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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 功法才是根本,金盆洗手大会
    听到系统的提示音,坐在床上的林霄将系统面板给打开。

    系统:押镖就变强系统

    宿主:林霄

    境界:先天初期

    点数:15

    技能:飞剑术【天阶(4\12】

    辅助功能:【提升】、【推演】

    本来林霄都准备好好睡一觉,没有想到,木高峰居然大半夜的来送成就点。

    木高峰的实力还是不错的。

    至少是后天一流的水准,和童百熊在伯仲之间。

    不过后天就是后天,在林霄这个先天高手面前,不过是弹指间就能够击杀的存在。

    更何况林霄还掌握了飞剑术这样的天阶功法,手里还有无双剑匣,这样的顶级兵器。

    杀他自然是没有任何的难度。

    ‘不过说起来,系统还真是强大。’

    林霄突然想起一件事,那就是无双剑匣乃是鬼剑师打造的,按照理说需要以血喂养。

    第十三把剑,大明朱雀,杀戾之气最重所以大明朱雀还有一个名字,魔剑。

    每次使用,更是嗜血无比。

    在原著中,无双就是因为经常以鲜血喂养这些剑,所以他的脸色一直都很苍白。

    可是林霄从来都没有以鲜血喂养过这些剑,也从来没有感觉过任何的不适。

    突然,林霄想到了一个可能:“如果我猜的不错,应该是因为飞剑术的关系。”

    飞剑术作为天阶功法,难度不言而喻。

    原著中无双未必练到高深处,所以才需要以鲜血来喂养无双剑匣中的飞剑。

    而林霄靠着系统,再难的功法,也不过是片刻就能够学会。

    飞剑术自然是不在话下。

    在林霄看来。

    飞剑术的价值远高于无双剑匣。

    无双剑匣不过是工具而已,而真正厉害的则是飞剑术,有飞剑术在手,任何兵器都可以化作飞剑使用。

    以林霄如今的飞剑术境界,完全能够催动普通长剑。

    当然在威力和效果上,比起无双剑匣来说要弱一些。

    想到这里,林霄恍然。

    明白了自己为何不以鲜血喂养,也可以催动无双剑匣。

    接着林霄看向系统面板,再度获得5个成就点数之后,林霄如今已经有15个点数。

    不过却是没有能够触发技能升级条件。

    按照林霄的之前的推测,飞剑术第三层到第四层需要10个成就点,第四层到第五层就需要20个成就点数。

    因此,林霄还需要5个点数,才能够达到升级要求。

    。。。。。。

    第二天,正午。

    衡山城,天空乌云密布,下起雨来。

    街道上人来人往,街上来来去去的到处都是江湖汉子。

    街上的客店,都住满了江湖汉。

    街道边上的一处茶肆中,坐了几桌客人。

    门口的三条汉子喝茶聊天。

    一个年轻汉子道:“这次刘三爷金盆洗手,场面当真不小,离正日还有三天,衡山城里就已挤满了贺客。”

    另一个瞎了一只跟的汉子道:“那自然啦。

    衡山派属于五岳剑派之一,五岳剑派又属于北地剑盟,声势浩大,哪一个不想跟他们结交结交?

    再说,刘正风刘三爷武功了得,三十六手‘回风落雁剑’,号称衡山派第二把高手,只比掌门人莫大先生稍逊一筹。

    平时早有人想跟他套交情。只是他一不做寿,二不娶媳,三不嫁女,没这份交情好套。

    这一次金盆洗手的大喜事,武林群豪自然闻风而集。我看明后天之中,衡山城中还有得热闹呢。”

    另一个花白胡子道:“若说都是来跟刘正风套交情,那倒不见得,咱哥儿三个就并非为此而来,是不是?

    刘正风金盆洗手,那是说从今而后,再也不出拳动剑,决不过问武林中的是非恩怨,江湖上算是没了这号人物。

    他既立誓决不使剑,他那三十六路‘回风落雁剑’的剑招再高,又有甚么用处?

    一个会家子金盆洗手,便跟常人无异,再强的高手也如废人了。旁人跟他套交情,又图他个甚么?”

    那年轻人道:“刘三爷今后虽然不再出拳使剑,但他总是衡山派中坐第二把交椅的人物。

    交上了刘三爷,便是交上了衡山派,也便是交上了五岳剑派靠上了北地剑盟呐!”

    听了年轻人的话,众人默默点头赞同他说的话。

    武林一共有六个大势力,三大门(佛门,道门,魔门)两大盟(北地剑盟,西北刀盟)和群星海。

    北地剑盟作为六大势力之一,江湖中人,哪个不想能够进入其中。

    忽听得门外一个清脆娇嫩的声音说道:“二师哥,这雨老是不停,溅得我衣裳快湿透了,在这里喝杯茶去。”

    只听另一个苍老的声音说道:“好吧,喝杯热茶暖暖肚。”

    接着,便是有两人从门外走进来。

    在茶肆中喝茶的几位汉子好奇的往门外看去。

    只见进来一位十七八岁的少女,那少女脸蛋雪白,有一双黑白分明的骨溜溜大眼睛。

    身形窈窕婀娜,声音清脆娇嫩,容貌艳若春桃,脸上带着少女特有的顽皮可爱。

    脖颈露出的肌肤如同羊脂白玉,有种晶莹剔透之感。

    这位少女便是深受华山派上下宠爱的岳灵珊,那一日在福州府见到林霄的神奇剑术之后,岳灵珊便是就往衡山城赶来。

    可是路上却是遇到一伙劫匪抢劫,岳灵珊出手杀了劫匪,又将劫匪窝里边的被俘的妇女送回去。

    因此才耽搁了几天,如今才抵达衡山城。

    直到岳灵珊在茶肆中坐下,那几位汉子,这才从岳灵珊令人惊艳的容颜中回过神来。

    察觉出岳灵珊身份不简单,几人不敢再转头多看,接着继续喝茶。

    又过了两个时辰,天已经擦黑。

    岳灵珊一路劳累,靠在桌子上,睡得迷迷糊糊。

    突然间七八个声音一齐响起,有的拍手,有的轰笑,都道:“师妹你可算是来了。”

    这七个人有的是脚夫打扮,有个手拿算盘,是个做买卖的模样,更有个肩头蹲着头小猴儿,似是耍猴儿戏的。

    最后一位,则是长方脸蛋,剑眉薄唇,手里正握着一个大酒葫芦,往自己的嘴里倒酒,一脸的醉意。

    来的众人正是华山派的一众弟子,陆大有,令狐冲等人。

    见到自己的众多师哥们前来,岳灵珊虽然被吓醒,可是心里欢喜,笑道:“你们这些下三滥的,倒吓了我一大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