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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吃饱喝足后,自然要去群芳楼
    #6

    看着一脸开心的林诗音,白无忧心中一愣。

    第一次做,就做的这么好?

    如果不是骗自己的话,那么林诗音足以称得上心灵手巧。

    在自己原本的印象中,林诗音可能就是个空有善心,十指不沾阳春水的的大家闺秀。

    看来,那是自己的刻板印象。

    白无忧感慨道:

    “林姑娘果然心灵手巧,我也试过做糕点。

    可惜一次都没成功过,做出来的东西,连我家的鸡都不愿意吃。”

    林诗音捂嘴笑出声来,白无忧夸自己,心里觉得甜甜的。

    然后猛然忍住,戛然而止,自己好像笑的太大声了。

    一点也不淑女……

    而且今天自己好像有点太主动了,一点也不像以前的自己。

    身为女子,第一次给陌生男子做糕点,还笑的这么开心……

    白无忧,他应该不会误会自己,觉得自己很随便吧?

    林诗音抬头偷偷看了白无忧一眼。

    嗯,还是很帅。

    白无忧一脸坦然,目光澄清如水,不含有丝毫杂质。

    不敢对视白无忧的目光,林诗音站起身来,轻声道:

    “那个,白公子你先吃吧,诗音先回去了。”

    说完,和昨日一样,林诗音头也不回的逃跑出门。

    白无忧有些迷茫,林诗音是怎么了,奇奇怪怪的,每次都是突然逃跑。

    想了半刻,白无忧依然想不出原因。

    直到看着摆在桌子上的小碟子,白无忧顿时明白,不由叹了口气。

    “啊,林诗音啊林诗音,可真有你的,你就这么不喜欢洗碗吗?

    为了不洗碗,竟然两次都逃跑!”

    没办法,白无忧吃完后自己洗好碗碟,放在食盒中,等待下一次林诗音来拿。

    为什么白无忧不亲自送到李园中?

    原因很简单。

    因为白无忧懒!

    ……

    回到李园的林诗音,深呼吸平复着激动地心情。

    脑海里想着这两天发生的事情,脸上的表情十分精彩,一会儿微笑,笑颜如花,一会儿苦恼,忧心忡忡。

    回想起自己刚才所说的话,就忍不住想拍拍自己的脑袋。

    自己怎么能说出那种话来呢……

    万一白无忧稍微聪明一点,岂不是就误会了自己的意思。

    万一白无忧认为自己喜欢他怎么办?

    嗯,应该不会的,自己只是单纯的礼尚往来而已,只是为了还赠昨日的火锅之情!

    白公子,应该也是这样认为的吧?

    绝对不会多想的吧?

    短短几个刹那,林诗音的小脑袋里已经发展了无数的剧情。

    越想就越有点心乱的感觉,小脸因为过度思考而有些发烫。

    “表妹!”

    清朗的声音传来,打破了林诗音的思考。

    一个穿着白衣的英俊青年,面带微笑,缓步走了过来。

    林诗音立刻恢复成了大家闺秀的样子,露出浅浅的微笑,然后浅浅小施礼,客客气气道:

    “表哥。”

    来人正是李寻欢。

    此时的李寻欢,在江湖上小有名头,但是依然不算很有名。

    小李飞刀的名头还未传扬出去,因为现在的他马上就要参加科举考试。

    所以最近连林诗音来了,他也没空陪她聊天。

    再加上,如今两人都已成年,虽然是表妹表哥的关系,但也需要注意男女有别。

    因此见了面互相都是彬彬有礼。

    “表妹,这么早就出门去了吗?”

    林诗音笑道:“表哥好眼力,我出门走走。”

    潜意识中,林诗音心中并不想让李寻欢知道,刚才自己是去了隔壁白园。

    李寻欢也不以为意,没有过多询问林诗音去了哪里。

    对于林诗音,李寻欢对自己感到十分自信。

    表妹早晚都会成为自己的女人!

    毕竟自己如此优秀,不仅长得帅,而且文武双全。

    等这次科举结束后,自己也必定会考中状元!

    “表妹,最近我要准备科举,无法陪表妹,还请表妹见谅,等到科举考完,我定然会带表妹游遍西京!”

    林诗音点点头:“那就预祝表哥高中。”

    不卑不吭,眼神没有了以往的忧郁,取而代之的是一种真诚的祝福。

    两人分别后,李寻欢突然感觉到有些不对劲,但是又说不上来,好像表妹对自己有了几分生疏?没有了前几天第一次见面时的亲切感。

    而前往后宅的林诗音也感觉到了自己的态度变化。

    表哥,好像没有白无忧洒脱。

    而且,似乎也没有白无忧英俊……

    不知不觉,林诗音开始在脑海中处处拿李寻欢与白无忧进行比较。

    越比较,自己对于白无忧的好感似乎越来越大……

    吃完饭,洗好了林诗音带来的碟子,白无忧锁好门,打算去听听曲。

    至于去哪儿听曲,自然是群芳楼。

    那里是西京十大青|楼之一,姑娘们唱跳一绝。

    当然,白无忧去了,只是单纯的听曲。

    就好比听前世的偶像演唱会一般。

    而且,群芳楼的姑娘唱的曲子,要好听的多。

    吴侬软语,温润动人,一舞妖娆,沁人心脾。

    听了半天的曲子,顺便在群芳楼吃了饭。

    来到不远处的茶楼,听说书先生讲故事。

    不得不说,这个时代的说书先生果然有几分本事。

    抑扬顿挫,故事节奏把握的十分巧妙,每一个故事情节都能满足底下茶客的爽点。

    说书人一拍醒木,高声道:

    “只见这老乞丐大喝一声!剑来!

    只见一道白光自天外而来,瞬间斩尽四大金刚!

    群雄惊骇,震慑不已,没有一个人敢动。

    这是,有人猛然惊呼道,是剑神!

    天不生我李天罡,剑道万古如长夜!

    原来这老乞丐正是当年号称剑神的李天罡!”

    茶客听到这里,神情激动,拍桌而起:

    “剑神李天罡果然牛b!恨不能当时在现场,见识到这万古一剑的精彩!”

    众人感叹完毕,纷纷催促:

    “接下来呢,接下来呢?”

    说书人渴了一口水,露出黄牙,笑眯眯道:

    “要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讲解!”

    下面茶客顿时骂骂咧咧:

    “涅妈妈的!又是明天才讲是吧?”

    说书人陪着笑,连声道歉。

    白无忧摇了摇头:

    “哎,断章狗哪里都有,即便穿越了,依然少不了断章狗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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