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再次复仇失败,琛哥想起了天残地残口中的终极杀人王,火云邪神。
斧头帮的情报能力,很快找到火云邪神所在精神病医院。
金钱开路,查出具体情况,这时就需要专业人才。
阿星,开锁小能手。
有了他,熘门撬锁再不用钥匙,无形中少了很多麻烦。
最主要可以神不知鬼不觉,即使被人发现,也可以随便舍弃,毫不心疼。
猪笼城寨还在处理三位高手丧事,斧头帮也在行动。
东北某处军营,枪声响彻,警报声同时响起。
罗非鱼面无表情,手里拎着把杀猪刀,一走一过,杀的小日子人仰马翻。
鲜血喷溅,染红了黑土地。
直到掌中杀猪刀脱手,贯穿最后一名小日子脑袋,脑浆飞洒,罗非鱼长长吐出胸中浊气,几步走到装弹药的木箱坐下。
身侧,是鲜血横流的尸体。
十几个衣服被撕扯破破烂烂的妇女躲在廊柱下,望着满地尸体,反应不一。
有人眼神麻木,有人眼底透着解脱,有人眼神疯狂,有人眼中闪烁大仇得报的快感。
“主人。”
“没事,把人送回去吧。”罗非鱼挥挥手,脸上看不出喜怒。
闻言的红薯点点头,走向衣着不整的女人。
“我主人吃了你夫家喜酒,这次救你算扯平。
走吧,我带你们回去。”走到一个穿着新娘红妆的年轻女孩面前,红薯澹漠开口。
“我我还能回去吗?”想想刚刚发生的一切,女孩眼中仇恨与疯狂消失,兀的蹲下,捂住脸伤心呜咽。
昨天新婚。
当夜小日子进村,村子所有人被杀干净。
只剩她们稍微年轻一些的女性,被抓到军营。
一夜过去,她早已不是刚刚嫁人的新娘子。
没死,都算不远处男人来的快。
望着那高大男人,泪眼滂沱的新娘理智告诉她,不应该有怨言。
但心里仿佛有只魔鬼,不停咆孝,质问,质问“你为什么不能早点来。”
哪怕早来一两个时辰,我也不会这样。
想咆孝,她不敢。
不远处男人,比那些狗日的还要恐怖。
见一群女人魂不守舍跟着红薯离开,罗非鱼默默点燃一支烟,用力深吸一口。
话还得从昨天说起。
几人葬礼,罗某人懒的参加。
想了想,就带着红薯到东北逛逛。
好巧不巧,遇到某个小村子有人结婚。
闲着无聊,抱着凑热闹的心思,就带着小侍女蹭了顿喜酒。
原本也没当回事,喝过喜酒,他就带着红薯继续闲逛。
直到今天傍晚,无意中感知到新娘气息出现在狗日的军营。
熟悉的气息,禽兽行为,无意勾起了某人杀心。
随手顺了把杀猪刀,就带着红薯杀进军营。
谈不上民族大义,更不是英雄,因为他自己也是人渣,败类,尤其对漂亮女性而言。
出手,只因为蹭了人家一顿喜酒,仅此而已。
口中香烟燃尽,再点燃一颗,罗某人从不缺乏耐心。
卡车发动机声音再次响起,罗非鱼脚边已经零零散散落下二十几个烟头。
挥挥手,周身烟味消散,这才看向军营门口。
红薯灵活跳下车,稳稳落在地面,几步上前。
“死了两个,其他人安全送回村子了。”
“嗯。”
罗非鱼应了声,并没问死的两个怎么死的,更没问是谁。
处在这个封建交替时代,女子被人糟蹋,无论那些人做出什么样的选择都不奇怪。
“走吧,回上海。”拉起女孩小手,罗非鱼平静说。
“不替那些人出口气?”红薯挑眉,诧异问道。
“不是报仇了。”对着满地尸体努努嘴,罗非鱼不解。
“奴婢意思是说,把根源掐断。”挥挥白嫩嫩的小手,红薯解释。
“哈!
牵一发动全身,咱们用不着影响历史发展。
要不然,内战提前爆发,结果可能就不一样了。”想了想当今年代,罗非鱼苦笑提醒。
“啊!”红薯哑然,随即迈开步子,两人从军营消失。
讨厌那些人,并不代表他想随意篡改历史进程。
否则,我方本就不占优势,万一清理干净外敌,内战提前爆发,结果就不一样了。
人离开,心中郁结并没带走,主仆两人很快调整好情绪。
回到猪笼寨,原本的住户正在陆陆续续离开。
有的拖家带口,有的孑然一身。
离开前,看向猪笼城寨,眼中有不舍,留恋,还有对未来的迷茫。
“小罗,搬来这么久,今天正好有空,晚点喝两杯。”还没走到楼梯,大老远就听到包租公声音。
不似往日不修边幅,换上了一套相对时代很潮的白衬衫,休闲裤。
“好啊。”罗非鱼咧嘴一笑,并不拒绝,指了指红薯问道:“方便带人吗?”
“没什么不方便,一个小时后,来我家。”洒脱笑了笑,包租公毫不在意。
几人分开,罗非鱼和红薯回去换了身衣服。
一个小时候,两人准时敲响包租公家里房门。
开门的是包租婆,十分郑重,对着客厅一指:“请进。”
说话间,将房门关上,引着两人走进客厅。
说是客厅,其实和卧室没什么两样,房间很大,无非是招待客人的地方距离房门更进一些。
罗非鱼将手里提着的两瓶酒放到茶几,很自然坐下。
包租婆诧异看向罗非鱼,“不请你夫人坐?”
“不必,红薯就是奴婢,不方便与主人同坐。”
红薯迈步站在罗非鱼身后,用着清冷声音说出让包租婆诧异的话。
包租婆苦笑,自己坐在沙发一侧:“还以为小罗你只是隐藏功夫,没想到你们小两口身份也是假的。”
“算不上假,只是觉得出门在外,夫妻名头比主仆用着方便。”接过包租婆送上的烟,指尖有火焰燃烧,将香烟点燃。
“果然,看样子我们夫妻没看错,小罗你也是高手。”点烟的动作顿了顿,包租婆苦笑道:“原本还以为可以隐居下去,安静养老。
真想不到,自己隐居之地还有你和红薯这种高手。”
“高手算不上,就是俩无家可归的旅人。
不像您和包租公,至少还有自己家业。
我俩,我就是个为了生存拼命的打工仔。
红薯嘛”扭头看向小侍女,罗非鱼打趣道:“算我饲养的胖锦鲤。
除了花钱,什么都不会。”
包租婆莞尔,红薯则表现得云澹风轻,仿佛罗非鱼说的不是她。
还想再打趣两句,就见包租公突然从厨房出来,对着客厅三人喊道:“菜准备好了,赶紧上桌,咱们边喝边聊。”
房东和租客就是不同,房间不但大,自己还可以随意改动。
明明都是单间,无非就是房间面积问题。
结果,人家愣是改了改,给自己多弄出个厨房餐厅。
见罗非鱼放到茶几上的酒瓶,包租公几步上前拿起来反复打量,惊讶道:“幼呵,还是洋酒,这酒可不便宜。”
“还行吧,总不能空手过来。”罗非鱼摊摊手,实话实说。
“行,那今天我得尝尝小罗你带来的酒。”
包租公很热情,许是因为重出江湖缘故,包租婆也不再伪装自己。
一顿饭,宾主尽欢。
罗非鱼离开,两口子亲自把人送出门,直到两人回到自己房间,这才重新回家。
“小罗说的话,你信几分?”回到客厅,两口子刚坐下,包租公率先开口。
不紧不慢点支烟,包租婆撇撇嘴,不爽道:“那小子天南海北扯了一大堆,老娘一个字,一个符号都不信。”随即话音一转,又有几分庆幸:“不过,他和斧头帮没关系,这点倒是不错。”
“我也这么觉得,那家伙,简直是个小狐狸,让人摸不透。”摊摊手,脸颊通红的包租公软软瘫在沙发,喃喃道“不止狡猾,还是个酒缸。
要不是没酒了,我差点喝桌底下去。”
“呵。”包租婆笑了,似乎想起了自家男人酒桌上的窘迫。
求推荐,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