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完方月初的话,我顿时觉得这书落在我手里确实暴殄天物。
方月初再次开口道:“方才我一进门,屋内煞气充盈,应该是血佩作祟的缘故,你印堂发黑,三把火忽明忽灭,已然危在旦夕,血佩必须马上处理。”
我将方月初带到二楼,拿出了床底的天宫血佩。
见到血佩,方月初细细端详起来,显然也是头一回见。
“真是巧夺天工,如此至宝,只可惜是个邪物。”方月初一脸惋惜道。
“怎么处理这血佩?”
方月初是捉鬼方士,对付这些邪物应该自有他的一套办法。
“现在我没有很好的办法。”方月初摇了摇头。
我顿时万念俱灰,连他都没有什么好办法,那岂不是必死无疑?
“我听说过野法子,你把这天宫血佩送给一个将死的孤独之人,轮回就会就此终止。”
“什么叫孤独之人?”
“无父无母无妻无子嗣,无亲无朋。”
“上哪找这种人?”我不解道。
“乞丐一般都是孤独之人,找到一个将死的乞丐,把血佩送给他就能够打破循环。”
“这也不好找。”我摇摇头。
“还有个法子,把这血佩送给死人。”
“送给死人?”我愣了愣。
方月初点头道:“对,当作陪葬品送给死人。”
“我会留意的。”
这个方法貌似比较好实现,我把玉佩揣在身上,琢磨着怎么送给死人。
无巧不巧的是这天傍晚,店内来了个穿着白衣旗袍的妇人,穿着打扮看着挺贵气。
我打眼一瞧,又来了一个生面孔。
没等我开口问,妇人径直走进了屋内,将一柄发簪用手绢包裹起来递给了我。
“麻烦小先生将这物件送到这上面地址。”说罢还递给我一张纸条。
我接过纸条,刚一抬头,那妇人却不见了,消失得无影无踪。
我摊开手中的纸条,上面是毛笔书写的地址,古城路……古城路二十八号。
想了半天,我也想不起来我们这还有个叫古城路的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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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只能回到二楼的卧室,翻找出来地图,这地图是爷爷留下来的,有些年头了,他叮嘱过我,干我们这一行,不能以不清楚地址而拒绝送件。
将地图展开,上面精细到记录了每一条小巷.
我仔细地寻找起名为“古城路”的地点,没想到地图上真有这地方。
循着地图上的指引,我来到了古城路,这里却是一副破败之景,残垣断壁,杂草丛生,完全不像是有人居住的样子。
古城路这边好像已经废弃很久,整条路阴森森的,也没什么人。
好在每隔几米有一个门牌,上面写着号码。
二十四,二十五,二十六……二十八。
终于找到了古城路二十八号,是一栋废弃的宅子,墙壁上爬满了青苔,看起来很久都没有人居住过了。
我攥着簪子,小心翼翼地走了进去,打算放下就走。
黄泉邮差有一给鬼送东西的规矩,不多看,不多打听,东西放下就走,省得冒犯了亡者。
刚进门,过了玄关,一个人影突然出现在眼前,给我吓了一跳。
定睛一看,是一个纸人,跟正常人差不多大小。
看样子是正坐在桌前,面前还放着纸做的碟子。
我心里一惊,将发簪连同手帕放在了玄关的柜子上,便打算出去。
这叫陪葬屋,满屋子的纸人,家具,包括这整座房子都是陪葬品。
我是最怕遇上这种买卖,捞不到钱不说,还容易把命给搭上。
这房子要是进去了,天亮还没出来,那就永远出不来了。
我此刻才明白那妇人叫我送的,是陪葬品。
刚推开门,眼前的景象却让我惊呆了。
门的另一边又是一间屋子。
我刚才明明是从这扇门进来的,我顿时慌了神,立马集中注意力。
根据爷爷所说,黄泉鬼差虽然挣得多,但是风险也高。
因为是奔走阴阳两界,神魂不固,魂容易迷失,要是真迷失了,那可就走不出去了,我可不想连着这破房子一同给别人陪葬。
我深吸一口气,关上了门,再次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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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另一间屋子。
靠。
我暗暗叫苦,这算是摊上麻烦了,这房子里的人是不打算让我走了。
想必是哪里出了差错,未必是我簪子送错了地?
我回身去找簪子,哪知道刚放下没多久的簪子也不见了。
这下我彻底傻眼了,东西也送到了,居然被困在屋内。
眼下只剩一条路,那就是从这个门走出去。
穿过玄关,我穿过大门,来到了另一个陌生的房间。
屋内的景象吓得我差点叫出了声。
那是一个披着长发的女人被吊在了空中,手上的指甲长得吓人,好似沾了血般呈现出红色。
等我仔细一看,这也是个纸人。
我正往里走,脚下有硬物硌得我生疼。
低头一看,地上好像就是妇人给我的那柄发簪。
“原来丢在这里了。”
这屋内着实阴森得吓人,我捡了发簪便打算回去。
一推门,外面是空荡荡的长街。
周围阴风阵阵,吹得我一阵脊背发凉,临走前我不忘将血佩给扔了进去,将这玉佩送给死人陪葬,或将终结循环。
出了门,我紧攥着手里的发簪,仔细端详起来,上面刻着一条龙。
我这才发现这柄发簪跟妇人给我的不是同一个,更像是一对,另一个上面刻的是一只凤。
这些年我跑的业务,委托人给的酬劳也不全是钱,经常会有些奇怪的物件,比如什么发簪,瓷器,烛台等等,拿到这种东西我也见怪不怪了。
见我回来,方月初开口问道:“血佩的事情解决了?”
“解决了,就跟巧合一样,刚好有个妇人来找我送东西,去的是陪葬屋,我就把血佩给扔进去了,还拿到了这玩意。”
说着,我扬了扬手中的发簪。
方月初的脸色却突然变了:“这,这东西是你从陪葬屋里拿出来的?”
“对,怎么了?这是对方付的报酬,没什么忌讳的。”我立马解释。
“不,我不是这个意思,这发簪有一对,叫龙凤发簪,是活祭童男童女的邪物啊。”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