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个人整整齐齐,同时弯腰拜下,
三拜结束,
苏文彬等人,将香插在了香炉中,耳边再次传来大佬B的声音,
“从今往后,你们就都是我洪门的一份子,”
“以后同福贵,共荣辱!”
“同福贵,共荣辱!”众人齐声跟着念到。
大佬B满意的看了众人一眼,这才说道,
“从今天开始,你们就是我手下的兄弟,以前的隔阂矛盾,希望你们都能放下,“
“以后认真给我做事,我保证不会亏待你们!”
“是的老大!”众人齐声回答道。
大佬B点了点头,眼神在苏文彬和陈浩南身上来回打量了一圈后,忍不住补充了一句道,
“记住你们刚才都已经对着关二哥发过洪门大誓,”
“违背誓言者,我可不会手下留情!”
苏文彬表情慎重,认真的点了点头。
“是!”
陈浩南的反应和苏文彬基本一样。
而苏文彬也知道,大佬B这是在特意提醒他们两个队伍的老大,自然要回应一声。
至于大佬B刚才说的洪门大誓,其实就是洪门三十六誓,
说白了就是规矩,
而这规矩基本是全港通用的。
因为港埠的老牌社团,本身就是从洪门开始分演而出的,都是洪帮和青帮的人建立的,所以这一套规矩也就流传下来了。
大概内容总结下来其实也简单,无非就是从今往后,社团就是我家,老大就是父母,社团里的兄弟就是亲兄弟,
做事听老大的,不得背叛坑害兄弟,
违背者,就是三刀六洞之类的家规伺候。
而从拜完仪式这一刻开始,苏文彬一行人也算是正式入了社团的大门,成为了一名矮骡子。
入门仪式,也就到此为止。
大佬B一次性新收了十名小弟,自然要表示表示。
一方面算是欢迎新人加入,另一方面则是彰显下他这位老大的实力。
之后,大佬B便带着苏文彬一行人去了酒吧花天酒地。
······
······
凌晨2点,
苏文彬回到家里。
苏文彬的妈妈,一个45岁的师奶,坐在沙发上,等着苏文彬。
苏文彬无奈,
“妈,都说了让你别等我了,你老人家要早点睡觉……”
“你加入了洪兴?”苏妈一脸肃容。
“是啊……”
“为什么要加社团?你还想跟你爸一样吗?”
说到这里,苏文彬就来气,暴躁道:“我有什么办法?我也想当差佬啊,堂堂正正,但是我当的了吗?我投得入学申请都被打回来多少次了,还不是因为我那个傻嗨老豆!你以为我想当混混啊,一世都洗不白,但是现在想赚个钱,踏马的那些混混就跑来捣乱,天天耀武扬威!”
“这么说,你不想当混混咯?”这时候,一个陌生的声音在侧边传了过来。
“当然……”苏文彬说完,才反应过来,眼睛看过去。
看到一个中年男人。
很有威势,正气凌然,显然不是简单人物。
嗯,有点面熟。
“你是谁?”
“我是你老爸的朋友,以前你老爸跟我是同一届的警员,一起挨过打,一起被训过,后来他被警校辞退,做了混混,还做了粉头,然后死了……”
“我爸以前是卧底?”
“我也不知道……”
“………………”
苏文彬简直无语。
“你应该叫雷蒙吧?”
“没错,你认识我?”
“废话,应该是西九龙的署长吧?”
苏文彬认出来了,这家伙不就是《警察故事》的那个雷蒙么?
“丢~~”
苏文彬给他竖起一个中指。
鄙视雷蒙。
如果雷蒙早点出现,哪怕是早几个小时也好,自己还用加社团吗?
傻逼雷蒙!
雷蒙囧道:“也不是没用,起码以后你闯祸了,只要不是大问题,看在你爸和我的过命交情上,我可以帮你兜底……”
苏文彬点头:“这可以……你还是有点用的。”
雷蒙:“…………”
这小子,跟他爸一样嚣张。
好想揍他!
…………
新的一天,
洪兴地盘,庙街,人潮汹涌,
和寒酸的慈云山相比,这里到处都充斥着繁华的气息,
来来往往的行人,用人流量证明了庙街的繁华,
这时,在庙街中断一处地段还算不错的地方,
苏文彬摆起了一个摊位,
因为昨晚的事,心情不是很好。
一旁,吉米仔和飞机没闲着,弯腰将大量的皮包,皮带,鞋子一类的皮具整齐的摆在摊位上,
吉米仔笑吟吟的看着这一幕,眼神中满是期待,
“彬哥,我觉得今天一定会大赚一笔!”
“那是当然!”
苏文彬说这话的同时,看到飞机已经把摊位摆好后,站在一旁充当起了护卫,
随后也不墨迹,看了眼吉米仔,
吉米仔心领神会,从一旁的大口袋里拿出一个喇叭,
打开开关,调整好了音量后,高举过头顶,
顿时,
一个声音,透过喇叭响起,
“各位朋友,各位朋友,隆兴皮革厂倒闭了!”
“全港最大皮革厂倒闭了,”
“王八蛋黄鹤老板吃喝票赌,欠下1个亿,带着小姨子跑路了,我们没有工资,只能拿着皮包来抵债……”
伴随着一阵动次打次,动次打次,节奏鲜明的充满了喜感的配乐下,
喇叭内继续传来苏文彬的声音,
“原价三百多,五百多,八百多的钱包,皮鞋、皮带,统统50块,统统50块······”
“王八蛋黄鹤,黄鹤王八蛋······”
刹那间!
肉眼可见的,
在喇叭声音响起不到几分钟的时间,
无数路人围了上来,一边听着这带感的音乐,一边打量起摊位上各式各样的皮具,
新颖的叫卖模式,瞬间成为了焦点,
“卖什么的?”
“皮具啊,没听到吗?”
“好几百的,卖50?真的假的?”
“应该是真的吧?”
“有折扣,买了不上当啊。”
路人议论纷纷。
但大部分人都在迟疑,怕被骗。
不过一两分钟的时间,庙街就被堵得一塌糊涂,无数路人将道路堵得死死的,
很快,有路人的声音响起,
“才五十块,这么划算,这个皮包和皮鞋我都要了!”
“那个皮带,还有那个钱包,那我包起来!”
赫然是韦吉祥和乌蝇两人。
没错,他们两人现在扮演的是托。
在从众心理下,围观的人越来也多,顷刻间便里三层外三层的将摊位包围起来,仿佛抢购一般,急不可耐的拿出钞票开始购买东西,
吉米仔顿时手忙脚乱的开始收钱,
飞机则是目光严肃的盯着摊位四周的顾客,确保不会有扒手暗中下手,
苏文彬则是递给了假冒路人,最先买东西的托,韦吉祥和乌蝇,让他们可以撤了,随即露出了满意的微笑。
他赚钱的计划······终于在洪兴之后成真了!
很爽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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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加雷蒙,是网站要求(主角必须是卧底,不能是单纯的混混),戏份不多,书友可以直接忽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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