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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33章 红色的火光
    但是坚毅的性格让他倔强的举起了手中的重剑。

    铛!!!

    重剑被劈飞,几人合抱的大树被破碎,而一文字停在了格斯的颈边。

    继续。

    接下来是格斯的受难日。

    灰色的铁条换了一个风格,极致的速度让他苦不堪言。

    迅如疾风,快如闪电。

    精准的点刺挥舞打在了身上每一个痛点。

    撕裂神经的痛感传递到大脑,无时无刻的在动摇他的意志。

    手中的重剑彻底成为了摆设,比刚才败的还要快。

    继续。

    格斯以为自己已经可以承受这种连续战败的挫折。

    可是接下来他真的看见了...新的世界。

    剑术!

    第一次走进了少年的内心。

    他从小握剑,基础的梅耶剑术掌握的炉火纯青。

    7岁就上了战场,9岁就杀了敌方主将,11岁错手杀死养父,15岁击杀巴兹索。

    堪称是战斗天才,这份天资是他在苦命的人生中的依仗。

    正是天才,才能理解对方化腐朽为神奇的剑术的恐怖。

    第一次有种一辈子都无法达到的绝望出现了,恐惧的身影被种进了内心深处。

    不知道多少次败北后,他无力的倒下。

    同时发出了疑问。

    你是什么人?

    我叫诺亚,一个外乡人,职业是老师。

    ....老师?

    那种在贵族城堡里给大少爷们上课的小白脸?

    所以老爷们完全可以雇佣所谓的老师去打仗啊,找雇佣兵干什么。

    格斯的内心有着各种槽想吐出来。

    你到底要做什么?

    对方杀又不杀,放又不放,究竟要做什么。

    打个招呼,以及麻烦你带我去附近的城市。

    格斯.....你有病吧。

    只能带着诺亚往最近的城市走去。

    路上少年一句话不说,还在琢磨着未知的剑术世界。

    而诺亚则是看着目之所及的荒芜大地,以及越来越多的黑暗气息的聚集地。

    到了城门外反倒是停下了脚步。

    在他的视角之中,前方的人口聚集地就是一团黑色的漩涡。

    人类的恶念正在不断的发酵。

    如果说此世之恶是人类文明在秩序之下汇聚的负面能量,且能用60年满溢圣杯。

    那么这里随便哪个城市都可以做到,根本不需要灵脉和圣杯的收集。

    念之海....不好搞。

    格斯,如果我把整座城市的黑暗全部燃烧一遍,还能活下多少人?

    格斯脑袋一懵,你在说什么。

    什么是黑暗?

    也对,这个世界暂时没有多少秩序,也没有统一的道德标准,更没有完善的法度。

    这个问题有些超前了。

    好了,你可以走了,也不要说认识我。

    为什么?

    格斯有些好奇,这个人充满了谜团。

    因为我即将成为这个世界最残忍,最凶狠,最恶毒的罪犯。

    现在的你太弱小了,会被风暴连根拔起的。

    等你有了觉悟后再来找我吧。

    最终诺亚单人入城,给格斯留下了一个独特的背影。

    他仿佛看到了一团火走进了城门,甚至看到了这座城市被烈火焚烧的样子。

    接下来的几天格斯没有听到什么信息就跟随佣兵团前往了下一个地点。

    他们要加入北方那一场百年战争。

    数十个国家因为领土和过往的仇怨展开了一场绵延近百年的乱战。

    最开始的起因早就不重要了,重要的是那里是危险和黄金并存的地方。

    无数军团和雇佣兵团都卷入其中厮杀,格斯也随着进入其中,就像是无根浮萍一样漫无目的。

    直到有一次他败给了鹰之团的团长格里菲斯才有了停下的想法。

    如同光辉一样的外貌和强大的实力铸就了这位团长的威名。

    鹰之团更是战场上所有雇佣兵都不想碰到的军团。

    决斗之中对方华丽迅捷的剑术让格斯招架的非常艰难。

    但也只是艰难。

    尽管格里菲斯很强大,可是见过峰顶的格斯并没有感受到太大的压力。

    再快也没有那个怪物快,鹰之团团长的战力...差点意思。

    凭借野兽一样的意志和野草一样坚韧的生命,用牙齿硬生生地挡住对方的一剑后战局便不再一样。

    格斯狠狠的一拳锤在这个比女人还漂亮的团长的脸上。

    继续。

    还说出了这个犹如噩梦一样的词语。

    格里菲斯的眼神之中愈发的火热。

    这是何等的意志和剑术天赋,竟然还能坚持下去。

    扔下了自己的长剑,两人开始肉搏。

    最后格斯还是加入了鹰之团。

    不为别的,只因为在他的生命之中,从未有人用堪称是暧昧的语气宣布要拥有他。

    这种被需要的感觉治愈了过去的阴影。

    命运的羁绊在因果律的作用下链接到一起。

    但格斯的内心还有一个从未对其他人说过的想法,就是借助鹰之团的战场磨练自己。

    等实力有了进步就去南方挑战那座剑术巅峰。

    之后鹰之团加入了米特兰王国的阵营之中。

    因为国王许诺只要打赢百年战争就会封爵,以及赐予领地。

    格里菲斯的梦想就是建立一个梦想中的王国,为了这个理念他带领着团员活跃在战场之上,百战百胜。

    格斯也因为对方的‘宠爱"和自身的战力成为了冲锋队长。

    正当战争进行中,一条南方来的信息惊动了无数人。

    南方出现了一个绝世狂人,以一己之力蛊惑了大量的民众和雇佣兵,竟然硬生生的夺取了商业城市都灵。

    甚至还不停歇的在帕提亚帝国内部宣扬歪理邪说,据说是比邪教团还要恐怖无数倍的理念。

    人人平等,土地改革...简直是大逆不道。

    帕提亚大帝已经派出了传说中的圣盔军去剿灭这个罪人。

    这个消息瞬间引爆大陆,没有通过赐予封赏的形式,也没有拿到领主的拓荒令,竟然用夺取的方式以平民之身获得土地,这让全大陆的君王都开始敌视这位狂人。

    格斯....原来如此。

    这就是不要和你扯上关系的原因啊。还真是疯狂。

    不过也只有这种疯狂之人才能有人类极限的战力吧。

    又是一年,鹰之团已经击溃了大部分敌人。

    南方的情报又传了过来。

    圣盔军和对方在都灵之外鏖战,被一战击溃。

    恶徒直接杀进了王都之中斩下了大帝的头颅,绞死了所有的贵族,宣布国家改制。

    开启了大陆有史以来的第一次国民议会选举仪式。

    周边所有帝国震怒,抽不开手,或者不想直面锋芒的他们联手发布了悬赏令。

    多国伯爵爵位,金币,500匹战马,300套全身铠,还有其他的让人疯狂的奖励都拿了出来。

    只为了缉捕这位史上最凶恶罪犯——诺亚!

    鹰之团内也在讨论,他们都被这种赏赐给震撼到了。

    要知道就算帮助米特兰王国打赢百年战争所得到的报酬也不如击杀一个诺亚。

    格斯....平时练剑的时间更多了。

    百年战争结束后,似乎可以去南方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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