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羽,你来了……”
跟着甄姜来到客厅,老丈人甄逸连忙迎接了上来,非常的热情。
看得出,翁婿之间的情感似乎还蛮深厚的。
平时的秦川,表现出来的,绝对是大智之辈。
仅此,他很看好秦川。
今天,秦川让甄姜带回了几瓶雪碧,更让他震惊不已。
当然,雪碧的瓶子,在系统那里,已经自动的转换成了瓷器坛子。
不然,单是一个空瓶,在这个时代,都是无价之宝。
子羽,是秦川为字取的字。
也没有什么特殊的含义,只是觉得好听也不拗口而已。
古代人结婚的早。
秦川记得,甄逸似乎是156年出生的,现在是184年。
也就是说,现在的甄逸,其实不过才二十八岁。
这就有些恐怖了。
因为,甄宓在去年已经出生了。
加上甄逸有一个早夭的儿子。
也就是说,甄逸在二十七岁的时候,就已经有了八个孩子。
八个孩子啊!
二十七岁!
怪不得,生活在这么优越的家庭,依旧未老先衰,看上去已经四十多岁的年纪了。
更恐怖的是,这八个孩子,全部都是他和张氏一人所生。
正常情况下,古代的男子,十六岁结婚。
十三年之内孕育八个孩子,基本上是一年半生一个。
基本上是马不停蹄了!
其实第一次见到张氏的时候,秦川大概就知道他们为什么那么能生了。
因为,未来的洛神,估计是继承了张氏的基因,然后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吧。
估计甄逸真的hold不住。
古代的女性,一般是十四岁就结婚了。
也就是说,现在的张氏,最多不过二十六岁。
尽管保养得好,但是看上去也有三十几了。
虽然她只负责生,不需要操心照料。
但是,生育太多,也会造成元气大伤的。
但是,这只是正常的推算。
因为甄姜,秦川发现一个更加恐怖的事情。
因为,甄姜今年已经十四岁了。
虽然看上去有十六岁的年纪。
所以,秦川惊人的推断出,自己的老丈人,十二岁都开始结婚了。
要是放在现代,都还只是个孩子啊。
不过,古代的寿命毕竟比较短。
平均而言,只有三十岁左右。
早熟,是必然的!
他也不能用后世的眼光来鄙夷这个时代的世俗。
不过,秦川不得不佩服甄逸,因为他竟然没有纳妾。
不然的话,只怕他的孩子,就不只是七八个那么少了。
当然,也足以证明张氏的魅力。
“子羽见过岳父岳母……”
礼数自然不能少,秦川连忙作揖行礼着。
“贤婿不必多礼……”
甄逸和张氏笑着示意道。
“姐夫……”
“姐夫……”
……
一群娃直接冲了上来,甄俨作为第二个儿子,要不过才十一岁左右的年纪。
对于秦川,他们还是特别的喜欢的,因为平时秦川无论是给他们制作小玩意或者讲故事,都特别吸引他们。
尤其是今天甄姜从他那里带回的雪碧,让他们一直都惦记着。
“乖,都坐好,我给你们带来好吃的了!”
秦川淡淡一笑,但是随着他声音的落下,六个孩子如同是学生听到老师的指令一般,乖巧的坐回自己的位置。
对此,秦川特别的满意。
按照这种情况,未来想要掌控甄家,何难之有?
笑了笑,秦川从家丁的手里接过铁锅,里面装的正是煮好的玉米。
先开锅盖,依旧热气腾腾,金黄的玉米散发出诱人的香气,弥漫着整个客厅。
“贤婿,此为何物!?”
甄逸都忍不住吞咽口水,问道。
“咕噜……”
声音从一群小馋猫的喉咙里发出。
张氏更是不好意思的笑了笑,掩饰自己的失态。
“此物名曰玉米,是小婿当年游历山水之间偶得的一种奇物,不仅可食,而且味道极佳。最主要的是,其高产而且耐旱!”
秦川轻声的说道:“今日小婿登门,也是为了谋此物而来的!”
“我尝尝!!”
甄逸眼里闪过一丝精光。
虽然他为官,但是出身于商贾世家,听到秦川这么一说,他自然知道了这其中潜在的巨大价值。
怪不得今天甄姜会来的时候告诉他,秦川想要和他租地千亩。
本来他还犹豫,现在他决定了。
不租!
他要和秦川合作,一起经营!
“给!”
秦川轻笑,拿起一个,递给了甄逸。
“如何食之?”
玉米还有些烫手,甄逸在自己手里颠来颠去,问道。
“啃食便可,不过只吃玉米粒,内渣可不要吃了……”
秦川拿起了一个,然后亲自示范。
“姐夫,我也要……”
几个丫头吞着口水,可怜巴巴的望着秦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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