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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7 震撼
    英子趁着大哥目瞪口呆之际,赶紧过来抓起大哥的茶碗。

    咕咚咕咚连着喝了两碗茶水。

    把茶碗一放,退回去搬个凳子坐在电视前面。

    电视当然要关了。

    大哥这时候的下巴才能动弹:“你这是要干嘛,给我拉胡琴听,你会吗?”

    “会——妈!”英子故意板着脸,“别笑别说话,好好看着。”

    大哥紧紧地闭上了嘴巴。

    英子拧了拧琴弦,定了定调。

    然后持弓的手臂猛然一扬,突然开拉,“银瓶乍破水浆迸,铁骑突出刀枪鸣”。

    怎一个刚劲有力了得!

    大哥猝不及防,铁骑突出的刚劲让他脑袋嗡的一下,就像冷不防脑袋上被砸了一锤。

    并且随着干净利落的旋律持续冲击,让他身上都有点麻酥酥的感觉。

    近距离演奏,让身临其境的现场感达到了最好的效果。

    大哥很享受这种现场感。

    就像喜欢喝酒的人喝到了头脑晕晕、浑身酥酥的效果。

    突然,英子开口唱了起来,调儿很高,声音高亢亮丽:

    “猛听得金鼓响画角声震。

    激起我破天门壮志凌云。

    想当年桃花马上威风凛凛。

    敌血飞溅石榴裙……”

    这哪是唱腔,简直是漫天箭雨,瞬间把大哥每个毛孔都给穿透了。

    大哥不再是麻酥酥,而是直接做了全麻!

    听呆了。

    妹妹什么时候解锁了如此逆天的技能?

    当然,这个念头仅仅是在大哥的思维当中一划而过。

    在亮丽高亢的唱腔声中,大哥脑子都被全麻,思维全部放空。

    京胡那嘹亮的声音,就像是钢丝刷子在刷洗自己的神经。

    妹妹亮丽的声音,那种自胸腔、鼻腔、头腔共振发出的优美旋律,直接就是洗涤灵魂的琼浆。

    灵魂浸泡其内,是从来没有过的享受……

    英子自拉自唱,唱了一段又一段。

    也不知道唱了多长时间?

    因为大哥已经失去自我,失去时间和空间的感知力。

    英子唱了多长时间,大哥被泥塑在那里多长时间。

    唱到最后,英子一个甩腔结尾,琴声也戛然而止。

    客厅里瞬间落针可闻。

    大哥悚然一惊。

    有一种雪地里泡温泉突然被拖出来的感觉。

    浑身上下每一个毛孔都感觉缺失了什么。

    正在愣神之际。

    英子从凳子上站起来,提着二胡袅袅婷婷往前走了两步,给大哥一个九十度大鞠躬:

    “感谢您的收看,今晚的表演到此结束。

    大老爷早点洗洗睡吧。

    晚安!”

    嗖!

    英子瞬间回了她的房间。

    咣!

    关上门来。

    大哥到现在没明白过怎么回事来。

    几个意思?

    本来大哥刚才已经有些困了。

    看完表演,就像打过兴奋剂,弄得下半夜才睡着。

    当然,也不是白失眠了,他想明白了两个问题。

    首先,英子现在的本事,肯定是跟她小姨学的。

    小姨自从跟她想认,把家里除了主卧之外最好的房间,用了最好的家具和装修,做成一间闺房。

    希望就是给外甥女一个家的归属感。

    除了对外甥女的亲情,还因为小姨夫妻俩没有孩子。

    其实小姨就是把英子当成了自己的亲闺女。

    堂堂的市长夫人,京剧院院长,从此以后整天跟在闺女屁股后边成了哈巴狗子。

    闺女两天不去,她就巴巴地上学校找,来化工公司找。

    就想诱导着闺女回家多住几天。

    看起来恨不能时时刻刻跟闺女在一块儿永不分离。

    娘俩在一起也没什么事干啊。

    于是程院长就发挥自己的强项,教闺女拉京胡,唱京剧。

    第二,这就说到英子的基因问题了。

    她的父母都是唱京剧的,艺术基因肯定要有遗传的。

    从前的时候流落到穷乡村,吃不饱穿不暖的,根本没有激发她艺术细胞的土壤。

    现在跟小姨这位大艺术家相认,艺术基因肯定就像种子萌芽一样破土而出了。

    说起来,艺术基因这东西,除了让一个人“善于”干某一项艺术。

    另外还能让人痴迷这项艺术。

    所谓“好者不恶”,因为痴迷,所以善于,反之亦然。

    是相辅相成的辩证关系。

    很明显,英子的艺术基因被发掘出来,这小妮子开始痴迷京剧了。

    要不然她也不会在短短一年的时间内,利用业余时间学到如此境界。

    当然,有个好师傅也很关键,名师出高徒嘛。

    想到这个关于喜好的问题,大仓感觉好像自己的艺术细胞也要被妹妹给勾引出来了。

    在他捡到的记忆里面,其实有关于京剧的成分。

    那位老先生以前是京城骨灰级的票友,能拉能唱,相当痴迷。

    这层记忆被大仓捡到,偏偏大仓作为一个贫苦的农村孩子,实在没有那份闲得蛋疼的心情。

    他不喜欢京剧,于是这方面的记忆就选择性忘记了。

    这种现象,在医学上大概叫“排异反应”吧?

    今晚英子厚积薄发,瞒着大哥偷偷学艺,到了一定水平突然展示。

    直接把大哥给震撼到了。

    同时好像也把大哥的京剧瘾给激发了出来。

    使得他躺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浑身燥热,技痒难耐。

    正如英子吃饭时所说,“手上都技痒得蹭一层皮去”!

    他很想去敲妹妹的门,让她把胡琴递出来,让自己也过一把瘾。

    只不过这都下半夜了,要是去敲妹妹的房门……

    那是坚决不可以的!

    只好暂且忍着,强逼自己什么都别想,赶紧睡觉。

    第二天起来以后,他还有想拉胡琴的冲动。

    可是转念想到,自己长这么大从没动过这东西。

    要是突然在妹妹面前展示骨灰级高手的技能,要是把妹妹吓着就得不偿失了。

    吓得她误以为自己被什么附身就更不值。

    但是手痒很难打下去。

    于是跟妹妹把胡琴要过来,装作昨晚听上瘾的样子。

    抱着胡琴胡拉拉。

    吱吱吱,啦啦啦……

    一听就是没摸过胡琴的人,呕哑嘲哳难为听,还不如拉锯好听。

    但是大哥不以为耻反以为荣:“英子,你听大哥拉得也有那么点儿意思了吧?”

    英子憋着笑:“嗯,声儿挺大。”

    大哥豪气干云地表示:“我决定了,从现在开始,我要学拉胡琴。”

    英子高兴得大大的眼睛都弯成了月牙形。

    这说明自己的表演大获成功,不但让大哥听上瘾了,还开始对京剧感兴趣了呢!

    这条肚子里的蛔虫可是知道,大哥本来对京剧是不感兴趣的。

    一开始的时候小姨要教她学京剧,她是坚决不学的。

    无他,因为大哥不爱好京剧。

    可是小姨说了:“你爸妈都是唱京剧的,你姥姥家是京剧世家。

    你要是不会哼哼几句,这不是让人笑话嘛!

    还以为咱们家没有传承呢。

    再说了,你大哥不爱好京剧,那是他没有生在那样的环境。

    要是你学好了,唱得好听,唱给他听听。

    我保证他一听就上瘾。

    说不定以后比一般票友都痴迷呢。

    让你学京剧又不是让你当专业演员,是让你有个业余爱好。”

    可英子还是觉得大哥都26岁了,所有兴趣爱好都定型了,不会突然喜欢的。

    所以她还是不感兴趣。

    小姨叹口气:“唉,女人这东西啊,光有漂亮是不管用的。

    光是漂亮,最多就是第一样的时候眼前一亮。

    看长了不过如此。

    但是一个女人要是既长得漂亮,又有艺术才华,那可就了不得。

    会让男人为她疯狂的。

    而且漂亮这东西就是昙花一现,年老会色衰。

    但要是有艺术才华,可是越老越香,让男人爱不释手的。

    你看看古往今来,但凡色艺双绝的美女,都会让最成功的男人为止疯狂。

    比方说陈圆圆,色艺双绝,这才使得吴三桂冲冠一怒为红颜!”

    好吧,姜还是老的辣。

    小姨对闺女的心思太了解了。

    于是,三言两语,闺女就开始对京剧痴迷。

    而且她真的是有艺术天赋,从而一发不可收拾。

    现在一看大哥果然开始对京剧感兴趣了,英子自告奋勇,要教大哥学啦胡琴。

    “不用你!”大哥倔强地说,“我要自学成材,你等着看吧,用不了几个月,我可以拉得比你还好。”

    “那更好啊!”英子更加惊喜了:

    “到时候可以你给我拉着,我唱啊!

    我跟小姨学的做功也挺好了。

    到时候就不用坐在凳子上自拉自唱。

    你拉,我给你表演。

    反正我只唱给你一个人听——”

    最后一句声音变得很小,简直变成一个人嘟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