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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4章同人不同命
    夏冬给借了队里的爬犁,还有两匹骡子,又去大队开了介绍信,这村里往来的社员,看到忙前忙后的夏冬,脸上的表情满满都是同情。

    以前感觉夏天生挺靠谱的,没想到也有如此坑的时候,大家只听说过坑爹的,头一回见到被爹坑的。

    别说,还挺新鲜!

    夏冬一脸一言难尽,他倒是不想去,但别说夏天祥是他二叔,就算村里一个普通村民,他作为生产队队长,也得跟着去啊。

    再者,他若是不跟着去,这不着调的一家子若是在县城闹出点什么笑话来,丢的还不是三野屯的脸。

    三野屯已经够出名了,夏冬如今就像低调!

    等夏冬回家拿钱顺便让他媳妇收拾一口吃的的时候,得知他爹带着孙有明去找九老太爷喝酒去了。

    夏冬这时候他特别想问问他娘:我不会是你们打哪捡的吧!

    孙有明这厮自打两个月前冒上来,他爹对他那比对两个亲儿子还像亲的。

    但天知道在这之前,一家老小从来没听说他爹提起过,他还有个过命交情的结拜兄弟。

    一脸苦逼的夏冬带着夏天祥老两口,还把畏畏缩缩的夏刚也拽上车,加上一位村里赶车的车把式,一行人赶着爬犁往县城赶。

    夏天祥家

    苏桃这会儿也不负先前的幸灾乐祸,她看着哭着闹着要吃肉的儿子,对着夏招娣讨好一笑:“四姐,家里也没啥东西,要不咱们去大爷家凑合一口。”

    夏招娣都懒得看这个又懒又馋还没眼力见儿的弟媳妇。

    自家和大爷家啥关系不知道啊!

    夏天生能让三个侄女、女婿去他家吃饭,那是“好人做到底”,当然,未必没有收买人心的意识,没看她大姐和大姐夫就差管他叫爹了嘛!

    这要是会办事的,就应该做两个菜给大房送去,一句“劳烦大娘了”,这也就遮掩过去了。

    这可好,居然因为不想做饭,居然还想拖家带口的去人家蹭吃蹭喝?

    苏桃不要脸,她还要呢!

    再说了,孙有明还在大爷家呢!

    夏招娣露出一个讽刺的笑,“大宝他娘,我这当姑姐的好歹掏了三十块钱呢,咋滴,三十块钱还吃不起你家一顿饭!”

    苏桃听到夏招娣这语气,有点不乐意了,她领个原本该是回娘家的,都被四个姑姐给耽搁了,还想让她做饭,做梦呢吧!

    “四姐,你这钱也没给我啊!再说,刚子可是跟我说了,是因为我们家你才搭上了山子叔,否则你哪里来的钱。”

    夏招娣一听这话,心里怒极反笑,这么些年她早就想明白了,幕后的主家看中的就是她嫁给了王铁柱,能近水楼台先得月的接近金顺心一家。

    若不是她,李大山还是个抱着丁点金子就装富户的土鳖;她爹夏天祥也不过是个总幻想着荣华富贵,实则吃糠咽菜的二流子。

    夏招娣懒得再在搭理苏桃,若不是早上就没吃饭,她如今实在没力气走回清溪村,她此时真是一刻都不想再留在这个家。

    她自己去厨房,空空如也,果然她爹娘就没想留四个闺女吃饭,早就知道的事,也没什么可生气的。

    苏桃跟着来到厨房,见此发出一声呲笑,“娘啥样四姐还能不知道,粮食她要锁起来了,家里除了给小宝吃的一点大米,啥也没有。”

    说完,苏桃对儿子道:“走吧,跟娘去姥姥家,你佬早就说了,要给你炖大肥肉!”

    大宝拍着手,“去姥姥家,吃肉喽!”

    苏桃对夏招娣假笑道:“四姐你有的时候锁门就行了,我带着钥匙呢!”

    苏桃母子手拉着手往外走。

    “儿子,姥姥好吧!”

    “好,我每回去,姥姥都把好吃的给我留着。”

    “哈哈,那得感谢你娘我,谁让我是你姥姥姥爷最喜欢的小闺女呢!这就叫做同人不同命!”

    夏招娣听着苏桃这明讽暗讥,死死握着拳,同人不同命,可不就是嘛!

    都是家里的小闺女,但苏桃上头三个哥哥,她上头却三个姐姐;苏桃是家里最小的,她下头却有一个比她只小一岁的弟弟;

    明明王家给了二百块钱聘礼,但她出嫁时,娘俩却连身新衣裳都没给置办,她只带着一个旧包袱抱着两件旧衣服进了王家门,尤其是她前头有个用两辆马车拉假装的妯娌。

    而在她刚出门子,苏桃娘家认准夏家有钱,要了八十块钱聘礼,不仅用五十块钱给闺女置办了四外八庄都体面的嫁妆,自家还落下三十块钱,里子面子都有了。

    似乎谁都忘记了,那些钱,本来是她的。

    夏招娣面无表情的从院子里拿起劈柴的斧头,进了厨房直接把碗柜上的锁砸开。

    碗柜里不仅有炖肉、炖鸡,还有白面饺子和大米饭,显然都是她娘特意留下准备给自家男人、儿子、孙子加餐的,反正如今这个天气,放上十天半个月也不会坏。

    夏招娣点了大灶,将这些吃的都放在锅叉(放在铁锅里蒸饭用的树叉)上。

    女人若是自己都不心疼自己,还有谁会心疼!

    夏招娣脑海里突然出现一个身影:挺拔健硕的身材,英俊的脸,哪怕右脸上那道疤痕先前看起来非常丑陋,但此时回想起来,却觉得这番疤痕让他更有男人味。

    尤其是那傻傻一笑,简直能温暖到人的心里。

    这一刻,夏招娣突然惊恐的认识到了自己的内心,她竟然对孙有明有好感,或者说喜欢。

    她一个有夫之妇,居然喜欢上了一个才见过一次面,只知道彼此名字的陌生人!

    夏招娣双手捂脸,不,这不对!

    哪怕她并不爱王铁柱,她也不能有这样的想法,她还有孩子,她不能让她的孩子有个被称作“破鞋”、“荡妇”的娘。

    但这种想法越是努力抗拒,越是不断地钻进夏招娣的脑子。

    夏招娣从来不相信什么一见钟情,但不得不承认,孙有明是个非常吸引人的男人,尤其还是在她最孤单无助的时候出现在她眼前。

    哪个女人心里没幻想过“白马王子”、“驾着七彩祥云的英雄”?

    夏招娣也不例外。

    这样的相遇就仿佛她年少时幻想过的“英雄救美”。

    所以在不断的抗拒孙有明的同时,“孙有明对我是不是也一样有好感”的念头也在不断冒上来。

    男欢女爱,从来不是一个人的独角戏。

    而被夏招娣惦记上的孙有明,此时,正坐在夏有才家的热炕上,脸上的表情似笑非笑,哪里还是什么憨厚模样,只有邪魅异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