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叮,签到成功,恭喜宿主开启系统背包拓展功能(可存储外界物品)”
“叮,签到成功,恭喜宿主获得马车一辆。”
“叮,签到成功,恭喜宿主获得进破境丹*10”
“叮,签到成功,恭喜宿主获得宗师级瘦金体书法。”
“叮,奖励已自动存入系统背包,请宿主自行查看和提取。”
看到奖励物品时,沈秀的心情瞬间不好了。
说好的奖励厚度提升,你就给我看这个?
一个小时的唠叨以后,沈秀心满意足的关闭了系统。
虽然没有获得更多的东西,但是骂了系统一个小时还是非常快乐的。
要知道这一句“马卖批”不说出来,人是很容易憋成变态的。
总得来说,这次的奖励还算可以。
马车正好可以拿来去大唐用,破境丹可以给江玉燕用来突破天人境,另外东方不败在天人境已经待了很久了。
根据系统的介绍,破境丹可以突破武皇以下任何境界的壁障。
所以天人境的东方不败也可以给她一颗,保镖嘛,只有更厉害,没有最厉害。
至于书法,只能说是聊胜于无了,不过技多不压身,沈秀还是把书法提取了。
食神居门口。
有一辆霸气侧漏的马车停在一旁,旁边站着的便是刘依依、东方不败、江玉燕以及寇仲和徐子陵几个人。
而沈秀正站在食神居的门口,交代小六照顾好自己院子里的花花草草。
至于食神居的生意,这种东西完全不用沈秀操心的好不好。
“老板,你放心去吧,酒楼的生意还有院子里的花草小的会照顾的好好的。”
“嗯,你做事,我还是挺放心的。”
沈秀挥了挥手,表示让他们回去吧。
听到沈秀的话,小六点点头:
“那小的就回去忙了啊。”
......
一夜过去。
第二天刚蒙蒙亮时,一缕紫气东来,沈秀睁开了眼睛。
感受着体内壮大了几乎一倍的内力,他的眼里满是诧异。
就在昨夜,他和江玉燕每人一颗服下了破境丹。
不愧是系统出品的破境丹,服下以后沈秀和江玉燕都进入了天人合一,紧跟着便顺理成章的进入道天人境界。
进入天人境以后,沈秀的明玉功也成功突破到了第七层。
按照第七层明玉功的路线进行运功,沈秀内力增长的速度简直已经不能用“快”来形容了。
最贴切的一个比喻,以前他体内的内力最多是一个绿皮小火车。
现在却可以说是鸟枪换炮,成了高铁。
速度简直是不可同日而语。
一下子让他有了一种十足的充实感。
在帐篷里解决了一顿早饭后,天色已经大亮。
什么,你问我哪里来的帐篷?
当然是定制的咯,所谓穷家富路意思就是说在赶路的时候一定要备好足够的钱。
沈秀当然是按照前世的记忆,专门定制了一整套的野营装备。
这个时代的出行方式其实还是非常单调的。
地图这种东西虽然具有一定的参考性,但是奈何沈秀也弄不到太详细的地图。
而一般的民用地图,其实就是几条线罢了,神仙来了也看不懂。
至于具体的原因有很多种,一来呢,是这个时代地图可不仅仅是指路的用处。
最关键的是打仗也靠他,你拿到了地图,便知道了那个路线能走人,哪个路线不能走。
哪里有着什么山,某地有条什么河,都会标记的一清二楚。
你可不要小看这东西,这种地图在古代可是属于军事机密的存在。
而这种武侠世界,如果朝廷的实力不够强的话,怎么可能震慑的住武林门派。
种种原因之下,导致了沈秀也只是找到了普通的民用地图。
但是这种地图出了大明国也就没什么用处了。
没地图还要赶路怎么办?
简单得很,找官道。
首先你要知道你要去的地方大概在什么方向。
接着顺着哪个方向找到官道,然后沿着官道走就可以了。
等到了长安城,自然就能找到宇文化及。
走在路上,随着周围居住在一些村庄之中的行人越来越少,官道上的足迹也就越少。
走着走着就有一种茫茫天地只剩下自己的即视感。
为了缓解无聊,沈秀便与三女打起了麻将。
讲到这里,沈秀还是要夸奖一下系统奖励的马车的。
不仅外观霸气,而且最关键的是里面的空间大啊。
不仅能够放下沈秀准备的各种杂物,甚至还能够腾出来一片不小的空间用来打麻将。
而且这辆马车在制作上用了一种沈秀都没有见过的材料,不仅坚固的可怕,而且还非常轻。
这一玩,便玩了一整天。
搞的外面赶车的寇仲都开始抱怨了。
老子在外面赶车,你踏马在里面打麻将,有钱也不能这么嚣张啊。
当夜幕降临的时候,寇仲终于找到了一处荒废的驿站。
驿站的屋子都塌了,只剩下几处低矮的土墙。
而随着几人的踏入,一些居住在这里的走兽被惊的四散奔逃。
“抱歉,抱歉,借宿一晚,无意打扰,莫怪莫怪。”
看着沈秀嘴里嘟囔着那些田鼠麻雀显然是听不懂的话,几人都觉得有些好笑。
几人找了一间稍微完好一点的屋子住下,然后由寇仲和徐子陵去砍柴。
沈秀去打水,江玉燕负责稍微收拾一下这间房子,刘依依负责做饭。
东方不败么,负责监督就好了。
要不怎么说寇仲和徐子陵是小流氓呐,两人竟然手起斧落,将隔壁房子窗户附近的木料给拆了下来。
一块块的搬到院子里,再掏出火绒直接引燃。
早就已经风化的木料很快便燃烧了起来。
驱散了夜晚带来的一丝凉意,而且还有多余的木柴用来给刘依依做饭。
没过多久,刘依依便做好了四菜一汤,接着沈秀搬出一大坛子自己酿好的酒。
几人便这么吃起了篝火晚餐。
此情此景倒也是别有一番风味。
就在几人准备入睡的时候,东方不败微微皱了一下眉头,似乎感觉到了什么。
但是既然东方不败没有明说,应该也不是什么大事,沈秀也就懒得问了。
没过多久,一阵阵的骡马嘶鸣声传来。
驿站的外面出现了一队约莫五六十人组成的队伍。
沈秀下意识的眯起了双眼,便清楚的看到了那些托运着物资的骡马,以及两家马车和那些同样骑在马上,手持兵刃的护卫。
好家伙......
这伙子商队可是够有钱的啊。
骡马这种东西善于负重,虽然行进的速度并不怎么快,但是耐力却是极强的,也是这时代商队最好的选择。
沈秀在洛阳的东西市上经常能够看到,不怎么稀罕。
但是那些护卫胯下的马匹可就有些耐人寻味了。
各个是高头大马,神骏异常,即使是沈秀并不懂马,都觉得这马非常漂亮。
一匹好马,放到这个时代,就和后世的BBA一样,没点钱,你真的养不起。
别的不说,光是草料,一匹成年的马夏天的时候好说,但是秋天冬天的时候最少要花费半两银子。
干草,麸皮,大豆这些东西可都是要钱的。
半两银子,别说是养马了,寻常的农户一家人一天都用不了这么多。
而就是这么一组车队竟然能够又五六十匹马来给护卫骑乘,确实是真的有钱。
放到后世来讲,就相当于一群富二代开着豪车出来炸街一样的感觉。
沈秀想了想,还是不要和他们搭话了,虽然自己这边并不怕他们,但是他们毕竟人多,真的要闹起来也不好处理。
没意思。
就在思岑之间,这一群看上去满满当当的车队便已经来到了驿站的门前。
为首的那七八个人警惕的看了沈秀几人一眼。
当看到三女的时候,眼神顿时一亮,随即又接着暗淡了下来。
随后便是队伍中间的两架马车。
沈秀突然觉得有一道视线落在了自己的身上。
抬头看了一下,马车的帘子里面露出了半张侧脸,还挺好看。
任由两架马车也走过去,接着便是跟随在后面的骡马驼队。
全程,两边都没有任何言语,等到商队过去以后,沈秀便安排起了守夜的任务。
沈秀作为老板,当然是第一班最轻松的任务,也就是说大概等到子时差不多吧,便可以休息了。
接着便是寇仲,然后才是徐子陵。
商队刚才那为首的护卫的眼神还是被沈秀记住了的。
出门在外,安全第一,武功高不代表不好杀。
这个世界杀人的手段可不止是用刀剑,有时候那些下三滥的手段,杀起人来更是神不知鬼不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