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兄弟,就是这东西,那个高人让我送的就是这块玉佩。”刘老六高声喊道,眼里居然还流露出贪婪之色,“当时我就觉得这玉佩不错。”
我深吸一口气,勉强压下心底的恐惧,语气冰冷地说:“你喜欢这块玉佩吧?我送给你当陪葬品吧。”
刘老六脸上闪过一丝怒容,旋即讪笑道:“贺兄弟,你这是哪里的话,我只是好奇而已。”
“你别以为我是在威胁你。”我叹息道,“这块玉佩出现在我店里,甭管是你还是我,都活不过今晚。”
这句话说完,我也是悲从中来,差点没忍住流出眼泪。
刘老六眼睛猛然瞪大,呼吸变得急促,颤抖着问:“贺兄弟,你……你不是在跟我开玩笑吧?”
“你就当我是开玩笑吧。”我无力地坐回椅子,“至少,你还能有几个小时好日子过。”
刘老六也有些火了:“贺子午这他娘的到底是怎么回事?”
这次我倒是没生气,因为他已经能够确定,对方是冲我来的,刘老六反而是受到我的牵连。
“这东西叫天宫血佩,看到正面的花纹没有?表述的意思是天宫。仔细闻闻,你还能闻见血腥味,据说这是无数年积累的冤魂留在上面的味道。”我满脸苦涩地解释道,“这东西是我们黄泉邮差的禁忌,只要收到这块玉佩的人,都活不过当天子时。”
刘老六急哄哄地问:“那跟我有什么关系?这玉佩又不是给我的。”
“可你是天宫血佩的祭品,所以同样会死。”我苦笑着说。
天宫血佩到底是什么时候出现的,没有人知道,最先使用它的就是明末时期的黄泉邮差,那人为报仇,利用玉佩一夜杀尽仇人全家七十六口,当时震惊朝野。
随后天宫血佩又陆续出现过很多次,每次出现都伴随着诸多死亡,而它的使用方法,也就此流传开来。
其实用法也很简单,先是将天宫血佩用人血温养四十九天,再找一黄泉邮差把天宫血佩送出去,曾经无数死在血佩之下的厉鬼,便会从血佩里出来,干掉收到血佩的人以及在场所有人。
至于刘老六,原本这事情跟他没什么关系,可倒霉就倒霉在,我把血佩送去给光明小区那户人家的时候,是他把血佩给我的。
天宫血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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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毒至极,使用者必遭反噬,也就是所谓的血祭。
不过正常情况下,血佩应该到半夜子时才动手,这次为什么会提前干掉那户人家?
刘老六面色变得煞白,他不懂那么多,只是开口问:“你的意思是说,我们都会被这块玉佩害死?”
“没错,而且会死得的很惨。”我的语气里带着几分绝望。
刘老六一把抓起天宫血佩:“我砸碎它!”
我叹息道:“没用的,这东西看着像是玉佩,可实际上是什么材质没人知道,而且里面封印着无数厉鬼,当初龙虎山的真正高人,招来天雷才勉强把它击碎,可不到半个时辰,又复原了。”
“那把它丢出去?”刘老六提议说。
“你就算把它丢到太空去,厉鬼也会来找我们。”我无奈地说。
刘老六如丧考妣:“那该怎么啊?我还不想死。”
“我也不想死。”我叹息道。
刘老六满脸希冀地看着我:“贺兄弟,你可是黄泉邮差,好歹沾着黄泉两个字,难道真的一点办法都没有?”
“要是我爷爷还在世,他老人家或许……”说到这里,我猛然回想起一件事,立刻指着刘老六的鼻子说,“你在这里等着,也许还有搏命的可能,记住千万别走,不然你死定了,”
随后,我急忙转身朝着里面走去。
这店铺一楼是门脸,二楼是正常一室一厅的房间。
我顺着最里面的楼梯上到二楼,从卧室的床底下抽出一个大箱子,然后取出脖子上挂着的钥匙打开箱子,从里面拿出一个很小的木盒子。
这盒子只有中间一条缝,如果不仔细看,肯定会以为这东西是实心的。
我咬破自己的食指,用爷爷教的鬼书写上“子午”两个字。
“咔哒。”
盒子中间的那条缝隙立刻扩大,旋即一分为二,露出里面一本一寸厚的古书。
古书的封面上,写着“藏天”二字。
这是爷爷留给我最重要的遗物,里面写着许多阴司手段与秘闻,只是我实在没什么天赋,这上面的手段怎么样也练不好,后来干脆放弃了。
如今生死关头,我只能寄希望于从书里找到天宫血佩的破解办法。
飞快翻阅到天宫血佩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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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页,这东西的介绍我很清楚,所以没有细看,直接翻到后面,当我看到“无解”二字的时候,心脏就像被人一把抓住,难受得连呼吸都困难。
不过,我再往下,却看到还有一行小字。
这行字明显是后人加上去的,算是注解,小字上写着“用替命法或可一试。”
替命法?
我记得书上好像写过。
想到这里,我连忙再次翻阅,找到替命法的那一页,仔细起来。
所谓替命法,分为两种,一为“命替”,二为“魂替”。
第一种命替里的“命”,指的是命格,简单来说就是互换两个人的运道,比如说把皇帝的命格换个乞丐,那个乞丐或许最后不能成为皇帝,但凭着这个命格,绝对能成为一方霸主。
第二种魂替,指的是换掉灵魂印记,主要作用就是欺骗阴司鬼差,比如说一个人快死了,如果把他的灵魂印记与另外一个人互换,那么阴司鬼差便会把拥有他灵魂印记的灵魂,当成是他带走。
“替命法,命替欺天,魂替骗地,用者必遭天谴!”
这是这页的最后一句话。
以前我被这话吓得不轻,所以根本没想过要学,可如今天谴不天谴都是后面的事情,首先得活过今晚。
要躲过天宫血佩的厉鬼索命,不用想也知道,是要使用“魂替”这种办法。
不过要找个人跟我互换灵魂印记,也不太可能,我自己心里也会过意不去,毕竟没理由让别人替我死。
好在这页还有前人留下的注解,说是用公鸡也能勉强代替。
问题在于,现在已经是晚上九点多,我该去什么地方找只公鸡?
没时间想太多,我把古书卷起来插在裤袋里,连忙匆匆跑下楼,准备叫上刘老六去找两只大公鸡。
结果令我傻眼的事情出现了,刘老六那混蛋玩意居然自己跑了!
那块天宫血佩倒是还放在桌上,估计他是没胆子拿。
“真的是找死!”我恶狠狠地骂道。
我都已经叮嘱过他别走,留在我这里或许还有一线生机,谁知道他不信我。
这时候,我也顾不上去找他,连忙挎上自行车朝着菜市场狂奔,希望那些卖鸡鸭的商户,有晚上睡市场的。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