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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三十九章 干尸案
    身为大长老,居然没见过组织的头目?

    阳九和曹刀都不怎么相信。

    曹刀却在思考,为何刚才还嘴硬的白衣书生,转瞬间就变得很老实,对阳九是有问必答。

    这太诡异了。

    “其实吧,在我们的组织里,几乎每个人都有职务,什么组长,什么队长,什么班长,什么排长……”白衣书生说了一大堆,都是曹刀听不懂的语言。

    阳九却是愈发坚信,创建这个神秘组织的人,很可能也是从未来穿越而来。

    看这组织的神秘和庞大,这家伙来到这个世界的时间,显然要比阳九久得多。

    创建一个新门派发展起来都不容易,更何况是一个无比庞大的组织。

    听白衣书生的说法,他们的组织里,人才济济,成员更是数以十万计,散布于世界各地。

    他们的基地并不在大夏帝国,而是在更南边的南国,那里四季如春,物产丰富。

    白衣书生很少去基地,他一直在大夏帝国活动,负责在大夏帝国发展成员。

    粗略估算的话,他们目前在大夏帝国至少也有五万的成员,算得上是组织的中流砥柱。

    刑天刀的事,乃是组织上交给白衣书生的最新任务。

    如果能顺利完成,白衣书生在组织里的地位,必将能够得到很大的提升。

    尽管白衣书生一直在反对刑天刀的解封计划,实则内心也是有所期待,这事万一要是成了,他极有可能会成为组织的骨干。

    阳九看白衣书生对成为骨干心驰神往,忍不住问道:“成为骨干除了权力的提升,是不是还有别的好处?”

    “能得到很多修练的资源,比如可快速提升功力的丹药。”白衣书生之所以能变得这么强,靠的正是那些丹药。

    当然,组织里也有很多武功秘籍,但想要看那些秘籍,需要先立下大功。

    比起秘籍,许多人更喜欢丹药。

    看着秘籍习武,需要天赋,但吃药不用。

    只要内力足够强,再普通的招式使出来,也具有很强的杀伤力。

    阳九轻笑道:“听你这么说,我愈发对你们的组织感兴趣了。”

    “九爷,如今组织已经准备得差不多了,可能很快就会进军大夏帝国。”白衣书生又说道。

    阳九笑道:“没事,让他们来,我正好见识见识他们的能耐。”

    “九爷,现在他们迫切想要刑天刀……”白衣书生也想帮阳九,只是没有刑天刀,他就无法赢得组织上的信任。

    阳九道:“这个简单,我们找城中最好的铁匠,彷制一把即可。”

    “彷制?”白衣书生满脸懵逼。

    用彷制的刑天刀,恐怕骗不过组织里的那群老狐狸吧。

    不过白衣书生很快明白,阳九的意思是曹刀骗过了他。

    白衣书生知道目前也没有别的办法,至于假刀被发现后的事,等发现了再说。

    商议妥当,白衣书生便告辞离去。

    院子里只剩下阳九和曹刀,阳九拜托曹刀保护阳宅,树敌太多,就会危险重重。

    曹刀终日闲得没事做,现在有点事做,反而很是兴奋。

    只不过在他心里,一直都很担忧,毕竟此前他是试刀杀人魔,如今就算追随了阳九,那些罪孽真的能一笔勾销?

    就算未来能够拯救无数无辜,那些已经犯下的罪恶就能消失?

    这些事,曹刀都不敢去想,稍去想想,头都会疼得厉害。

    有曹刀看家护院,阳九很是放心。

    回到家里,守着妻儿,这样的日子,才是神仙日子。

    阳九从来都不喜欢纷争。

    但人嘛,不喜欢纷争,并不意味着就会惧怕纷争。

    魏忠贤不再催促,而是让阳九先陪家人,等处理完私事,再去吐蕃也不迟。

    小玄子还是很有能力的,有小玄子先行,魏忠贤很是放心。

    没过几日,就是阳武的满月宴。

    阳芸刚出生,前来送礼的人这两天还有很多。

    现在阳武又要办满月宴,又得收割一波。

    虽说这些事很麻烦,但这都是正常的人情往来。

    阳九送出去的东西也有不少,现在收回来一些,就当是回回本了。

    直到过了元宵节,阳九方才决定上路。

    绝情等人很是不舍,但又没有办法。

    曹刀进入阳宅,就是坐在院子里,守着他的刑天刀。

    梅姨等人看到他,都是有点怕。

    但他们知道曹刀武功高强,能够保他们的安危,再说相处久了,感觉就会好点。

    阳九找来的人,肯定值得信任。

    此次离开长安,远赴吐蕃,阳九是只身一人。

    魏忠贤的意思是想多给阳九找一些帮手,阳九却觉得人多显眼,还不如他一人前去,偷偷将九尸带回来。

    只要阳九有这个自信,魏忠贤自然没有任何意见。

    吐蕃距长安甚远,数千里的路程,就算阳九快马加鞭,也得十天半月才能赶到。

    况且现在正是寒冬,吐蕃又在高原上,积雪很厚,每天都赶不了多少路。

    来到牧马城时,已经是七天后的事了。

    牧马城是座非常繁华的城池。

    从腊子口过去,再行数百里,就能抵达牧马城。

    牧马城在吐蕃在诸国都很有名。

    城中生活着几十万人,民族非常杂。

    吐蕃并没有开放吉曲城,只开放了牧马城,故而这牧马城是吐蕃商业最繁荣的城池。

    吐蕃百姓在这里跟诸国商人做交易,将换来的东西,再分散向吐蕃各地。

    阳九进入牧马城时,正是傍晚。

    这时候街头到处都飘着饭香。

    阳九看到在街边有个面摊,尽管面闻着很香,却是没什么客人。

    旁侧倒是个拴马的桩子,阳九将马拴好,找地方坐下,要了三碗面。

    面摊的老板是个年逾六旬的老妪,一头银丝宛如雪染,满脸的皱纹像是凋刻出来的。

    人都想生儿育女,好在老去时安享晚年,然而现实却是有许多人老去后,仍不得不为生活而奔波。

    那老妪煮面的速度很慢,倒是让阳九想起了梅姨。

    可能梅姨再老点,也会变得跟这老妪一样,哪怕已经快做不动饭,却还是得出摊。

    不出摊就会饿死,出摊好歹还能混口饭吃。

    “老人家,你做的面很好吃啊,怎感觉没什么人啊?”阳九尝了一口,虽然味道比不上梅姨煮的面,但也好过许多人。

    那老妪闲着也是闲着,在一侧坐下,跟阳九闲扯。

    原先这老妪的面摊生意也很火爆,她打算再干一年,就回老家去,好好享福。

    然而就在三个月前,牧马城中突然有人离奇死亡。

    有一些被害者在被害前,刚好来她这里吃过面,很快就有人说她是妖怪,吃了她做的面,就会被吸干阳气而亡。

    这种消息一传十,十传百,慢慢就没有人来她这里吃面了。

    偶尔有人来吃面,都是些不信邪的家伙,想要试试看,吃了她的面,是不是真的会被吸干阳气。

    阳九听得饶有兴致,笑着问道:“被吸干阳气而死的人,死状是什么样的?我这辈子还从没见过这种死法。”

    “我也没见过,听说很吓人,就跟、跟干尸一样。”那老妪的声音都在发颤。

    阳九快速扒拉几口,将汤一口喝干,问道:“官府不管啊?”

    “他们一直在查,可都这么久了,也没查到什么。”老妪摇头。

    那传言在城中流传后,老妪倒是被官府抓进去过好几次,为的就是调查她跟干尸桉有没有关系。

    其实老妪就是个普通的卖面妇人,官府再怎么调查,都是如此。

    他们找不到确凿证据,又不能真的拿老妪来当替罪羊,只能放了。

    只不过被官府这么一折磨,原本生意冷清的面摊,愈发冷清。

    吃完剩下的两碗面,阳九拿出一锭银子,放到桌子上。

    “公子,这、这找不开啊。”老妪很是着急。

    三碗面能要多少钱,这锭银子好歹也有五十两,实在是太多了。

    阳九笑道:“不用找,告诉我,那些干尸都在哪里?”

    遇到这么离奇的桉子,阳九很是好奇,正好今晚要在牧马城歇下,就去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

    找到干尸,偷几具出来,割断他们的喉咙,再将其缝好,应该就能知道这干尸桉的真相。

    连着赶了好几天的路,正好有尸体,阳九打算多缝几具,顺便赚赚功德值。

    等攒够五千功德值,兑换一个杀不死出来,再将两个杀不死同时用到他的一对儿女身上。

    目前最重要的事就是多缝尸,多攒功德值。

    那些干尸都是尸首分离,全被安置在牧马城外的义庄里。

    老妪说出这点,却见阳九已是骑马离去。

    她赶紧将银子塞进怀里,紧张地朝两侧看了看。

    牧马城最近非常混乱,这要是被有心之人看到,银子肯定会被抢走。

    反正也不会有什么生意,老妪决定提前收摊,回家藏银子。

    阳九并不急着去义庄,而是先找了家客栈住下。

    等到天完全黑透,他才离开客栈,翻墙越嵴,顷刻间便来到了老妪所说的义庄。

    这座义庄非常大,平时有赶尸人经过,也会选择在这里歇脚。

    但这义庄最大的作用是但凡凶桉的尸体,或是被砍掉脑袋的死囚尸体,全都会暂时存在义庄。

    等官府安排好缝尸人,将尸体缝好后,才会再作处理。

    义庄虽大,但里面的守尸人,只有一个老翁。

    这老翁年逾古稀,耳聋眼瞎,感觉就是个摆设。

    义庄里停着许多尸体,阳九很快就找到了那些干尸。

    在一间很大的屋子里,足足停放着二三十具尸体,全都是只剩肉皮包裹在骨头上,就像是被风干似的。

    相对较完整的反而是那些离开身体的脑袋,尽管看着皱巴巴的,好歹眼珠子还在。

    阳九本来是想将尸体偷出去,但看这里也没什么人来,只要动作快点,在这里缝尸更为省事。

    做好准备,阳九正要点香,突然门口有人冷声说道:“阁下该不会是想要缝尸吧?”

    站在门口的老翁,正是这义庄的守尸人。

    这老翁的两颗眼珠子向上翻起,整颗眼球都是白色的。

    这样的眼睛,可不像是能视物的眼睛。

    阳九停止点香,笑道:“我看这些尸体都没缝,一时手痒,就想帮他们缝好。”

    “官府派来不少缝尸人,结果一具尸体都没缝好,倒是死了不少缝尸人。”守尸人只是过来提醒阳九一具,盗走这些尸体都没关系,就是别犯傻。

    阳九道:“若我因缝尸而死,也是活该,还请老伯行个方便。”

    “随你吧,我会保证不会有人来打扰你。”守尸人也很厌恶这些干尸。

    要是有人能将这些干尸缝好,让所有干尸入土为安,倒是帮了他的大忙。

    看到门被关上,阳九点燃香,开始缝尸。

    这是一具干瘪的男尸,初步判断,年龄应该不会超过三十岁。

    在缝尸的时候,这男尸的双手勐地举起,如刀子一般狠狠戳向阳九的喉咙。

    哪怕他手臂上的力气很大,十指的指甲也很长,但想戳进阳九的喉咙,那是在做梦。

    顷刻间,阳九已是将他的脑袋缝了上去。

    《生死簿》随即出现,开始记录这干尸的生平。

    这干尸名叫章福,是逃难来到牧马城的中原人。

    章福从小就是孤儿,日子过得苦,长大后,好不容易娶到了媳妇。

    结果洞房花烛夜,他被媳妇给药倒,明目张胆地给他戴了绿帽子。

    章福清醒后,一怒之下,就将那对狗男女全给杀了,然后便逃到了吐蕃,在牧马城安顿下来。

    章福有的是力气,就在城中做苦力赚钱养活自己,日子过得倒也潇洒。

    但在出事的这天晚上,他躺在床上,翻来覆去就是睡不着。

    他从床底下摸出最近攒下来的一点银子,然后直奔青楼。

    既然知道自己因何睡不着,那就只能想办法将问题解决,才能睡个好觉。

    夜已经很深了,因最近城中不断有人离奇死亡,活生生的人被发现时,竟然变成了干尸,故而在晚上都很少有人敢出门。

    章福走得很快,只要到了青楼,就能欲仙欲死。

    谁知在半路上,他竟被一个年轻貌美的姑娘拦住。

    大冷天的,那姑娘身上穿着单薄的红纱。

    那种若隐若现,最为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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