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大侠……”老板见实在躲不过了,颤巍巍地站起身,道,“怎么了,上次小人卖给你的马……不满意吗?”
眼前是一名英气逼人的少年侠客,面若冠玉青衫白褂却又像一名文士,可他的背上横着一柄灰白色的宝剑,却是戾气蒸腾,不动时竟也铮铮作响,但他的衣衫却有些凌乱,白皙的脖颈上兀自残留着几点桃红,显然是刚从对面窑子里出来的,这名少年看得林谟一愣一愣的,他下意识地望向男子的腰间,还好,没有玉佩。
“岂止不满意啊~”男子故作怒态道,“好说歹说也花了我十两银钱呢,还说是你们这里最好的千里马,糊弄谁呢,这才半年不到就给我跑瘸了,你说是不是你家马的质量问题?!”
老板口中连连称是,心中则嘀咕道,十两银子把我家最好的马给抢了我还没说什么呢,还来抱怨什么质量问题,更何况马最多是被你骑瘸的吧,你背上那把剑可比什么行李都来的重,那匹马还能称个半年才了不起呢,咦,等等,他之前是不是说一年来着……
“想什么呢!还不快退钱五十两银子一分不能少!”男子轻轻把剑拍在了桌子上,那整个马房中唯一完好的家具竟瞬间布满了裂痕。老板哭丧着脸数出五十两银子,交到男子手上,后者则看也不看一眼,大步流星地走了出去。
老板一脸愤慨地看向自己那几乎碎裂的桌子,这才看见了边上似笑非笑的林谟,顿时气不打一出来,怒道:“看什么看!一千两银子……一分……”老板的声音逐渐弱了下来,因为林谟不知何时拿起了他定在木桌上的钢刀,轻飘飘地把那精铁刀片捏成了一个球……
林谟笑意吟吟地问道:“老板,你这里最好的马匹怎么卖?”
……
“十两……”
你欺软怕硬?好巧,我也是!
“这位……少侠,方才多谢你了,鄙人初来长安,不太懂货值之术,若不是少侠……”出了马房,林谟三步并两步地追上了那名年轻侠客,作揖笑道,一套古人的礼节他做得倒是像模像样的,可后者却完全没有领情,少侠看也没看林谟一眼,只是伸出了布满老茧却依然白皙的手掌横在林谟面前,打断了林谟的一套致谢流程。
“少侠,这是……?”林谟眨巴眨巴眼,道。
“给点报酬喽,”少侠挠了挠自己的后背,仿佛被那柄玄色重剑搁得生疼,他慢条斯理地说道,“拿人钱财与人消灾,这不是常识吗。”
林谟苦笑不得,但确实没法对眼前的少年剑侠生出什么恶感,反而对对方的豪爽直率很是满意,他盘出几文钱扔给了少侠,后者接过一看,眉头略微一挑,旋即走进附近的酒楼买来两壶烈酒,一壶扔给林谟,一壶则旁若无人地猛灌了下去,再看向林谟则多了几分好感和善意。
林谟随和地笑笑,也是对着那比他脑袋都大的酒壶一饮而尽,这是唐朝行走江湖一个很隐晦的暗语,萍水相逢的路人在帮忙后如果被赠予两人份的酒钱,对方看你顺眼时便会买来两壶烈酒,二人相对喝下,也就算结了一份情谊,林谟跟着白芷行走江湖时也道听途说了不少,这等江湖密语自然激起了这年轻气盛少侠的好感,少侠满意地看着林谟面不改色地喝下一大壶烈酒,大笑三声便上马飞驰而去,只留下一句话在阵阵尘土飞扬中来回飘荡。
“小子,我欣赏你!待日后我成为大侠时再与你相会!”
“记住,我叫李十二,字太白!”
……
嗯???!
直到林谟裹着层层的黑袍,架着那匹瘦弱的老红马离开长安的大门,他都没有从恍惚中清醒过来。
历史上记载的李白并不是纯粹的中原人,他是胡汉的混血,可这也间接证明了林谟的猜想,方才那少年侠客……也就是刚刚及冠的李白,一身修为竟然那般的浑厚,而且身上透露的气息竟然糅合了两种祖源灵力,也就是说他体内的周天将十二种神级周天的两种完美的融合了起来,这种资质堪称绝世,无论放在哪一个时代都可以大放异彩,而他的修为也不可谓不惊人,年方二十竟已经达到了准次仙阶段,整个唐朝第三梯队的第一人雷修阳也还差一步才能达到,李白的天赋确实可怕。
“前世也只听说过他文才出众,不曾想他的灵修天赋也是如此可怖啊~”林谟斜躺在马背上,嘴中叼了根芦苇,悠悠然道,他胯下的红鬃马瘦骨嶙峋的,走一步颠三步,口中喷吐的白气凝结成颗颗水珠,顺着它长长的眉毛一滴一滴地往下滚落。
“所以~”林谟侧过身来,笑眯眯地拍了拍身下那匹仿佛下一秒就会跌倒在地的老红马,笑道,“你还打算苟多久?”
……
天地摇晃陡然停止,老红马的那条颤巍巍的瘸腿瞬间站得笔直,他硕大的马头慢慢地转了过来,眼中的一丝红芒如火焰般熊熊燃烧,再不复颓废样态。
林谟依然轻松地斜躺在马背上,他“噗”得一声吐掉了细长的芦苇,眼睛一闭一睁,瘦弱的红鬃老马竟已经消失,取代的是一条赤色的巨龙,他全身被血染一般的鳞甲覆盖,四爪呈现出耀眼的金色,眼中的瞳仁如同两颗饱满的黑曜石死死地盯着悠哉悠哉的林谟,嘴巴微张,仿佛下一秒就会将这个渺小的人类一口吞没。
“放弃吧~”林谟感慨地看了赤龙一眼,就算你把我吃了,单单一个准次仙灵修的灵力是完全不够恢复你的伤势的,而这个时代就算再怎么滋养,孕育出来的灵修修为上限也不过人仙境巅峰,没个十个八个的地仙也没法助你回复到巅峰实力。”
“没错吧。”林谟的眼神逐渐变得凌厉,他毫不畏惧扑面而来的阵阵龙威,直起身子,郑重道
“炎帝的本命真龙……”
“赤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