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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4章 风景美,易于怀孕
    <b></b>                  此时想起来,幸亏在杜县的时候,一眼看到他后就觉得有眼缘,才答应下来让他登上车子,没想到无形中帮了小娘一个大忙。这样以来,小娘以后一定会好好对待自己。自己就会从马夫一跃而起,说不定会成为小娘身边的御用管家。

    如果成为小娘身旁的红人,府里面的那些小娘们怎还敢瞧不起自个儿!她们还不得一个个往自己身上扑啊。

    想到这等美事,霍大牛回想起刚才在杜县的一幕,真是太过惊险了。

    如果当时对这郎君无感,或者直接拒绝他临时搭车,自己后半辈子的荣华富贵就全泡汤了。

    幸运与否就在惊险一瞬间,霍大牛现在想起来还是有些后怕。

    霍大牛正入神地想着的时候,肩膀突然被人拍了一下,他才回过神儿来。

    只听得刘病已说到“大牛兄先不要张望哦,我这个疾医自然是要对小环儿的病情好好观察一番的,不仔细查看怎么给她抓药啊,不抓药她怎能好得快一些?”

    美少女着急了,“可是,我心里过不去这个坎儿,再说了,小环儿还未嫁人,她的玉体若是被郎君看了,就得嫁给你。”

    “什么跟什么呀!在疾医眼中,没有男女之分,只有病人和好人之分。哪有像你们这般庸俗不堪!思想龌龊!”

    “我……”美少女被刘病已这般批评,急得说不上话来。

    她气得一跺脚转到轿车一旁去了。

    她气鼓鼓地对着霍大牛喊道“大牛,看什么看!不准你看!”

    霍大牛这时才急忙朝小娘方向小跑过去。

    刘病已来到车上,钻进轿子里,掀开小环儿的衣服后摆,看到她的后腰部已经皮开肉绽,紫黑一片,甚至还流着脓血。

    刘病已叹了一口气,说到“盖上一些东西,别受了风,我这就去给你采药去。”

    刘病已从车上下来,看到站在车子另一旁的小娘正努着嘴,气嘟嘟的。

    看到他后,哼一声,便转身去看别处了。

    刘病已觉得这家伙的孩子性还是真厉害。

    但不能因为一点儿小事就把她给得罪了。如果她也如同许萍儿一般,将自己视为了敌人,自己的日子就真的难捱了。

    宁多一位朋友,也不要增添一个敌人,更不能得罪一个小人。

    这是刘病已一贯的交际规则,万能更改。

    刘病已喊道“喂,谁跟我采药去?这么好玩儿的事情还是我自己一个人来吧!”

    刘病已说完就大摇大摆地朝远处走。

    “我,我,选我!我跟你一块儿去!你等等我啊!”小娘的心情突然就阴转晴了,连忙欢蹦着去追刘病已。

    霍大牛灵机一动,说到“车上有个篮子,不如挎着它去采药吧!”

    “好哇!好哇!”美少女拍着手,欢蹦着。脸上的小酒窝,让这个五官精致的美少女更加地动人了。

    刘病已望着她直接出了神。他在想“这一世的人没有多少浓艳的化妆品,人却长得那么娇艳欲滴,如水一般的可人,大抵返璞归真的天然美就是这般模样。”

    霍大牛将食篮一层一层地拿出来,只剩下最底的一层,又将里面的食物分到其他食盒里去,这才将一个空的篮子递给了小娘。

    “我能干这种活儿吗?你拿着!”美少女冲霍大牛瞪眼说到。

    “他不能去,他要守在这里,保护小环儿。你拿着篮子,跟我走!”刘病已的命令不能置否。

    “哦!”美少女只能极不情愿地将篮子接了过去。

    急忙跑几步,跟上刘病已。

    两人往荒坡方向走去。

    暮春时节,不少野草已经从土里钻出来,挺直了瘦条条的稚嫩身段了。在这戚戚荒草里犹如一颗颗墨玉一般,显得极为稀有。

    止血散瘀,刘病已知道,小时候在家乡务农的时候,有一种草儿非常好用,那就是小蓟。

    家乡的田间地头多有这种野草。那个时候,若是不小心将手儿划破了,将小蓟的叶子薅下来,将其揉成团儿,将汁液捏出来,滴在伤口上,就能很快地止血止痛。

    不知道这儿有没有这样的野草。

    刘病已一路找着。却让他惊喜的是,他不但找到了小蓟草,还找到了过手香和还魂草。过手香对消炎去肿、清热解毒有奇效,尤其是治疗口腔溃疡是对症的药物。而还魂草则有一个厉害的别名“九死还魂草”,这样的名字让刘病已立马联想到了传说中的“九转还魂丹”里面一定有这“九死还魂草”。

    九死还能还魂,并非夸口,而是由于它的特殊性。具有超顽强的生命力,后世曾有人做过一个实验,将它压制成标本,保存了几年,拿出来浸在水中,当温度适宜时,它竟又“还魂“,开始生长,堪称植物界的传奇。

    因此,它还有诸多别名不死草、回阳草、长生草、万年松等,人们面对它,都不吝赐教好名字了。

    名字稀奇,本身自然是极为名贵。药用价值上能治疗跌打损伤性出血症和刀伤。在冷兵器的时代,它是治病疗伤的救命草。

    而在这个时代,也许是人们还未发现它的好处,所以,山坡里还是很容易能见到它们。

    这个时候,刘病已有个奇异的想法直接弄一本百科全书,或者根据要过许久才出现的《本草纲目》编纂出类似的一本来,一定能大卖。而且,提前收集这些草药,到时候,随着书籍一块儿卖,定然能做到富可敌国。

    那时候的自己,自然会被人尊称为神医。

    神医刘病已!

    不过,想起寻找草药需要耗费大量精力,还是算了吧,别浪费时间了。

    只是过过想象的瘾就足够了。自己总不能想到一出是一出。

    没过多久,美少女挎着的篮子里就被一堆草药填满了。

    还有一些生黄芪、甘草等对愈合伤口有很好效果的草药,只是它们的最佳成熟期在六七月份,此时的它们还只是小嫩芽儿。不过,幸好找到了去年过冬留下来的干枯枝子。

    这样的枝子可以削为薄片,之后剁成碎片,捣碎了,跟那些绿植草药和成泥,敷在伤口上。

    刘病已找草药,美少女却乐得采摘春花,一些迫不及待涌出巢穴的蝴蝶也在如喝醉了一般翩翩飞舞,美少女便跳着脚地抓取,总也抓不到,即使这样,却还能玩得不亦乐乎,完全把之前的胆怯忘得一干二净。

    刘病已看着她这般没心没肺的模样,摇了摇头,说到“走吧,我们要进行下一步了!”

    “下一步?拜堂成亲?送入洞房?”美少女说完,“咯咯咯”地笑了起来,露出了一对可爱的小虎牙。

    “我倒是想啊,在这个地方尤其好!以天做被,以地做褥。”刘病已仰望天空,此时的阳光正好,天蓝地也正好,只是这荒坡上的嫩草太小,枯草遍地,若是躺下的话有些扎人。

    “以天做被,以地做褥?”美少女望望天,又看看地,随口念叨着,“这个又有什么好的!荒山野地的!”

    “风景美,易于怀孕!”刘病已随口答道。

    “什么!”美少女听到他这般随意,一下子怔住了。

    刘病已这才想到,“哎呀!在这般墨守成规,极其封建的时代,男女之间若开玩笑也不能逾越了肌肤(⊙⊙)…之欢,这不等于~\(≧▽≦)/~裸的骚(n_n)扰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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