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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6章 怒
    院子雪地里燔烤着野鸡,正厅屏风后金暮黎正在试装公主朝服。

    垂手侍立廊下、各怀心事的八九个江湖人互视一眼,面露欣喜。

    流风国后宫不得参政的规矩依然有,但那主要针对妃嫔。

    能力强的公主不必遵循。

    同为皇嗣,公主会因性别不同,而没有皇子身份那么敏感。

    因为从古至今,篡位的都是王爷。

    女子怀着莫大野心图谋自己老爹龙椅的事,亘古未有。

    所以无论是皇帝的女儿,还是皇帝的妹妹,有才学者,都更易被皇帝信任。

    公主一旦受赐朝服,便等于手中权力被肯定,是她执行任务成功的奖励,以后回京,是可以立在朝堂听政的。

    这是一种特殊的荣耀。

    此时,长公主只要穿上朝服,便可亲自坐堂主审,替他们洗清身上所背负的冤情,而不是带着尊贵身份旁听,只在必要时提醒示意。

    这对他们来说,乃大好消息。

    夜梦天已解下氅衣,充当贴身侍女帮金暮黎穿好端庄贵气的金丝绣凰袍,又为她打理雪发,插上金玉凤簪。

    “你这服侍人的手艺不太行啊,”金暮黎看着镜子调笑,“头发再给你多梳几次,怕得掉光光,成有史以来第一个秃头公主。”

    夜梦天连忙道歉并保证:“下次定能熟练,再也不扯疼你。”

    “干什么?你不会是要拿昱晴川练手吧?”金暮黎好笑道,“可别祸害人家。头发拽光光,让他上哪儿找媳妇儿?那憨货已经够迟钝,再弄个秃子,得打一辈子光棍。”

    “不找他,”夜梦天温笑,“唤几个婢女小厮即可。”

    他矮身将自己也映在镜中,看着美人蓝眸:“暮黎……”

    一声动情低唤,唇触耳廓,吻了吻。

    金暮黎轻轻一颤,扭身就薅住他的衣领,拉他再下俯几分的同时,自己抬脸迎上去。

    甫一相触,唇齿便激烈纠缠。

    金暮黎爱极这种感觉。

    她不喜欢从始至终都绵软无力的温柔亲密,夜梦天正合她的胃口,能满足她的需求。

    夜梦天则是每每亲她碰她,身体就立马起反应。尤其是庄重感极浓的公主朝服,更勾男人的心,有种想将它撕碎、打破禁忌的冲动。

    那是朝服独有的极端诱惑。

    金暮黎一直仰着颈,脖子有些发酸。夜梦天善解人意,唇齿不离地将她抱起,揽在怀里,继续深吻间,手臂越箍越紧。

    两人喉间逸声,亲得几乎无法呼吸,身体已处在爆发边缘。

    然而事情总不如人意。

    就在金暮黎被压向妆台,两人烈火欲焚一触即发时,傻大个突然绕屏风闯了进来,粗声嚷道:“公主殿下,长尾鸡烤好了,还备有各种佐料,可以~~”

    眼珠子呆愣住,“你们……在做什么?”

    夜梦天猛回头,厉喝:“滚出去!”

    傻大个顿时被吓跑。

    金暮黎微恼之后,笑出声来。

    兴致被打断,夜梦天只好将她扶起,吻吻她的鼻,无奈叹气。

    “走吧,先吃鸡,”金暮黎走向堂厅,“正好跟我说说接任者的人选。”

    若是在野外,她自然是直接抱着整只鸡啃,可她现在套着个公主身份,那样狼吞虎咽碜巴巴的,夜太难看。

    她这假公主嚣张冒充也就算了,总不能还不帮人家兜着点儿体面。

    烤熟的鸡肉被片成小块儿趁热端上来,几个白瓷碟里备着调料或蘸酱,想吃什么口味,可以随便选、随便更换。

    夜梦天本要按规矩只站着伺候,金暮黎却让人另搬一张食案软毯,和她一起享用。

    不过,在用之前,夜梦天先令所有经手之人都挨个儿尝一块,确认无毒,才让金暮黎下筷。

    金暮黎就那么穿着朝服吃东西。

    不是不想脱,而是不能脱。

    夜梦天那里已快翘上天,她也处于一点即燃、一燃就炸的境界,脱衣服这种极具暗示性的暧昧举动,还是别做了。

    虽然只是最外一层。

    但经不住想象与撩拨。

    之前差点没控制住,被无意打断时却觉很不妥。廊下院子那么多人,她又是个憋不住激昂出声的主儿,若让众多耳朵听了去,以后真正的长公主咋办?

    这些人可不是真正长公主的贴身丫鬟和近卫,还是给她留点儿脸吧。

    “全都下去,这里不需要伺候,”身穿象征莫大殊荣服饰的金暮黎吩咐厮奴婢女,“让傻大个把纪昌裕带进来问话。”

    躲在廊柱后发愣的傻大个听到唤声探出头来,将纪昌裕拖进正厅。

    纪昌裕跪在厅中,闻着烤肉香,眼睛发直。

    他原本就饿了一天一夜,那能吃能装的肚子早就咕咕叫。

    此时别说烤肉,即便只是蘸料的香味儿,都能让他流口水。

    可惜没他的份儿。

    只能眼馋馋地望着,不断做干巴巴的吞咽动作。

    金暮黎没有马上问,先晾他一会儿:“谁来接手斑陆城事务?”

    “先由周廉使周志通暂为接管,”夜梦天见她瞧着自己,立即解释,“周志通乃先皇朝臣,年轻时担任过正七品大理寺评事,以善于断狱而闻名,后改任御史。他原本是个敢于谏言、不避权贵的正直廉洁之士,但直言贾祸,在百姓眼中无比珍贵的优点,最后却害了他。”

    金暮黎自然知晓京都水深:“被争权夺利的人诬告了?”

    夜梦天轻轻一叹:“并非在帝都出的事,而是去地方任按察使时,得罪了都指挥佥事派去的锦衣卫,招来祸端。”

    金暮黎挑挑眉:在尔虞我诈的京城平安无事,反而栽在了地方?

    夜梦天看出她的疑惑,便将自己听来的这桩旧事说给她听:“周志通任钱江道按察使时,当时的御前红人~~都指挥佥事袁敬纲,派两名锦衣卫指挥使和几位千户去钱江道缉事。那几人到了地方后,成天作威作福,大肆收受贿赂。周志通知晓后,将他们缉捕处治。可惜被其中一名千户逃脱,那个漏网之鱼日夜兼程赶回京都,将此事禀报给了袁敬纲。”

    金暮黎微微摇头:得罪锦衣卫,还是皇帝面前的红人,那肯定是没好果子吃。

    “袁敬纲在先皇面前诬告周志通,先皇因宠信他,便听了他一面之词,令锦衣卫拿人,”夜梦天继续道,“押解回京的路上,周志通饱受凌虐与殴打,抵达京师时,体无完肤,惨不忍睹。”

    金暮黎瞟向眼盯烤肉、竖起贼耳的纪昌裕:“既然没死,后面的事就基本能猜到了。”

    她故意用筷子夹着一片肉,举着不吃,冲纪肥猪扬扬下巴:“怎么样纪公子,想起你爹会往哪儿藏了吗?”

    “我……”纪昌裕望着筷头那块肉,吞了吞口水,“书斋里有个密道,连着纪府私人牢房,兴许躲在了那里。”

    这个常说“人生在世,当秉烛夜游,及时行乐”的男人,此时最大的奢望,就是桌上那盘香喷喷的烤肉。出卖不出卖,出卖对象是不是自个儿亲爹,已被完全抛之脑后。

    夜梦天站起身。

    金暮黎虚按手掌:“不用你动手,让他们几个去。”

    她哼了声,“府外不能露脸,府内若不给点表现机会,如何答谢本殿为他们沉冤昭雪的恩德?”

    夜梦天明白她的言外之音。

    金暮黎并未完全信任他们。

    没有分量很足的投名状,仅靠一张嘴,任何人都不可能被重用。

    何况纪敏对他们还算有收留之恩。

    九个人,谁真心归顺愿为公主牵马坠镫,谁假意混迹打探消息,未知。

    “可拿这件事试探他们,不太值得,”夜梦天道,“万一将人救出……”

    金暮黎摆摆手:“书斋之前被我布了阵,能进不能出。”

    夜梦天脸上浮起笑容。

    如此,他不用去,也可忠奸立辨,敌我立分。除非密道或私牢里根本无人,纪敏并不在里头。

    受只有天魂珠、缺失地魂珠的影响,暮黎对事物的判断已经失准,或者说,虑事不再像从前那么周到。否则,在无需她帮忙打开城门的情况下,纪敏应该没有逃脱的机会。

    然而,这么大漏洞的事,却发生了。

    所以从进驻城主府开始,暮黎的意见,便只能作为一种参考,不能全部依照着执行。

    纪昌裕道出机关秘密,除傻大个之外的八个人都去了书斋。

    金暮黎赏给纪昌裕一盘烤肉:“纪公子能大义灭亲,本殿很欣慰,但若想不被连累,留下一命,还得再立功劳。”

    纪昌裕饿狠了,一边用手抓肉往嘴里塞,一边连连点头:“但凡昌裕能做到的,公主殿下尽管吩咐!”

    他嘴里塞着肉,无法清晰吐字,但夜梦天二人都知道他在说什么。

    金暮黎道:“你要做的事很简单,既不让你挑,也不让你扛,只需告诉本殿,在斑陆城中,与你爹同流合污的商贾有哪些?他们都有什么弱点或嗜好,甚至说,有没有把柄落在你或你爹手上。”

    “有有有,本城大名鼎鼎的财神庄昭曦就常请我爹吃酒,还送给我爹许多黄金白银,绢帛玉器,”纪昌裕卖他爹卖得很彻底,“不过因为在本城,应该没有书信之类的罪证。”

    “无妨,你继续说,”金暮黎看夜梦天准备纸笔,亲自动手录供,便笑道,“完事儿画个押就成。”

    夜梦天对纪敏千宠万惯却养出个白眼狼儿子,而深表同情。

    不过那老家伙应该也是个明哲保身的自私东西,独子纪昌裕都被折磨得半死不活了,还都不出现。

    待把纪昌裕稀里哗啦倒出来的东西全部录于纸面,让他签字摁了手印,夜梦天才道:“公主殿下是要抄家么?”

    金暮黎颔首:“我原本想把捉拿纪敏的功劳留给城主接任者,可后来又突然想到,若那样做,我岂不是两手空空,一文钱也拿不到?”

    “公主放任纪敏逃走,竟是这个原因?”夜梦天哭笑不得,“现在是要捉了他,供出有牵连的商贾?”

    “不然呢?”金暮黎理所当然,“若无好处,我费这个劲做什么?”

    忽然想起公主身份在纪昌裕和傻大个面前说这样的话有些不妥,便补充道,“之前不是说斑陆城物价飞涨么,传本殿令,先把城主府的财物弄到邻城换粮食,按照比京都粮价还便宜一半的价格卖给城内外百姓,让他们过个好年。”

    微微顿了顿,“待抄了不良商贾的家,咱们就带着昧良心黑心钱,沿着既定路线一边走,一边救济吃不上饭的灾民和穷苦百姓。”

    话音刚落,傻大个突然噗嗵一声跪倒在地,红着眼睛连连磕头。

    金暮黎愣了愣,心道这是干什么?戳到他伤心事了?

    夜梦天正要问,傻大个已经抬头哽咽道:“殿下若能早点来就好了,那样的话,我爹我娘就不会饿死,我也不会为了抢个馒头,而差点被人打成残废……”

    说着,这个近两米高、让人觉得有颗榆木脑袋的的强壮汉子竟呜咽起来,“可我当时真的好饿啊!”

    金暮黎本不打算了解几个江湖人都有什么冤情,全部交给新城主处理,可既然话到这里,就顺便问了一句:“你的失手杀人案到底怎么回事?”

    傻大个正要细说,昱晴川竟背着受伤的善水回来了。

    金暮黎立即疾步走出,皱起眉头:“什么情况?”

    昱晴川道:“善水道长为百姓免费诊脉,开的药又极其便宜,惹怒了几家医馆,他们赶他不走,便动了手。”

    金暮黎怒道:“他们不知善水是本殿的人?”

    “不知,”昱晴川摇头,“善水道长没跟任何人说。”

    金暮黎气道:“长嘴是做什么的?你怎么这么笨?”

    骂完又连忙吩咐,“快背进去,好好瞧瞧伤在哪里!”

    夜梦天也走了出来,还未说话,金暮黎便眸放兽光道:“梦天,去看看这些不长眼的人里,谁跟纪昌裕的供词有牵扯,来点儿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