书上几句简单的评价所能概括的,其中的艰辛、智慧、魄力是无法想象的。

    ……

    在当众将带头逃跑的长手野杀了之后,这些野人果然安分了很多。

    平时干活也并不再需要穿着皮甲的守卫专门看守,一个普通的族人拿着鞭子在边上溜达着,这些野人就会乖乖的干活。

    而一旦有穿着皮甲的守卫走了过来,这些野人立刻就像发了疯一样,拼命地挥舞着大木锤。

    这些野人并不能够分辨烈和其他穿着皮甲的防风氏族人的区别。

    在他们看来,防风氏族人都长得差不多,都是一个模样,都是个子比他们高大,脸色红润好看,梳着发亮的发髻,身上穿着结实而又奇怪的皮甲。

    当然,反应发生巨大反差的野人,并不包括那个傻子野人。

    他依然是每天没心没肺的,该吃饭的时候吃饭,该干活的时候干活,该睡觉的时候睡觉。

    虽然,长手野人被杀头时,傻子野人非常的恐惧,然而没有过多久,他又立刻恢复了日常的状态,仿佛这一段恐怖的记忆,在他的脑海中仅仅只能停留下那么几个小时的时间。

    以至这次杀头,杀鸡儆猴,在他的身上并没有产生什么效果。

    不过,傻子是个没心没肺的人,他根本就没有什么想法。

    逃跑?

    逃出去吃什么?

    他又不会打猎,平时打猎,他跟着族人,族人追,他就追,族人投矛,他也投矛,可让他单独去打猎,他就抓瞎了。

    这里没有人来欺负他,没有族人来抢他的食物,这里吃的比他在部落里还要好,还要多,他为什么要逃跑?

    干活?

    力气他有啊,他感受不到抡大锤有多么劳累。

    听话?

    他很听话啊,在部落中,任何人的话他都听,叫他做什么,他就做什么,哪怕部落的一个三岁小孩子叫他趴下,他也趴下,让小孩子骑在身上。

    在这里,无非是听这些山外人话而已,对他来说,并没有区别。

    也因此,他所受到防风氏族人的鞭策和惩罚也就不存在。

    这么配合的野人奴隶,哪里还需要管教看守呢?

    一连几天下来,熟悉了之后,防风氏族人也干脆不绑着他了。

    刚解开他的时候,看见族人都绑着,他没绑,他感觉不适应。

    等防风氏族人不在,他自己将自己绑了起来。

    他怕自己没绑,就没有食物吃了。

    于是,他便成为了野人奴隶中,第一个获得有限人身自由的人。

    看见傻子野人获得了自由,其他野人有羡慕的,也有便愤愤不平的。

    一个野人妇女,一边抡大锤一边低声咒骂,砸一锤,骂一句。

    她也不担心看守的山外人听见,山外人听不懂他们的话。

    “傻子告诉了山外人谁是长手,让山外人杀了长手,他太坏了!”

    “就应该早点将他掐死,饿死!”

    “他不能再算是我们的族人了,逃跑的时候根本就不应该带着他,如果不是他在树林中哭喊,说不定我们就都逃走了。”

    她脸上表情狰狞,带着怨毒,不停地诅咒着傻子野人。

    长手钻她的窝棚次数最多,她还是蛮喜欢长手的,长手的手令她很快乐。

    野人身上和脸上的花纹,已经没有了。

    被抓捕过来之后,在防风氏族人的强逼下,野人两两相互对搓,将身上的污垢全部搓掉。

    洗过了澡之后,防风氏族人发现,这些野人也不是那么的黑。

    看来,黑也是因为身上的污垢太多导致的。

    周围的野人也纷纷议论:

    “傻子是巫婆的儿子啊,怎么不能算是我们的族人呢?”

    “早就应该换出去的!”

    “怎么换的出去啊,他那么傻,哪个部落愿意要呢?”

    “这样的傻子,我以前的部落是要掐死的,巫婆也是的,这样的儿子留着,不是拖累吗?”

    “是啊,每次食物分配,还分给他那么多,给他吃就是糟践食物啊!”

    “巫婆又没有偏心,傻子虽然傻,但是他力气又不小,狩猎中他出的力气也不少,甚至比你们这几个人出的力气还要多,分的食物多一点也是应该的,而且,别以为我没看见,每次分配食物之后,傻子的食物被你们抢了也不少啊。”

    “……”

    “长手是我们部落最聪明的人啊,却死了,傻子是我们部落最傻的人,现在还能活的好好的,还能不被绑着干活,也能自由走动,哎!”

    “现在最聪明的长手被杀了,没有长手想办法,我们还怎么逃得出去呢?”

    “干嘛要逃啊?干活虽然累一点,但是一直都有吃的,也不用去每天辛苦狩猎,不好吗?狩猎还会碰到危险,说不定就会死,干活又不死人,在这里又有什么不好呢?”

    这个野人,可能被交换到野人部落的时间并不长,看起来也就十五六岁的模样,是个少年。

    刻薄的女人立刻骂道:

    “你也是傻子吗?我们是山里人,他们是山外人,帮他们干活,这不是傻子吗?”

    这个少年野人被训斥,吓得缩了一下脖子,但心中仍是不满,低声嘀咕着:

    “到底谁是傻子啊?他们有金光闪闪的武器,有刺也刺不破的皮甲,人又比我们多那么多,我们怎么可能跑得掉嘛!”

    “活着不好吗?有吃有睡不好吗?逃跑可是要被割头的,我可不想像长手一样被他们将我的头割掉啊。”

    “在这里天天有鱼吃,还是咸的,有什么不好,在部落中,可不是天天能吃到盐的啊!”

    后世将这种不想奋斗,不想努力的人,称为咸鱼,就是来自于此。

    史书记载:帝,服野人以咸鱼。

    于是,有确切史料记载的第一个咸鱼,诞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