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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扎职上位,红棍四二六
    扎职仪式上所谓的观礼,其实就是人到场就行了,真正的过程是不会让观礼人看到的。

    毕竟这里面有很多自家的切口、暗语,虽说现在这个时代用的很少了,但就像是底裤一样。

    我一定是要有的,我一定是不会给你看的。

    仪式结束之后,三人从后堂出来,洪门规矩走完了,现在该轮到江湖规矩了。

    跟着老顶一桌一桌的去敬酒,敬完了三十六桌才算是彻底结束。

    敬完了最后一桌的酒,石龙带着三人回到主殿:“阿俊,你身为合乐的红棍,出去就代表着社团的脸面,以后做事要有规有矩的,知道吗!”

    洪仁俊脸上郑重的点了点头,只不过心中却不以为意,场面话谁都会说,谁当真谁倒霉。

    “你这次打下了三条街,盲牛话让你开堂口做观塘揸fit人,不过我没有答应,希望你知道我一片苦心!”石龙拍着他的肩膀,语重心长的说道。

    “我知道,您是为我好,我还是年轻了些,需要磨炼!”洪仁俊心中虽然不爽,但面色却没有什么变化。

    石龙满意的点了点头:“给你点时间,打下五条街,人强马壮了,到时,你就是观塘揸fit人!”

    其实只要招牌够响,小弟这种东西随便招,那些大佬为什么不招那么多小弟呢?原因很简单,就是因为养不起。

    不要真以为人家跟你了,就万事大吉了,做大佬的难处太多了,小弟闯了祸要大佬出面,还要给小弟们找事情做。

    不仅要给社团交数,还要想办法多搵钱,除了自己落袋的,每个月还要给小弟分钱。

    为什么油麻地,尖沙咀,湾仔这种位置的大佬,一个个的上千甚至好几千小弟,因为人家油水多啊。

    一家高端的夜总会,一个月的纯利润就能达到七八百万,睇场抽水就能抽一两百万,赚的盆满钵满。

    可像观塘这样的穷位置,五条街加起来都没人家一个夜总会搵的多,这就是差距。

    洪仁俊想要“人强马壮”,唯一能做的就是多捞钱。

    说完了洪仁俊,石龙这才转头看向另外两人:“阿俊扎职,你们要好生帮他,将来合乐还要靠你们来撑!”

    这一句话算是彻底定性了,飞机是肯定要去观塘那边的,不过现在没开堂口,他能做的也不多。

    “是,知道了阿公!”

    “是,老顶!”

    得到两人肯定的答复,石龙这才满意的转身,外面客人还有很多,他身为东道主,需要作陪。

    “排骨,等会你同飞机先带人回观塘,我去睇下血腥女王想玩咩花样!”说完洪仁俊也走出了大殿。

    飞机在一旁他也不好多说什么,有些兄弟之间的话避讳一点,反正回到观塘有得是机会说。

    刚才给叔伯见礼的时候,飞机和排骨也在旁边,洪仁俊和香姐说的话他们自然也听到了。

    知道洪仁俊去办正事,排骨带着飞机找到正在吃席的观塘仔,扎职仪式弄了那么久。

    他们除了干了一口鸡血什么都吃,就连鸡血酒都知干了三分之一碗,很自然的就入席饱腹。

    这边洪仁俊从大殿出来,就径直朝着香姐那一桌走去,走路的时候脚步没平常那么稳健。

    没办法,他的酒量本来就不怎么好,三十六桌敬酒,每桌都是一大杯啤酒。

    那个杯子是一杯装半瓶的,算下来他一个人就喝了十八瓶,而且是连续不断的喝下去。

    来到香姐这一桌,洪仁俊直接就坐到了她旁边的位置。

    “靓仔俊,靓倒是挺靓的,就是你这身体太虚了!”

    香姐也是出名的好身手,别人看不出来洪仁俊的问题,但她一眼就能察觉。

    刚才三十六桌敬酒的时候,是来过这一桌的,只不过那个时候是公事,他和香姐约定的属于私事。

    调侃了一句之后,香姐的眼神在桌上扫视了一圈,最后眼神锁定在洪仁俊这里。

    “我有话要同靓仔俊讲,你们要听咩?”话音刚落,整个桌子都热闹了起来。

    “我食饱了,也该和主人家讲一声走啦!”

    “我同你一起!”

    “我就不去了,有事,先走了!”

    看着桌子上几乎没动过的酒菜,和这些各自找借口离席的古或仔,洪仁俊只能感叹香姐的威名确实不小。

    洪仁俊无视了香姐的眼神,自顾自的点起一支香烟问道:“香姐,咩指教?”

    “我就想睇下,敢用热水泼我亲细佬的人,到底是什么人。”香姐很是自来熟的抄起洪仁俊放在桌上的香烟,点燃了一根。

    “你应该知道,如果不是你的面子,我就不会泼热水,对这种恩将仇报的,我泼他一盆硫酸都足够了。”

    “我知道啊,不过不管怎么讲,他都是我亲细佬,我这个做姐姐的都要给他出下气!”

    洪仁俊心中叹了一口气,护犊子的女人,确实有些难以理喻:“怎么解决,摆出道吧!”

    “我听阿东说你身手好正,那就同我打一场喽,输赢都一笔勾销,怎么样?”香姐说话的时候,还刻意看了看洪仁俊的双腿。

    她当然不是在看洪仁俊的细佬,只是在询问他,你现在这个软脚虾的样子,到底能不能打。

    洪仁俊倒是没注意她的眼神,只是在心中觉得很麻烦,本以为这女人只是个扶弟魔,谁知道还是个暴力狂。

    他现在最后悔的就是昨天晚上出手救人,早知道这女的这么麻烦,干脆就别想什么欠人情的事。

    就让她弟弟被人家爽好了,反正又要不了他的命命,人家最多就是要他的命根子而已。

    “得,打一场,不管输赢这事揭过,时间你挑地点你选,我随时都行!”

    听到洪仁俊的回答,香姐眼睛一下就亮了起来,她太久没有好好的动手打一场了。

    阿东身为香姐的头马,虽然身手很好,但比她还是差一些,再一个,每次对战的时候,阿东都不出全力。

    昨天一听说洪仁俊的身手不比他差,香姐一下就燃起了斗志,这才是她找洪仁俊的原因。

    “好啊,时间就现在,地点的话,够胆你跟我走就行了!”说完就带着洪仁俊朝她的车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