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 第十六章 流浪
在此之前,萨菲罗斯并不知道陆小凤是个浪子,只当他是个行走江湖的人。林江湖人和浪子毕竟还是有本质差距的。
但这一行之后,萨菲罗斯却不这样想了。
陆小凤是个江湖人没错,但也当真是个浪子。
流浪也是种疾病,就像是癌症一样,你想治好它固然不容易,想染上这种病也同样不容易。所以无论谁都不会在一夜间变成浪子,假如有人忽然变成浪子,一定有某种特别的原因。
路上陆小凤闲谈着说起,他在十七岁那年,曾经遇到件让他几乎要去跳河的伤心事,他没有去跳河,只因为他已变成浪子。
浪子是从来不会去跳河的——除非那天的河水碰巧很温暖,河里碰巧有个美丽的女孩子在洗澡,他又碰巧是个水性很好的人。
浪子们一向不愿意虐待自己,因为这世上惟一能照顾他们的人,就是他们自己。
萨菲罗斯哈哈大笑,表示赞同。
因为陆小凤确实对自己一向照顾得很好,有车坐的时候,他绝不走路,有三两银子一天的客栈可以住,他绝不住二两九的。
在这些方面,萨菲罗斯居然要命地跟陆小凤合拍,一段时间里,萨菲罗斯几乎也将“浪子”一次烙在了自己身上。酒后酣张时,二人常闲聚在一起疯言疯语些所谓“浪子”该做的事和不该做的事,萨菲罗斯从未觉得这般舒畅自在过。
陆小凤的浪子病毒似乎也传染到了萨菲罗斯身上,与陆小凤呆了一段时间,他也开始喜欢上“浪子”的生活。
天福客栈中“天”字号的几间上房,租金正是三两银子一天。萨菲罗斯和陆小凤一人一间,舒服自在。
到天福客栈去住过的人,都认为这三两银子花得并不冤:宽大舒服的床、干净的被单、柔软的鹅毛枕头,还随时供应洗澡的热水。
这恐怕是萨菲罗斯来到这世界后住过的最好的客房。
洗过热水澡后,他吃了顿舒服的晚饭,还喝了两斤上好的竹叶青,此情此景之下,无论是谁,惟一应该做的事,都该是闭起眼睛来睡一觉。
萨菲罗斯却闭着眼睛,暗想着整件事的来龙去脉。
陆小凤这个朋友他是交上了,既然交上了他这个朋友,陆小凤有难,萨菲罗斯定当全力相助。
而目前的情景,正说明陆小凤有难。萨菲罗斯哪能坐视不管?
这些天二人在前行进,有三拨人在后跟梢。陆小凤应该也有察觉,因为第一拨是一个春水般温柔的女孩子,像是春天的阳光,阳光下的泉水,又温柔、又妩媚、又撩人,她那双眼睛,看着你的时候,好像一下子就能把你的魂魄勾过去,陆小凤不可能没有察觉。
事实上虽然陆小凤的魂还没有被勾过去,他的眼睛却时时刻刻落在那女孩子身上。
而之所以陆小凤的魂还没有被勾过去,只因为那女孩子根本没有正眼看过陆小凤罢了。
萨菲罗斯不用想都知道,一旦那女人来主动勾引陆小凤,陆小凤极有可能沦陷。不,是一定会沦陷。
诚然。此刻陆小凤就处于这样的状态,只要他一闭上眼睛,眼前就会出现两个女人。
一个女人穿着件轻飘飘的、苹果绿色的、柔软的丝袍,美丽的脸上完全不着一点脂粉,神情总是冷冰冰的,就像是座冰山。
而另一个,自然就是在他身后跟梢的那个如春水般活泼可爱的女孩子。
陆小凤这人,不叫做风流,而称为容易动情。只要是个女人,无论美丑,陆小凤均是拿她没办法的。
你想指望陆小凤醒神?那就不晓得他都被敌人掏心挖肺多少次了。
萨菲罗斯压根不指望陆小凤。这里碰到的女人均不入他的眼,陆小凤被迷惑了,他倒是没有。有人跟梢的事,萨菲罗斯心里清楚得紧:
第一拨是那个迷住陆小凤的女孩子,只有一个。
而第二拨人就有五个,有高有矮,有老有少,骑着高头大马,佩着快剑长刀,一个个横眉怒跟,好像并不怕他们知道。
萨菲罗斯知道,但也只有装作不知道。事实上,他的确也不知道这五个人是什么来历?
第三拨人是三个戴着方巾,穿着儒服的老学究,坐着大车,跟着书僮,还带着茶具酒壶,好像是特地出来游山玩水的。
萨菲罗斯却知道他们并不是出来游山玩水的,他一眼就认出了他们,无论他们打扮成什么样子,他都认得出。
因为他们虽然能改变自己的穿着打扮,却没法子改变脸上那种冷漠傲慢,不可一世的表情。
那种表情被萨菲罗斯厌恶,想着居然有这样的人跟梢自己,他打内心地感觉恶心。
而这三个让人恶心反胃的老学究,当然就是今日的西方魔教护法长老,昔日昆仑绝顶,大光明境,小天龙洞的“岁寒三友”了。
陆小凤惧怕他们,萨菲罗斯却不。但萨菲罗斯也并没有避开他们的意思,因为他们虽然在跟梢,却也只不过远远的在后面跟踪,并没有追上来。
大概是因为蓝胡子已告诉过他们。
“这世上假如有一个人能替你们找回罗刹牌,这个人就是陆小凤。”
萨菲罗斯暗笑。
蓝胡子大概说漏了一句。
“这世上假如有一个人能替你们找回罗刹牌,这个人就是陆小凤。”这句话没错。
但这东西是萨菲罗斯看上眼的,岂能让人在眼皮子底下拿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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