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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想买一栋楼
    夜晚,沈剑穿着睡衣,独自一人跑下楼,给女孩们买夜宵。

    沈剑走到附近一家面馆:“老板,来五碗馄饨面。再来点你们这的特色,全部打包。”

    老板:“好勒。沈sir”

    沈剑愣了愣:“你认识我?”

    老板笑着说:“现在这条街还有谁不认识你这大英雄啊。逮捕刀疤、丧狗,逼得佐治跳楼,把这附近的古惑仔弄得鸡飞狗跳。就连潇洒哥也被逼得跑路了。”

    一旁正在吃面的客人也说:“原来是沈sir,你真厉害。潇洒带着他的手下,祸害这附近那么多年了,谁都拿他没办法。你一来就把他收拾了。”

    另一个客人也说:“呵呵,我看港岛这么多警察里,只有沈sir你才是真正的警察。”

    所有人都对沈剑一顿大夸特夸。

    他们已经好久没有看见这种用心做事的警察了。

    沈剑:“呵呵。破案本就是我们警察应该做的,没什么大不了。”

    老板说:“今天晚上,街上就没以前那么乱了。古惑仔们都躲了起来,他们都怕你这活阎王。”

    正说着,远处走来两个巡逻警察。

    一个警察摘下帽子,眼神示意了老板一下。

    这是警察经典的要钱动作。

    老板也习惯了,随手从抽屉里拿出几块钱,放在警察的帽子里。

    警察也没说话,拿着钱就塞到口袋里。

    这时候,两个警察看了一眼沈剑,眼神疑惑。

    “你是哪的?身份证拿出来看看。”

    沈剑:“身份证?”

    沈剑撩开衣服,露出了他的配枪。

    这就是便衣的身份证。

    两个警察脸色一变,立刻立正敬礼。

    “长官!!”

    沈剑点了点头,随口应付两句:“巡逻呢?辛苦了。”

    这时候,一个警察终于认出了沈剑这个新任沙展(警长)。

    他忙递上一根烟,给沈剑点上。

    “原来是剑哥,不好意思,我们都没看清你。”

    “呵呵,恭喜高升啊。”

    这时候的沈剑穿着睡衣,和平常完全不一样,他们俩一下子没认出来。

    沈剑接过香烟,抽了几口,说:“你们收街坊的保护费,我也不管。但是频率别太高。坏了规矩就不好了。”

    两个警察满头大汗,连连头:“明白了。”

    他们这种行其实是违规的,雷洛早就已经指定了这个金钱帝国的贪污规则,所有利益统一分配。

    只不过军装分配到的利益比较少,往往还会被上司剥去一层,最后只能分到点零头。

    所以他们才会来街上,和每家店铺,要点保护费。

    一般也要得不多,也就一两块,每家要一点,积少成多。

    没想到今天却被长官抓了个现行。

    这两个警察心中忐忑不安,不知道会受到什么怎么处理。

    沈剑以前也是军装,也是这么过来的。

    虽然现在高升了,也不想和这些军装太计较。

    沈剑:“好了,我就说这么多,你们去忙吧。”

    两个警察如逢大赦,忙去别的地方去巡逻了。

    又过了一会,老板做好了馄饨面,还送了沈剑不少零食小吃。

    沈剑随手掏出十块钱,放在桌上。

    老板愣住了:“沈sir,这怎么好意思收你钱呢?何况也不用那么多。”

    沈剑说:“吃东西哪有不付钱的,剩下的这钱就当是补给我那两同事了。”

    沈剑现在也是财大气粗,压根不在乎这点小钱。

    老板推托了好一会,这才把钱收下。

    “那就谢谢沈sir。”

    沈剑挥了挥手:“走了。”

    他拎着着买来的宵夜,慢悠悠得走回了家。

    来到公寓门口,却发现一个老头正在放公寓的墙上贴告示。

    沈剑连忙喝止:“喂,你在干什么?”

    那老头回头一看:“哦,沈sir啊。”

    沈剑仔细打量这老头,才发现这是这栋公寓的主人。

    当初,自己就是从他手里买下一间公寓的。

    “董翁?”

    这老头姓董,是个有钱人,名下有不少房产,大家都叫他董翁。

    这栋公寓楼,只是他名下不动产的一小部分。

    董翁:“沈sir,下楼买宵夜啊?”

    沈剑点了点头,看着他贴在在墙上的告示。

    “董翁,你要卖楼啊?”

    董翁竟然要把这栋老式公寓楼卖掉。

    董翁叹了口气:“唉,这栋楼不行,几乎没人租,每年要耗去我不少维护费。都已经成为负资产了,我想把它卖掉。”

    董翁虽然有钱,却是个斤斤计较的奸商。

    他见公寓总是亏钱,觉都肉疼,就想卖掉。

    沈剑问:“这公寓要卖多少钱?”

    董翁:“整栋楼卖,800万。不二价。”

    ‘咳’沈剑忍不住咳嗽了一声,这年头房价就那么贵吗?

    不过也是,这毕竟是一整栋楼,位置又好,属于街道比较核心位置,虽然楼层不高,但土地面积很大。

    放在以后的港岛,估计价值几十亿。

    老实说,沈剑现在手里有几百万,本想买这栋楼。

    别人不喜欢这栋楼,但沈剑却很喜欢。

    但是800万太贵了,他手里的钱根本不够。

    唉,港岛果然是寸土寸金啊。

    董翁问:“沈sir,你问得那么详细,怎么你有朋友对我这楼有兴趣吗?”

    沈剑:“是我想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