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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章 驯服烈驹
    次日,毛栗冲的百姓们开始收拾行李,准备加入太平军。整个毛栗冲约有两千人,此次加入太平军的就有一千两百人,主要以无田佃农、搬运工人为主。

    吴捷初步估计了下,除去老弱妇孺,自己大概可得四百精壮。他的部队经过多次战斗损耗、多次补充新兵,此刻有一千六百人,加上这波新兵,可得两千人。一军两千人,在太平军中算是相当可观了。

    一上午,整个毛栗冲里鸡鸣狗吠之声不绝于耳。不用说,那是农民们在收拾家当,准备到太平军营中投军了。

    反正都要走了,大家一不做二不休,干脆把村里最大的两户地主宅子也烧了。这两家地主都已到长沙城内逃难,只留下少部分仆役看管。

    雷振邦率军到毛栗冲后,照例把地主家的粮食、油盐、细软等搜罗一空,晚上亦在地主家休息。

    农民们要投军了,想起平日地主作恶多端,又找不到地主家的田契、租约,干脆把地主宅院烧了。

    吴捷昨晚就住在地主大宅里,眼看农民要放火,他也不阻拦,反而夸奖农民们的勇敢。如此一来,本来不愿加入太平军的农民们担心地主报复,也干脆加入了太平军。

    几百年来,这些一惯逆来顺受的农民们终于硬气了一把,趁地主们不在,借太平军为他们撑腰,造了一次反。

    熊熊的大火吞噬了地主家的财产,也点燃了农民们心中的怒火,激起他们反抗压迫的激情,也断了他们的退路。

    这时,后院传来烈马狂嘶的声音。吴捷起先并未注意,这一个上午,由于农民们要背离故乡,又是牵牛宰羊,又是杀鸣烹狗,村子里到处都是牲畜叫唤的声音。

    但那烈马狂嘶的声音越响越烈,竟如虎啸山林,声音直上云霄,在群山之间久久回荡。

    那烈马的嘶鸣,如悲愤,如狂怒,如倨傲,直入吴捷心扉。看来是匹好马,吴捷正缺一匹好的坐骑,当即走向后院,向那嘶鸣声寻去。

    到了后院,只见三四个太平军、七八个农民正围着一匹公马驹。那马驹身上没配马鞍,只有一个简单的缰绳,已被众人逼到了墙角。

    但见它身高六尺,浑身深栗色毛发,没有一丝杂色,在阳光下油光锃亮。

    两眸大如铜铃,如两颗大水晶,闪出幽光。鼻孔喷出热气,不时打出响鼻。身体修长健壮,没有一丝赘肉。四肢有力,焦急地刨着土地,脚下已被它刨出几个土坑。

    再看它的马蹄,已经积了厚厚一层指甲,显然好久没有修剪了。

    它性子暴烈,众人不敢靠前紧逼。看到太平军手里有明晃晃的长矛,它亦不敢再逞性行凶。

    吴捷来了之后,在场的太平军和老百姓纷纷向他下跪。有个伍长模样的太平军小卒说道:

    “禀告监军大人,小的见这匹马驹是匹好马,本想献给大人。无奈这马驹甚是暴烈,小的不能驯服。”

    吴捷让大家起来说话。说也奇怪,那烈马仿佛通人性一样,一开始还焦躁不安,看到吴捷来了之后,竟也安静了下来,小心看着众人。

    有个农民壮着胆子说道:“大帅,这位马驹甚是暴烈,曾经在村里踢伤过数个村民。它是这家大地主家的马驹,主人经常放任它到田家吃庄稼。我租种地主土地,禾苗亦被此马偷吃,小的上去驱赶,竟也被这马驹踢伤。大家敢怒不敢言,如今小的们要投军了,特来找这马驹报仇。”

    想不到,这个马驹竟还是村里的祸害呢!

    再看那马,听过农民的小报告后,仿佛知错了一样,垂着头,一动不动。

    吴捷看了心喜,心想,正可拿它做坐骑呢!他问道:“这马驹看起来不俗,不知道什么来历?”

    一旁刚好有个地主家的仆役,他已受太平军裹挟,加入了太平军。他说:

    “大帅,这匹马驹,确实有些来历。有一年,我家老爷,不对,是清妖,到湘西收购药材。那清妖相中了一匹母马,以三十两银子的高价从苗人手中买来。

    “清妖又到长沙城里求告绿营的千总,用军营里的种马和母马相配,产下了这匹公马驹。如今,这匹马驹已经三岁了。我家清妖对这马驹十分宠爱,放任它到村外啃食庄稼,让它也养成了暴烈不驯的性子。

    “除了我家清妖,这马驹谁的话也不听,谁都不能近前。也因着这个缘故,这马驹直到现在也没有骟。最近大概到了发情期,性子尤其暴烈。

    “几个月前,城里的清妖备战,把我家那匹母马也征用了。他们本来也看上了这匹马驹,却制服不住它。我家清妖也去长沙城里避难了,没人管它,指甲疯长也没人管。但小的想,这马也许是个好苗子,骟了它的卵子,不失为一匹好战马。”

    所谓骟,就是待公马驹一岁半至两岁时,割去公马的卵子,只留下杆子。

    马虽是人类驯服过来的,但公马性子甚烈,若到了发情期,更加暴烈难制。

    割去卵子的公马,也就是“太监马”,也称“骟马”。骟马相比正常的公马有诸多好处,譬如体型更大、不易生病等。最重要的是骟马吃苦耐劳,更易驯服,非常适合作战马。

    古往今来,不分中外,各国均使用骟马做战马。冷兵器时代,战马就如后世的坦克,机动性强,冲击力大。

    满清以骑兵得天下,八旗虽然腐化堕落,却仍有僧格林沁部等精锐马队。

    吴捷的陆军中,已有土营、火器营等兵种,虽然人数很少,毕竟已经孕育了火种。建立骑兵,也是日后所必需的。现在,不说建立骑兵,作为一军主帅,吴捷总得有个好的坐骑吧。

    眼前这匹三岁的公马驹,不正可以充任自己的坐骑吗?英雄可以没有家,却不能没有宝马!

    吴捷计议一定,当即说道:“这匹烈马桀骜不驯,只因自视甚高,不肯轻易委身于人。诸位,你们可知如何驯服它?”

    在场的人纷纷发表意见:

    “依我看,应该拿些精细谷子、新鲜禾苗、甘甜清水,以美食引诱烈马,使其感受天军的恩德,从此甘心为天军卖命。”

    “不对,应当乘其不备,骟掉它的卵子,挫掉它的锐气。”

    “这哪成?它如此暴烈,你如何能靠近它?稍一靠近,就被它踢伤,谈什么割卵子?”

    “确实!那就因势利导,找匹母马和它相配。咱们以母马要挟它,还怕它不从?”

    “嗨,你这是什么馊主意?人还有三妻四妾呢,它一匹公马驹,血气方刚,喜新厌旧,给它十匹母马也要挟不了它呀!”

    ……

    吴捷哈哈大笑,说道:“你们都错了。对付这种烈马,唯有以暴制暴。宝马配英雄,你们谁敢上前制伏这匹烈马?”

    众人惶恐,既不敢称英雄,也不敢制烈马。

    吴捷就要上前尝试,一旁的旅帅雷振邦连忙制止,说道:

    “大人尊贵之身,何须亲自上前?小人虽不是英雄,却想逞能试一试?”

    于是,雷振邦一手持刀,小心翼翼地向烈马走去。

    那烈马十分警惕,见雷振邦靠近,顿时抖擞精神,瞪着一双水晶般的大眼。

    雷振邦知道吴捷想要这匹烈马,虽拿着刀,并不敢真正伤到烈马。他瞅准机会,一手使刀吓唬烈马,一手捡拾地上的缰绳。

    谁知,那烈马并不畏惧,猛然长嘶一声。它爆发力惊人,虽原地不动,却有两只前蹄弹起,宛如要站立一样。它以两只前蹄上的指甲为掩护,踢掉雷振邦手中的大刀。

    雷振邦落荒而逃。

    吴捷心中大喜,嘴里忍不住叫道:“好马儿!”他取过一条马鞭,站在原地抽得震天响。

    一般来说,马都怕马鞭,尤其怕铁鞭。但那烈马一向骄纵,善于躲避马鞭,一般人都打不到它。

    吴捷先令士卒手持长矛,把烈马围在墙脚处。他也不用鞭子抽马,只一手拿鞭,做出随时鞭打的模样,然后大步走向烈马。

    那烈马见吴捷气势汹汹,知道他来者不善,想躲开吴捷,周围却都是长矛,不敢乱跑。

    吴捷正要捡起地上的缰绳。那战马局促在墙角处,不能再跳起来踢人。它灵机一动,转而张开大嘴,露出白森森的牙齿,就要咬吴捷。

    吴捷也不惯它,瞅准机会,一拳打在马鼻子上。烈马吃痛,连忙收回了嘴,痛得嗷嗷叫。吴捷顺势一跃而上,骑上烈马。

    那马来回挣脱,不顾周围的长矛。吴捷忙令士卒撤去长矛。

    烈马便在后院狂奔起来。说起来,吴捷可是第一个骑上它的马背的人。它拼命挣脱,一会儿回头咬吴捷,一会儿上下弹跳,试图把吴捷抛到马下。

    吴捷手里拿马鞭,并不随意抽打它。它反抗一下,吴捷就抽它一鞭,它不反抗,吴捷就任由它奔跑。

    过了一柱香功夫,那烈马在后院来回跑了十来圈,却始终挣脱不掉马背上的吴捷。

    它终于认输,慢慢停了下来,认吴捷作主人。

    吴捷下马,得意地抚摸着马鬓。只见它虽跑了好一会儿,却毫不气喘,亦不出汗,果真是匹千里良马。

    想必它也通人性,知道吴捷是个英雄,此刻也服了吴捷,乖乖跟着主人。

    吴捷将它命为“飞卢”,意为飞快,胜过刘备的“的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