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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六四章 没有天衣无缝的事
    在城南方向,某个不知名的山坳里。

    那一家独门独户的小茅屋。

    暮涯正帮衬着千芝扫院子。

    她的动作很娴熟,并不像一个养尊处优惯了的大小姐。

    千芝甚至想要赞叹一句眼盲心灵。

    几日过去了,这小院里整洁多了。

    要不是她看着暮涯长大的,多久害了病,多久瞎了眼这些事儿她门儿清的话,她是不会相信暮涯是真瞎了。

    “千姨。”暮涯温柔地笑起,横过衣袖来拭掉了额上密密的汗。

    她已经忙活了一早上了。

    这种农家活做起来琐碎,却不失乐趣。

    “咯咯哒。”从鸡舍里钻出了好几只芦花鸡。

    这些毛色斑驳的鸡正迈着步子朝她走来,意欲讨食。

    暮涯拉起了腰上系着的围裙,用木瓢从缸子里舀了一大勺杂粮在围裙里兜着。

    “来。”她的手依然是白皙,嫩滑,如每日浸泡在牛奶之中精心呵护过一般。

    暮涯用手捏了一撮杂粮,均匀地洒满了身前的地儿。

    千芝瞅着她愉悦且满足的表情,笑了笑。眼尾是清晰的纹路,岁月没有怜惜这个曾经的美人儿,在她的脸上刻下了印子,深浅不一。

    她从未见过这样的女子。

    她觉着以这世上最美好的词来描述暮涯都是对她的亵渎。

    因为暮涯即是美好。

    没有比她更美好的女子了。

    “二小姐,让我来,你歇一会儿吧。”千芝兜住了她的围裙,想要将那些杂粮顺到自己的围裙里。

    暮涯柔若无骨的手轻轻地把在了千芝的手腕上,有意无意地触碰到千芝腕上的玉镯,提醒她同自己一样,没有高低贵贱之分。

    这是前天夜里暮涯从自己手腕上褪下来赠给千芝的。

    “千姨,你歇息吧,别担心我,摔不着的。”

    千芝情不自禁地感慨,暮涯是多么顾及别人的感受,这种小事上都不肯推到别人身上,还把她随口一提说成了是她好心,怕暮涯摔了……

    她没有后悔自己终是没有狠下心来杀了暮涯。

    没有杀暮涯的原因有二。

    一是她想着多年前的恩怨不该由这么一个善良温柔的瞎姑娘来担着。

    二是……

    活见鬼。

    那日她心一横,想要在暮涯的脸上划个刀口,毁了这张脸,让她尝尝自己曾经无辜失去完美拥有的事物的滋味。

    这种横亘在心头无法对人言说的痛楚,常常会使得她在午夜梦回时惊醒,再披上外衫去屋外走两步,以为是个噩梦,梦醒了,一切都回归原状了。

    然而自己的祈愿才是梦境。

    千芝摇摇头,这些皆不是活见鬼,只是先决条件罢了。

    活见鬼的事儿也不过是让她觉着是天意指使暮涯活下去的。

    十月初十刚绑了暮涯回家中,她便感觉有人在暗处观察着她们,心里隐隐发毛并不好受。她查探了好几次,没有一点儿痕迹。

    没有天衣无缝的事儿,完美从不属于人世间。

    她不相信一个人紧跟着回来了,能不留下足迹,亦或是其他破绽。

    或许是冥冥之中必有天定吧。

    她磨快了的刀刃还没碰上暮涯娇嫩的肌肤,鸡舍里突然就跑出了大大小小数十只鸡,纷纷啄上了她晾晒在院子里的米粒。这事可解释为巧合。

    但之后家中失窃的事儿,总不该是巧合撞到一块儿了吧。

    独门独户的她,突然遭贼惦记上,还只偷了一些破瓦罐,怎么想怎么不对劲。

    然后便是一夜之间院子旁的竹林上多了许多爪痕。

    她很确定,这是兽爪所致。

    再过一夜,爪痕没了!

    还有邪门的事……

    每每她在想如何杀害暮涯并付诸于行动之时,便会被莫名其妙的事或物所阻挠。

    千芝一向是信这怪力乱神之事的。

    既然是老天爷决定留暮涯一命,那便顺天意而为之。

    “千姨,你的米缸好似见底了……”暮涯羞赧一笑,在围裙上擦了擦手,抚上小腹,“是不是我这几日吃的太多了……”

    千芝连忙摆手,后又想到暮涯看不见,便出声道‘没有的事,二小姐尽可敞开肚子吃,婆婆家什么都没,米管够。’

    “我随身的荷包里本是有些银钱的,可那日走的太急……”

    暮涯脸颊飞上浅红的云霞,她顿了顿又说道“要不千姨修书一封,让兄长送些银钱来‘赎’我回去,这样你的日子也好过些。”

    暮涯大抵上摸清了千芝的家中的现状,同她之前预料的差不了太多。

    “清贫”二字足以概括。

    “二小姐说的哪里话,我晚些便将你送回去,再将这事和盘托出,哪怕朗哥儿要杀要剐,我也认了。”千芝答得爽快,她在暮涯这里学会了热爱生活,而她对这个“教书先生”的回报就是将她完完整整的还到暮朗的身边,“我的心愿已了,即使脑袋掉了,也不可惜。”

    “千姨。”暮涯柔声唤着,围裙里的杂粮已是洒了个干干净净,那些抬头点头的鸡还沉浸在填饱肚子的快乐之中,“你带我回家这事就算是过了吧。说到底,若非你还记得当年的事,恐怕暮家只能一直欠着你。”

    “二小姐,没什么欠不欠的。”千芝打了一盆清水,用家中最干净柔软的帕子浸湿了水,拧干后给暮涯擦了手,“暮家没有对不起我,倒是我对不起暮家了。”

    “千姨,嘘——”暮涯竖起一只手指在唇上,“你说的这些对得起对不起的就一笔勾销吧。如今是我想赠你一处宅子,一些碎银两,再给你置两个丫鬟,望你不嫌弃。”

    “二小姐,我在这里过活的习惯了。”

    暮涯听得这句,巧笑嫣然道“过活不是生活,我竟忘了要让董婆婆给你说一门亲事。瞧我这记性,我昨夜发困的时候还念叨着这事儿呢,怎得醒来就全然不记得了。”

    “二小姐,婆婆问句不该问的,你可有心仪之人?”

    千芝不知怎么岔开这个话题,只好就着这意思往下走,把话茬子引到了暮涯的身上。

    暮涯眨了眨眼,眸子里仿佛有了光亮。

    她答道“爹爹还在世时,有意将我许给镇南王世子。爹爹去了,兄长还未得空,此事便暂且搁置。细细想来,至多明年,要是世子爷不嫌我这碍事的眼睛,我就要去江枫城了。”

    “镇南王世子……”千芝垂眸,江枫城和花朝城离得这么近,那些传遍了江枫城的风言风语早就成了花朝城里茶余饭后的谈资了,“二小姐当真是中意他?”

    这续弦之事,怎么就轮到了暮涯呢?白白便宜了世子爷。

    千芝只觉伤神。

    暮涯的唇勾出不明显的弧,她的表情仍是平静的,愉快的,她的声音比唱曲儿的清倌还要动听“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既然世子爷看中了我,那便是我修来的福分。而且爹爹和兄长对世子爷赞不绝口,我想,他一定是我的良人。”

    千芝瞪着眼睛看着她,眼底满是不可思议。

    暮涯说的话很平常,镇南王世子看上了一个瞎子,确实算是福分。但因了暮家家主和暮朗的选择就认定世子爷是良人,千芝认为,太令人惊奇了。

    可是她的念头拐了个弯,暗忖着暮涯就是这样一个不愿给别人添麻烦的人,她更愿意帮助他人,对暮涯来说,也许让别人因她而感到幸福快乐才是最要紧的事。

    “二小姐和别的姑娘是不一样的。”千芝如是喟叹。

    暮涯微微一笑,说道“从我记事开始,千姨就夸我,我自小被千姨的蜜罐子泡着,和别的姑娘自然是有不同的。她们可没有千姨的蜜罐子。”

    千芝笑起,笑声充斥了整个院子。

    忽地,林中起了笛声。

    “何人在吹笛?”千芝回头看向随风动的树林。

    阵阵比春风还要轻柔的笛声,仿佛很近,又仿佛很远,见不着吹笛的人,更寻不到笛声是从林子里哪处来的。

    “能吹出这样的曲子的人,心境应是比兄长还要旷达。”

    暮涯笃定地说着,她不再纠缠于笛声,径直去打了清水,为自己梳洗头发。

    千芝忍不住叹息了一声,“二小姐,你才是这世间最开朗豁达之人啊!”

    暮涯用木梳蘸了清水,一下梳到底,又重复着手上的动作。

    始终没有回应千芝那句赞语。

    ……

    林间。

    墨玉笛在一双指节分明的手操控下,与浅红的薄唇相依偎。

    倾泻而出的曲调与他此时的心境是相悖的。

    他习惯了这种伪装,把自己置于一个所谓的“干净”之地,做俗人心中的“圣人”。他从未遵从自己的心意去活在人世间。

    他曾无数次试图摆脱这画出的牢笼,奈何他不得不照单全收。

    他想了许久,似乎只有和在他照拂下专心养伤的云岫待在一起的几个月才是真实的自己。

    析墨的笑意渐渐发苦。

    他想起了那天夜里他对云岫说出那一句“若有一日你累了,倦了,我便带你回北疆。随时。”

    那何尝不是自己的真实想望呢?

    累了,倦了,就回家,和她一起……回家。

    然而,云岫以顾左右而言他的方式拒绝了他。

    像他一样温柔?

    析墨不再吹笛。

    他从不是一个温柔的人。

    他不喜欢胜雪的白衣。

    “小公子,怎么不吹笛了?”戏谑之声响在耳边。

    无须回头,他知道是谁。

    胭脂,一个让他打心眼里喜欢不起来的女子。

    析墨闭上了眼,不答话。

    胭脂在他身侧站定,眼一斜,略带鄙夷地说道“如果不是主上将你指给了我,我定是不会相信扶桑族的小公子是这么一个平庸至极且无用的人。”

    “我会觉得,我找错人了。”胭脂捏住了析墨的下巴,身后簌簌落下几道黑影,她环视一周,“借由外人来保命的孬货,还妄想为她拖延时间。就这几个,你猜猜我会在几招之内解决掉?”

    胭脂的眼里骤然有了斗狠之色。

    “三招。”析墨平静地说道。

    随后,他听见了疾风奔走之声,是胭脂移动身形时带起的风。

    恍惚之间,胭脂说了一句“两招。”

    卷在他身周的风太急了,听胭脂的话就像是听一个缺了门牙嘴漏风的老太婆含糊不清之词。

    其实不用他去深思究竟是一招还是两招,但凡他说了是几,胭脂铁定会赌一口气,少于他定下的数。

    事实正是如此。

    胭脂用匕首挨个儿划破了黑衣人的脖颈子。

    这些高手,在胭脂手下活不过第三招。

    血喷如柱,可惜析墨并不在意。

    生命的长短都是有因果定数的,他们选择了跟在析墨身边,就该懂得高报酬是随时可能拿命来抵的。

    “小公子怎么不悲天悯人了?”胭脂张狂地大笑,“你不应该诵经念佛超度亡灵吗?那样才符合小公子的身份呢。”

    析墨面无表情。

    “哑巴了?一个瞎一个哑,倒是配得上。”胭脂调侃上了暮涯,“听闻暮家大公子曾经有意将妹妹许给小公子,之后不知怎么就作罢了。要是小公子英雄救美,把暮家二小姐带回暮府,成就一番人间佳话,暮公子岂不是把家财和供在心尖尖上的妹妹拱手相送?美哉美哉。”

    析墨终于开了口“胭脂姑娘,有没有人教过你四个字——谨言慎行?”

    “有啊,可惜那位拿戒尺打我的夫子早就死了。坟头被刨了,好惨好惨。”胭脂不以为意地说着。

    析墨的唇角动了动,“你做的?”

    “我杀的,我刨的,我还把他尸骨丢去喂狗了。”

    析墨眯起眼,“终有一日,你做过的事,会在你这里重现。”

    “一定会的。”胭脂蹲下身来和析墨平视,“小姐死在我手里之后,我也会亲手刨了她的坟,把她的尸骨丢去喂狗。”

    “自信过度便是自负。”他好心地提点道。

    “这话,不如留给我的小姐,你的心上人。”

    析墨眸光一冷。

    胭脂的手托着他的脸颊,手指不住地摩挲,“小公子,你这副皮囊可没有叶惊阑好看,怪不得小姐瞧上的是他而不是你呢。”

    突然劈下的雷电。

    胭脂急速往后掠。

    “你敢动我!”

    话音刚落,胭脂发现析墨已然不见了踪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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