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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百五十二章 踪迹,瑞典狂欢开端
    第一百五十二章 踪迹,瑞典狂欢开端

    癫狂地狱,或者说克斯玛现在非常难受。

    这并非指的是身体上面的创伤或者疾病,作为替身的它是没有这种概念的。

    原本它的灵魂就是罗佩生命力量的分割,灵魂更是以罗佩思考方式为模板创造。但他现在却完全处于意识朦胧的状态,对于以前的某些事情无法回忆。

    就比如他手中「闪耀的偏方三八面体」。

    “本体到底是何时将这个东西保存在我体内呢……”

    大概是诸神改造之时吧。

    一股阴冷阻挡了它的回忆,克斯玛收回了手中的神器,提了一下下落的黑色围巾,往上遮挡住诡异的样貌。

    在冬日大雪纷飞的街道上,全身漆黑仿佛将光吸收殆尽的模样十分扎眼,但临近黄昏的缘故,行人们都赶着回家,并没有将视线过多的投入在它身上。

    克斯玛拿出衣服内的信件,随意的看着。

    “瑞典达拉纳省的阿沃斯塔……炉火的恶作剧精灵,四个世纪以前瑞典的科伦西男爵曾亲眼面见过不从之神并与之交谈……啧,废话一样的情报。”

    全部都是模糊的信息。

    克斯玛甚至想要知道那个不从之神,还得去逐一排查。信中的「科伦西男爵」早已死于瑞典的叛乱,后代肯定隐姓埋名不问世事,要想找到他们绝非易事。

    况且它没有那个时间。

    必须赶在本体从中国回来之前结束这边的事情,不然他面对「斗战胜佛」状态的孙悟空少了克苏鲁秘术大概会很吃力。

    “喜欢玩游戏……么。”

    看着信纸的最后,克斯玛略有所思。

    当出现不从之神时,首先考虑的是当地传说的神o。

    处于北欧的瑞典,最为脍炙人口的定然是「北欧神话」了。以那个不从之神能在侯爵眼皮子底下躲了数百年来看,应该是晓阴阳,会人事,善出入,避死延生的类型。

    绝不是勇猛的钢之英雄神。

    略微想了想北欧生产的英雄神,克斯玛就排除了这个可能。

    钢和魔王是死敌,自大傲慢的他们肯定会与侯爵起争端,曾经的「不从之齐格弗里德」就是最佳的证明。这个存世数个世纪的神o显然不同。

    明智的不与地上魔王抗争,满足自己的私欲从而达成现世的快乐,这是「大世戏者」的典型心态。

    总结这些,克斯玛大概知道这次它要找的不从之神是谁了。

    “「火神」洛基……如果真是他那可就难办了。”

    它头痛的将信封重新揣回衣服内,继续漫无目的的向着前方走去,将厚实的雪踏出嘎吱嘎吱的响声。

    「火神」洛基可以说是北欧神话中绰号最多的神,比如说:狡猾的人、奸诈之神、形变者、骗子、天空行者、空中旅行家等等。它聪明而狡诈,虽然出身于诸神之敌的巨人族,但与「神王」奥丁结为义兄弟,成为阿萨神族的一员。

    他最初善恶兼半,或者说他的恶并非出于故意,只是恶作剧而已。

    他运用聪明的头脑为诸神带来许多好处,在捉弄别人后与其和好,比如剪断希芙的金发后又使其复原;协助夏基虏走伊登又将其救回。

    但随着洛基设计杀死奥丁和弗丽嘉的儿子巴德尔,众神开始视他为恶神,将他逐出金宫。

    当然,这些都不是主要的。

    令克斯玛头痛的正是洛基所扮演的智者角色——当众神没辙的时候,他总能想出稀奇古怪的绝妙主意,一件一件传说累计下来,洛基定然还肩负着「智慧」的神格。

    这会让一些诱饵策略完全变成笑柄。

    与奥丁的「善之智慧」不同,他的智慧,只能用来酿出大麻烦,说不定还会顺着克斯玛安排好的计划反抽它一刀。

    如果真的要找他,寻常方法是行不通的。

    突然,克斯玛停住了脚步。

    视线的左前方,在一个随处可见的街角巷子口,几个年轻的男孩正簇拥这一个面容姣好的少女向着巷子内走去。

    棕黑色的秀发,大概十七八岁的样子,穿着厚重简朴的衣服。从少女面部无助的表情来看,绝对不会是自愿的。

    众所周知,瑞典的治安一直都不是像宣传中那么的好。

    少年人青春期的骚动么……克斯玛随意扫了一眼,撇了撇围巾下的嘴角继续向前走去,丝毫没有当一回英雄的想法。

    它更多的是继承了罗佩的恶意和冷漠,旧日支配者神力的影响下,它的也人性几乎消失不见。

    克斯玛渴望鲜血、杀戮、残虐。恐惧是它最芳香的食粮。

    不过,这些对待自己人的时候,它还是能好好控制的住的。

    在克斯玛快要走过巷子的时候,一个仿佛咬着舌头说话的怪异腔调叫住了它。

    “嘿黑头发戴围巾的伙计,别这么着急走啊。”

    那是北日耳曼语,克斯玛几乎不用想就理解了这个小混混的语言。

    后者一步三摇,将手中的蝴蝶刀玩得飞快,晃悠悠的走到了克斯玛的面前。

    金头发,棕色瞳孔,带着青春痘让人不敢恭维的连,还有以普通人来说,稍微高的有点过分的身高。

    一米九的他完全可以俯视刻意缩减身高的克斯玛。

    “你刚才看到我们了吧?”他藐视的看着克斯玛,嘴角挂着戏谑的笑容。

    “不凑巧啊伙计,我眼睛比较明亮,看到你了。我们找乐子的事情可不能被外人知道,你懂我的意思吗?嗯?”

    小混混把刀横在了克斯玛的脖颈上,后者连转移视线的心情都欠奉。

    他又慢悠悠的说道。

    “不过我今天心情好,伙计,你只要两千克朗我就放你过去怎么样?这样大雪的天气还是躲在温暖的家内舒服吧?”

    瑞典克朗和人民币的比例是1:0.76,开口两千几乎是一个瑞典普通人家一个星期的消费了。

    真是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自来投啊……

    克斯玛一时间有些好笑,但碍于面部肌肉是僵硬的死肉,只能撤出了个微微的弧度,还被围巾所隐藏。

    这一闹它又生出了新的有趣想法——

    克斯玛带着皮手套的左手微微推开刀刃,用刚刚学习的北日耳曼语说道。

    “我懂你们的规矩。”

    “那真是再好不过。”小混混顿时喜出望外,看来抓住了一只肥羊。

    “我可以给你们六千瑞典克朗,但你们得帮我个小忙。”

    克斯玛声音中满是溢出的恶意。

    “我们进巷子里面谈,相信我,办成之后还有钱拿,这是个大买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