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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判刑十年!
    而作为亲告罪林轩也支付了一部分诉讼费。

    这其中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费、相关人员的出庭费还有住宿费、生活费误工补贴。

    当然这其中大部分的诉讼费用因为高良本来就有公诉在身所以林轩只需要支付少量的案件审理费还有申请费就行了。

    当然这部分钱如果胜诉是会退回来一部分的。

    也就是说林轩总共也交不了多少钱。

    至于说律师费。

    自己本来就是个律师难道还会闲的没事再去找个律师给自己辩护?

    九点五十分。

    林轩赶到了法院。

    因为是周一的原因,所以除了林轩还有对方的律师在场外。

    陪审席就只有闲的没事跟着来的末子和高大志。

    “师兄这么巧又是你?”

    看着金闪闪站在对方的律师席上林轩的眼神中带着些惊异。

    “又见面了啊师弟。

    我可是多亏了你不然这一次的案子还真是接不到。

    我现在已经决定往刑事发展了。

    专门从事减刑辩护。”

    金闪闪笑着对林轩打招呼道。

    因为这一次的案子还是公诉案并且证据充足所以大部分爱惜羽毛的大律师都不太愿意接这种案子。

    而金闪闪不同,他根本不在乎这些有钱就行。

    再加上自己还有过跟林轩的打官司的经验。

    这个案子边又一次被他给顺利的给拿下了。

    “那可真是要恭喜师兄了。

    我们这两届的毕业生现在仍然在魔都从事法律工作的可以说少之又少了。”

    说到这林轩也免不了有些感慨。

    魔都居大不易。

    不是每个人都能够像金闪闪这样有勇气一直在魔都从事法律工作的。

    大多数人在经过了几年打击后都选择回到了自己的家乡。

    “不说了,要开庭了!”

    金闪闪提醒道。

    “金,金律师你认识对面的?”

    被告席上。

    高良看着金律师和林轩聊的那么热切。

    心中好像有了一种不详的预感。

    “他是我师弟。

    我们都是魔都政法出来的。”

    金闪闪随口说了一句。

    似乎怕高良有什么不好的猜测,金闪闪又接着安慰了起来:

    “作为一名律师我的职业操守还是有的。

    所以不用担心我会做出什么不利你的发言。

    现在你是我的当事人,那么我肯定会为你辩护的。

    马上就要开庭了记得按照我说的话别乱说,我争取尽可能的帮你减刑。”

    金闪闪不放心的又叮嘱了起来。

    虽然是个民事律师但是关于如何争取减轻判决结果他还是清楚的。

    首先是认罪态度,。

    认罪态度良好,积极配合法庭的审判,将会酌情减轻刑罚。

    其次则是有重大立功表现。

    比如做出某项对国家有用的发明根据等级不同能够减少几年到十几年不等的刑期。

    不过这些对于普通人来说无异于天方夜谭。

    更多的则是去检举同伙又或者主动交代重要信心协助警方破案。

    这些才是普通人能够减刑的关键。

    最后则是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

    而高良的这个案子就是属于是犯罪未遂且并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金闪闪的准备的辩护方向也正是往这里靠近。

    “肃静!”

    审判席上,李卫国敲响法槌。

    目光从被告扫视到原告。

    在看到林轩的一刻眉头微微一挑,显得有些惊讶。

    前几天,他才刚见完林轩,没想到这一次又见面。

    “请原告陈述起诉书,申明起诉缘由及诉求。”

    林轩熟门熟路的站起身来,拿出手边的起诉书便开始读了起来。

    “我于本月的……

    在该饭店用餐时遭到对方辱骂诽谤……”

    起诉书的内容不多。

    因为投毒罪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都属于是公诉。

    所以林轩主要是解决对方诽谤自己的事情。

    “原告陈述完毕,请被告针对原告所说的上诉理由进行辩答。”

    高良慌慌张张的站了起来。

    要是欺负些普通人他还有点胆子。

    但真到了法院这种地方,在这种威严肃穆的氛围之下。

    整个人就变得害怕起来了。

    “那天我不是故意的,我当时被愤怒冲昏头脑了。

    同时我也不知道自己的行为造成了那么严重的后果。

    对此我对于林轩先生深表歉意……”

    听到高良将自己所说的道歉还有其他的一些点都说了出来。

    金闪闪这才放心了不少,只要是不乱来这个诽谤罪起码能够少判一点时间。

    至于说那两个公诉罪只能够尽人事听天命了。

    到时候尤其是那个在调料里掺入了罂素的事情。

    这才是高良罪名的大头!

    “法官先生,我方认为,被告人当时在明知道食物有毒的情况仍然态度嚣张对我方进行辱骂同时还是在众多网友面前。

    这完全触犯了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的规定。

    更是严重的伤害了我方的身心健康。

    更何况当时还有警方的人员在场。

    这更是显露出了对方嚣张的气焰!

    对方此刻的认错不过是为了减刑而不得已为之。

    其内心根本没有丝毫积极认罪的表现。”

    高良慌张的将目光转向了身旁的金闪闪。

    本以为自己都当着那么多人的面认错了,对方再怎么说也该原谅自己了把。

    哪曾想林轩根本就没有放过他的意思。

    反倒是死死的抓住自己态度嚣张还有自己认罪态度的问题。

    金闪闪叹了一口气看向林轩的目光也有些复杂。

    作为林轩的学长在挺到林轩能够抓住漏洞侃侃而谈他的心中是欣慰的。

    可是作为被告的辩护律师来说。

    他又是痛苦的。

    因为这极大的增加了他辩护的难度。

    不过他还是据理力争开始固守阵地。

    毕竟只是一个单纯的诽谤再加上有视频为证所以即便是金闪闪据理力争仍然还是被判了两个月的刑罚。

    但是金闪闪却没有一丁点松气接下来才是真正的硬仗!

    自己要尽可能的为自己的当事人争取减刑……

    “现判决如下本案事实清晰,过程明确、适用法律明确被告人高良……

    触犯了我国刑法诽谤罪、投毒罪、食品故意添加有毒物质罪。”

    “本案流程透明、证据充足全程无争议现当庭宣判。”

    “三罪并罚依法判处被告人高良有期徒刑十年零两个月。”

    “如对本案不服,可在接到判决书十五天内通过本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十年……”

    被告席上听到这个数字后的高良吓得双腿一软被两侧的法警搀扶着才勉强没有倒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