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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0章 你有明暗器,我有宝葫芦
    嗤!

    圆月弯刀插在了一旁的山石中。

    削铁如泥的刀锋,加上分川断海的力量,轻而易举便直没至柄。

    刀客,刀不离手。

    刀离手,便说明输掉了这场决斗。

    漫天烟尘中,一个魁梧的身影缓缓走了出来。

    这道身影充满了暴虐的杀意,霸道的气息让人不敢直视。

    就连郭嵩阳这等高手,都不得不拔剑出鞘,才能感觉到一丝丝的安全。

    他的步伐是如此的缓慢,他的威势是如此的惊人。

    哪怕他的左臂不正常的弯曲,哪怕他的白袍被刀气撕的乱七八糟,哪怕他的身上斑斑点点满是鲜血,哪怕他的真气和体力已经见底,也没有任何人敢小觑这道身影。

    花白凤猛地飞扑出去,不在乎烟尘,也不在乎鲜血,一把抱住白天羽,主动献上香吻。

    能成为魔教大公主,花白凤当然不是只靠运气。

    主动献上香吻,一方面是见到白天羽正面击败魔教教主,为白天羽感到自豪,激动之下情感爆发。

    另一方面则是借着接吻的机会,渡过去一丝真气,以及两粒恢复元气的灵丹,免得白天羽因为太过疲惫,昏倒在地。

    花白凤知道白天羽最想要的是什么,自然要尽力维持他的威严。

    这是白天羽此生最风光的时候,花白凤当然不会让这风光有任何的损减。

    “哼~~”

    一声冷哼从烟尘中传来。

    抬眼看去,却见魔教教主独孤昊嘴角溢血,半跪在地上,随后强撑着缓缓站起。

    他的黑金华服被刀气撕成破布条,身上同样斑斑点点满是鲜血,但若细细观看,便会发现,他的伤势比白天羽轻一些。

    草创的神刀斩比不过白家刀法,在刀法上,独孤昊输了一筹。

    但魔教的底蕴远在白家之上,独孤昊的功力更加精纯浑厚,因此伤势更轻。

    当然,刀已经脱手,证明此次决斗已经失败,独孤昊不是输不起的人,不会否认这件事。

    “白天羽,这场刀决,你赢了。”

    “你那一刀只是草创,如果你能把这一刀完善,我未必能胜你。”

    “输了就是输了,没有任何借口,作为失败的代价,只要我做教主一天,圣教便不会派任何一人入侵中原。

    不过,有朝一日,我把这一刀完善,我还会再找你打一场。”

    白天羽大笑道:“随时欢迎!”

    ……

    天山刀决落下帷幕,白天羽夺得天下第一刀的威名,魔教教主主动收敛了势力,沈浪也不用再去和他讲理。

    独孤昊的允诺看似大气,实际上却是无奈之举。

    首先,中原一方有沈浪、王怜花、吕云澄、李寻欢、白天羽等高手,他一个也打不过。

    其次,魔教经过一轮清理,四大公主只余下铁姑,四大天王一个也没留下,中层势力大损,无力入侵。

    什么特么的“只要我在一日就不会入侵中原”,不过是一个休养生息的借口罢了。

    偏偏在场众人,谁都不在乎这个借口。

    王怜花熊猫儿早就已经看破江湖纷争,看戏可以,插手却是不必。

    吕云澄再过不久就会离开。

    白天羽巴不得魔教入侵,给他刷声望。

    至于其他人,他们的观点不重要。

    比武结束,众人倒不忙着离开,而是在天山各处游览了一翻。

    吕云澄也终于得空和熊猫儿好好喝顿酒。

    熊猫儿人如其名,生的膀大腰圆,浓眉大眼,看起来倒是真的和熊猫有几分类似,为人也是爽朗大气,豪迈不羁。

    而且此人同样是个人精。

    虽然不如沈浪和王怜花心眼多,但也是一等一的人精。

    另有一点,这个浓眉大眼的,做的是楚留香司空摘星的买卖,妙手空空玩的贼溜。

    当初有歌谣赞曰:熊猫儿,熊猫儿,江湖第一游侠儿,媲美妙手空空儿,劫了富家救贫儿,四海齐夸无双儿……

    以武功而言,熊猫儿比沈浪王怜花逊色一筹。

    不过出海十余年,每日不是喝酒就是论武,武功大有长进,已经追上了不少。

    吕云澄虽然好斗,对熊猫儿的武功却并不怎么感兴趣,反而更好奇他的酒葫芦。

    这酒葫芦是以东海特产的奇异磁铁铸造,具有一种非常强大的吸摄力,专门克制各种暗器,号称“乾坤一袋装”。

    若说破解暗器,吕云澄自然也能做到,掌剑均可,保管做的又灵巧又美观。

    但再怎么灵巧美观,也比不得用宝葫芦收暗器来的潇洒。

    原剧情中,为了抢夺朱七七,柴玉关麾下“色使”以“烟雨断肠丝”射熊猫儿。

    熊猫儿亮出宝葫芦,都不用喊“我叫你一声你敢答应么”,就把所有“烟雨断肠丝”都给吸了过去,吓得色使转头就跑。

    暗器是沾在葫芦外壁上,不仅大件小件暗器都能收,清理起来也非常方便。

    吕云澄比较好奇的是,如果这东西有那么强的吸摄力,为啥只吸敌人发射的暗器,不吸你腰间的宝刀?莫不是有智能识别?

    心中好奇,嘴上就问了出来。

    熊猫儿大笑道:“哪有什么玄奇之处,只不过这东西对于真气非常敏感,不输送真气,是没有磁力的,打架的时候送点真气过去就行了。”

    吕云澄心说这特么还不玄奇!

    法拉第、麦克斯韦、洛伦兹之类的电磁领域科学家,要是看到这玩意儿,怕是会惊得背过气去。

    “老熊,铸造这个葫芦的材料还有没有?”

    熊猫儿不喜欢被人称为“前辈”,叫大哥又平白矮了王怜花一辈,那更是不行。

    吕云澄想来想去,想出这么个称呼。

    熊猫儿原本还觉得不好听,在得知王怜花是“老王头儿”之后,顿时觉得“老熊”比“天下第一大侠”还要好听一百倍。

    “你想铸一个?”

    “当然。”

    “武功到了你这等地步,这葫芦用处也不大,何必白费力气。”

    王怜花吐槽道:“这小子是觉得用葫芦收暗器比较潇洒。”

    吕云澄讪笑两声,算是默认。

    用葫芦收暗器确实非常帅,非常潇洒。

    就是不知道这玩意儿能不能克制孔雀翎、暴雨梨花针、天绝地灭透骨穿心针之类的强力暗器。

    哪怕只能影响到一点点,就有时间移动传送令,用传送令来抵挡。

    熊猫儿道:“我那儿倒是有一块,就是比较小,打造个坠子还行,打造酒葫芦就差远了。”

    “没事没事,您把葫芦给我研究研究,等我研究完了,就自己找材料去。”

    “你不会研究研究,就研究没了吧?”

    “那怎么可能呢,我的人品您还不信么?”

    熊猫儿想了想,把酒葫芦背在身后,一点拿出来的意思都没有。

    “噗~哈哈哈哈……”

    王怜花放肆的大笑。

    你个混小子也有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