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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七章 猩猿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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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oy是这支红毛猩猩族群的母亲。

    也是它们之中社会地位最高的祖母,所以这支族群对poy的崇拜,已经到达了一种无以复加的程度。

    但这些都是其次的。

    最重要的是在poy基因的改善下,这只红毛猩猩族群的智力水平,呈现出了指数性的飞跃,采集渔猎、基础的石器工具。

    甚至某种特殊简单的“语言”。

    都已经出现。

    poy主动俯身在我的面前,以表达自己的尊敬和臣服。

    族群其它成员同样如此。

    几秒之后。

    它们拿着手中的花环和草叶,纷纷放在了睡眠舱面前。

    呜咽不停。

    是的,沈蒹葭沉睡在其中。

    对于poy和它的族群而言,也许已经简单理解了什么叫做死亡。

    可它们不知道,我的沈蒹葭只是睡着了。

    在接下来的一段时间之中,为了保证poy种族的基因稳定,不被外来的劣等基因改变形状,从而产生不必要的退化。

    所以我把这座小岛上原始森林里,所有灵长类的黑猩猩、红毛猩猩等生物,赶到了一个角落,但令我没想到的事情发生了。

    poy的种群开始目的性捕杀,这些和自己很“相似”的生物。

    对此,我觉得很正常。

    文明的进化本来就是不断的消灭竞争对手。

    后来我走遍了整个星球。

    当然还有数量极小的人类存在着,只不过对于现在的他们而言,文明已经迅速退化,回到了部落的形式的统治时代。

    越是强大的男人,便能够拥有更多延续基因的机会。

    物竞天择。

    对于自私的基因而言。

    这实在正常不过。

    虽然如今的人类远远强过其他竞争对手。

    但如果他们无法重新汇聚在一起,更无法实现爆炸性的数量增长。

    那么未来的竞争局势。

    并不明朗。

    我没有去打搅他们,只是继续孤独的漫步在这个星球。

    poy和她的种群会在那片热带雨林,尽职尽责守护着沈蒹葭休眠的地方,在三个月前我曾经回去过一趟。

    我发现了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情。

    poy和它的族群。

    竟然围绕着城堡拿着花环和水果,似乎在进行着某种神秘的仪式。

    它们……在崇拜我和沈蒹葭。

    我知道,我们,成为了poy们眼中的神灵。

    我并没有打搅它们的仪式,只是在这场喧闹的纷争过去之后,悄然回到了别墅之中,径直抵达了沈蒹葭催眠的地下室。

    她还是那么明艳,那么美。

    我把休眠仓布置的很温馨、宽敞。

    玫瑰花瓣和音乐的播放设备依旧存在着,在我进去之后。

    休眠仓舒缓的音乐开始自动播放。

    灯光也变的柔和暧昧起来。

    整个休眠仓都充斥着d投影。

    我轻轻的拥抱住了她。

    这做休眠设备是我和她两个人设计的,无论是创意、还是布置。

    沈蒹葭依旧在睡着。

    而我已经缓缓抱住了她,动作轻柔缓和。

    这一刻,我似乎又回到了她曾经醒着的场景。

    按照以往。

    她应该会主动的迎……合我吧。

    这一次,我只是静静的看着她。

    ……

    又过去了三个月,其实对于这种没有人类聒噪的生活。

    虽然显得有些无趣。

    但最起码少了很多的喧嚣吵闹。

    对于一个习惯孤独的人而言,这实在不是一件难熬到无法忍受的事情。

    虽然……确实有些孤单。

    这一天,我站在一片大海面前。

    海浪拍打着礁岸,鱼群不再被渔网捕杀,此时居然游到了岸边。

    安静,一切都这么安静。

    没有沙滩上那些游人的喧嚣。

    整个世界只剩下了我和大海的声音。

    就这样,我突然来了兴致。

    我想要做一件很有诗意却又不那么有诗意的事情。

    就这样,我站上了一片很高的礁石之上。

    海风吹动我的头发,温暖的阳光照在我的皮肤。

    面朝大海。

    在接下来的时间里。

    我一直重复着一件机械的事情,就像不停的搬运石头那样。

    终于。

    就像是几朵随风飘动的花瓣和蒲公英。

    随着海风飞向了远方。

    当然,这是我自己改变了它的物理形状。

    毕竟既然要做一件有诗意的事情。

    那就要贯彻到底。

    我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

    《寻前世,梦今生》

    第三视角下的所有观众,都陷入了沉思。

    “众所周知灵魂粒子追踪器,会在特定的场景下进行时间加快,那么林渊这个家伙,刚才究竟多久?”

    “课代表根据天空太阳的位置,画面从日头悬空到夕阳西下,粗略估计三小时左右。”

    “你们告诉我,这还是人吗?长的帅就算了,而且还……别问,问就是老子嫉妒!”

    “朝着大海,很有诗意啊,我也想试一下,要是沙滩上还有好看的姑娘,那不得比林渊还享受?”

    “但尼玛人始终是群居生物啊,否则林渊这种变态,也不会隔三差五的回去找沈蒹葭啊。”

    ……

    投影的画面之中。

    林渊就这样站在夕阳下,他的背影被拉的老长。

    “孤独”、“无聊”这种情绪。

    正是灵长类群居动物进化,带来的负面状态。

    假如人类是由独居动物进化而来。

    倘若全世界只剩它一个,恐怕会享受到起飞。

    我很快便返回了原始森林的这栋别墅。

    在今天的这个晚上。

    我睡在沈蒹葭的身旁。

    为了技术,我折断了自己的一个手指,并且抑制着它不要再生。

    当十支手指全部被折断的那一天。

    也就是唤醒沈蒹葭的日子。

    更预示着已经过去了一百年。

    在这十年里,我独自走遍了整个星球。

    城市已经被适应环境的流浪狗占领,群居的特性、较高的智力水平,导致它们足以击败任何一个竞争对手。

    野猪、猫……

    在狗群面前也只能屈居生态圈二号位。

    在这些城市之中,人类的痕迹已经逐渐在被抹去。

    设备基本上绝大部分已经无法使用。

    而城市的废墟。

    却足够生意盎然。

    嫩芽从水泥路面钻了出来,青藤爬满了城市的废墟。

    我这样想着。

    只是抱住了沈蒹葭。

    亲爱的,九十年后见。

    你睡一觉。

    孤独给我就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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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