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双击屏幕即可自动滚动
正文 526 你玩的鹌鹑带尾巴
    钟振军对自己很自信。

    尤其在魏红面前,他有绝对的自信。

    他很清楚魏红对自己有多崇拜,有多爱自己。

    他知道,只要自己向魏红诚恳承认自己的错误,告诉她自己到底有多悔恨。

    还有这几年来对她的想念,想她,想孩子。

    并向她表明自己强烈希望一家人破镜重圆的心迹。

    如果她对自己的话表示怀疑,那么自己可以对天发誓。

    他认为自己没有骗魏红,真的想一家人破镜重圆,发什么样的毒誓他都敢。

    只要让她相信自己的话,魏红绝对会回到自己身边。

    ,。

    因为钟振军相信比起梁家河那个疤瘌眼的身有残疾的人,自己英俊的外貌绝对是魏红所无法抗拒的。

    而且自己最大的优势在于,自己是俩孩子的亲爹。

    是魏红的原配。

    咱们破镜重圆,才是真正的一家人!

    而且,他是高中毕业,还去省城参加过培训。

    还有这些年在镇上工作的经验。

    也就是说,只要给他一个机会,他一定比梁家河那个没上过多少学的疤瘌眼强。

    魏红跟疤瘌眼做生意挣到钱了,自己帮魏红一起做生意,会挣更多的钱……

    钟振军快步走上来,一把抓住了魏红的手,动情地又喊了一声:“小红——”

    “你干嘛!”魏红身体一震,抖手甩开了钟振军,“请你自重!”

    ,!

    “小红,我——”钟振军眼圈儿红了,泪水在眼眶里打转。

    他真的想哭。

    因为他这几年过得一点都不幸福。

    心里很苦。

    今天跟魏红再次相逢,他发自内心地怀念从前的幸福生活,怀念家的温暖,老婆的温柔。

    “小红不是你叫的,请你离我远点儿!”魏红冷声说道。

    “可是,你听我说——”

    “我不听,你也不要说,咱们各人过各人的日子,没什么好说的,回你的家去吧。”

    “不!”钟振军突然提高音量大喊一声:

    “我不回去,我没家。

    ,。

    小红,我想你——”

    一边喊着,他突然伸手抓住了魏红两只胳膊,使劲摇晃着:“我知道你也想我——”

    啪!

    魏红使劲挣开他的手,本能地挥手给了对方一个耳光。

    这个耳光让俩人都愣了。

    钟振军万万想不到对自己无比崇拜,用全部生命爱自己的魏红会打自己。

    而魏红自己也想不到,自己居然会打人。

    可是很快她就回过神来:“你滚,赶紧滚,要不然我喊人了!”

    “我不怕!”钟振军挨了一个耳光,反而更坚定了他的决心和判断。

    书上说,爱有多深,恨就有多深。

    ,。

    爱而不得,才恨。

    魏红对自己如此冷淡,还抬手打自己,说明她恨自己。

    恨自己曾经抛弃了她。

    那么,自己今天就一定要让她明白,自己后悔了,醒悟了,浪子回头了。

    他不但不退,反而张开双臂想把魏红抱在怀里。

    只是魏红对他已经早有防备,一看他动了,赶紧往后退。

    钟振军扑个空,还不想放弃,继续扑上来。

    魏红只好往车后跑。

    她真的想大喊救命。

    可是,“救命”二字到了嗓子眼又给咽了回去。

    ,!

    离婚了,她希望能做到无爱无恨。

    让往事随着时间渐渐淡忘。

    彼此过好自己的日子就好了。

    也就是说,她希望无爱也无恨。

    彼此之间干干净净,而且最好今生不要再跟姓钟的相见。

    只是没想到冤家路窄,居然在又遇见了他。

    而且万万没想到,原来文质彬彬的钟振军,怎么变得如此野蛮,如此无耻!

    被他持续骚扰,而且还要强行对自己动手动脚,魏红愤怒了。

    可是,让她大喊救命,招来左邻右舍,甚至连警察也招来。

    不就把钟振军给毁了吗!

    ,

    她没那么无情,没那么狠心。

    所以她只是围着车转,躲避着钟振军的持续骚扰。

    刚转了半圈儿,就听巷口一个女人大喊:“你干什么?住手!”

    魏东媳妇高燕玲本来手里领着一个,怀里还抱着一个孩子。

    她抱着小儿子去幼儿园接女儿放学,顺便在街上买了点菜,这是刚回来。

    可是刚转过巷口,就看到大姑姐被钟振军追赶。

    她肯定是立马急了,大喊一声,然后放开俩孩子,嗖嗖地就跑上来。

    就像一发穿着花褂子的炮弹一样,上来先是给了姓钟的一个横推八马。

    钟振军被推得“噔噔噔”趔趄出好几步,差点摔倒。

    高燕玲还不解恨,跟上来左右开弓给他两个耳光。

    ,

    在她扇第三个的时候,被钟振军一把抓住手腕,用力搡了出去。

    “你——泼妇,干嘛你!”钟振军挨了耳光,也是大怒。

    “你,混蛋!”高燕玲咬牙大骂,“大天白夜的耍流氓,你想干什么?”

    “谁——耍流氓了!”钟振军胆怯地往自己门口那里瞟一眼,强词夺理叫道:

    “她是我前妻,我跟她说话天经地义。

    你不知道什么事别胡说!”

    虽然现在才十一点出头,吴新丽还不会下班。

    但是挨了几个耳光,而且出现别人掺和,钟振军刚才那一头的火热,强烈想要表白的念头迅速消退。

    终于清醒地想到,如果这一幕让吴新丽看到,自己一定会很惨很惨。

    他这回知道害怕了。

    ,。

    此地不宜久留,还是赶紧回家去吧。

    他一边强词夺理地嘟囔,一边转身想回家。

    “你别想走!”高燕玲抢步上来挡住他的去路,“不把话说清楚,你走不了!”

    她刚才清清楚楚看到大姑姐被姓钟的追赶,而且现在看到大姑姐眼圈儿红红的。

    分明是受到了姓钟的欺负。

    都离婚了,这混蛋还敢在光天化日之下对大姑姐这样,太欺负人了吧!

    太侮辱人了吧!

    干了这样的事,怎么可能让你轻轻易易地走掉。

    必须要给出一个说法。

    钟振军心里很慌,他现在后悔极了。

    ,!

    当然,此后悔不是彼后悔。

    跟刚才心里后悔的完全不是一码事。

    他多么希望刚才什么都没有发生,自己现在已经轻轻松松地回到家了啊!

    “我不跟你们娘娘们们儿地掰扯。”钟振军色厉内荏地叫道,“闪开,别撒泼啊!”

    “我就撒泼了。”高燕玲一点都畏惧,坚决地说道,“你给我说清楚,刚才干什么了?”

    “大天白夜的我还能干什么!”

    “没干什么你追俺姐姐干嘛?”

    “谁——追她了,你别胡说啊!”

    “你还叫个男人吗,敢做不敢当,我亲眼看着的……”

    俩人正在这里争吵,魏东骑着嘉陵转过巷口来了。

    车把上左边挂着柳条串着的一条大鱼,右边挂着一大块猪肉。

    刚转过来听到了激烈的争吵声。

    自己的大女儿领着小儿子,小儿子都被吓得哭了。

    魏东也顾不得孩子,一把油门冲到自家门口。

    “燕玲,怎么了?”魏东一边支住嘉陵一边问。

    高燕玲抬手指着钟振军的额头:“姓钟的,围着车撵咱姐姐!”

    魏东一看通红眼圈儿的姐姐,一股滔天怒火腾一下就冲上来。

    “小东,你别——”魏红一看弟弟的样子,赶紧伸手想拦住他。

    可是魏东只是把姐姐轻轻推到一边,人就冲到了钟振军身侧,飞起一脚踹在他的腰上。

    钟振军没想到魏东的动作这么快。

    没看明白的一只脚就踹上了。

    他只是不明白,人在极度愤怒的情况下,是能够超常发挥的。

    钟振军被一脚踹倒在地。

    没等爬起来,魏东就扑上来把他按住了,拳头雨点一样落下来。

    这才是真正的新仇旧恨呢!

    姓钟的把姐姐无情抛弃,其实这股仇恨一直埋在魏东的心里。

    并没有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消散。

    尤其是他搬到镇上来住,偏偏就跟这个混蛋做了隔壁。

    第一天碰见他,发现跟他是隔壁的时候,魏东就像吞了一只苍蝇。

    当即就想搬家。

    本首发站点为:

    可是,搬一次家也不是那么容易的。

    租到这处房子,房子里面锅碗瓢盆等各种设施也不是那么完备。

    幸亏孙业富很热心,找人帮着里里外外全部收拾妥当。

    还找了车帮着他搬家。

    忙活好几天,才总算是安顿好。

    而且,租房子也要花钱,房东要求房租交一年的,一年的租金也已经交了。

    要是自己无故搬走,房租肯定是不退的。

    魏东对于房租倒不是很在意。

    关键是他厂里本来很忙,搬家已经耽搁了不少功夫。

    这要再搬家,实在挤不出功夫来。

    还要一点是,魏东想到,如果因为看到姓钟的就赶紧搬走,好像是怕了他似的。

    自己堂堂正正,问心无愧,凭什么怕他?

    要怕的,要躲着的,应该是姓钟的,也不应该是自己啊!

    鉴于此,魏东也就没急着搬家。

    先暂时住着吧,看看等稍微闲一点的时候再说。

    过些日子大表哥过问自己租的房子住着怎么样?

    魏东也没瞒着,实话实说,孙业富确实很用心。

    房子很新,很宽敞,位置很好,交通便利。

    唯一的一点,就是跟姓钟的隔壁。

    大仓一听魏东这话,当时就气坏了。

    ,!

    差点立马跑到镇上把孙业富掐死。

    怂货永远是怂货,让他办个事永远办不漂亮。

    不就是让你给租个房子嘛,哪个位置的房子不好租?

    你偏偏让魏东去跟姓钟的做隔壁。

    要说你是故意的,可能有点冤枉你。

    可要说你不是故意的,这事简直比后世彩票中一等奖的概率还低。

    这个怂货,就是玩个鹌鹑,也永远是带尾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