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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读书读傻了。
    火车站。

    伴随着“叮铃铃”的火车进站声音,一男一女正透过车窗四处张望。

    正是从象牙山来的王小蒙和刘一水。

    “小蒙,你看到永强了没?”

    “没呢。”

    “我也是,我堂弟也没见人影。”

    片刻后,刘一水率先看到了谢永强。

    “那呢!那呢!”

    刘一水手指着,王小蒙一扭头,真的看到了肩膀上背着黑色电脑包,手里提着行李箱的谢永强。

    脸上顿时露出开心的笑容。

    挥着手一路小跑着喊道。

    “永强!永强!”

    刚下火车的谢永强也看到了他们两。

    他挥了挥手。

    王小蒙和刘一水跑到谢永强面前。

    “小蒙,一水!”

    “你咋才到呢?”

    王小蒙有点埋怨道,声音里却听不出任何不满。

    “等急了吧?”

    谢永强笑容满面的拍了拍王小蒙的胳膊安慰道。

    刘一水在一旁解释道:“把小蒙急坏了。”

    他正想接过谢永强的行李箱,眼神一瞥,看到了站在谢永强身后的一个年轻小伙儿。

    刘一水顿时眼前一亮。

    “刘恒!”

    谢永强也大感意外。

    “一水,你们认识?”

    “认识啊,这是我堂弟刘恒。我今天过来,一是接你,二也是来接他。”

    刘一水开心地道。

    “那太巧了。”

    “堂哥。”

    刘恒笑了笑,和刘一水打招呼道。

    一旁的王小蒙看着刘恒,不自觉呆住了。

    在她心中,成为大学生的谢永强已经跟他们完全不一样了,不论是相貌气质还是穿衣打扮都比农村人强了不知多少倍。

    而这个刘恒,居然连谢永强都比下去了。

    “你好。”

    此时,刘恒向王小蒙伸出了右手。

    王小蒙有点害羞地同他握了握手,轻轻微笑。

    一旁的谢永强看到这一幕,心里突然有点酸溜溜的。

    而刘恒看着眼前青涩的王小蒙,心里也不由得一动。

    一些回忆在他的脑海中涌现。

    他其实是一个穿越者,一个月前刚来到这个世界。

    前世的他,也看过《乡村爱情》这部剧,对里面的角色都非常了解。

    尤其是王小蒙,更是无数人心中的白月光。

    单纯、善良、勤劳、忠贞,全身上下都散发着一种自然的不加雕琢的美。

    后面更是成长成为一位美貌与智慧并重的女企业家。

    可惜,她唯一的缺点,就是喜欢谢永强这个怂货。

    白瞎了这么好的姑娘。

    刘恒不禁叹了口气。

    这时,谢永强突然催促道。

    “一水,你车在哪呢?咱快走吧。”

    刘一水应了一声,他见刘恒只背着一个背包,于是拉过谢永强的行李箱,就往前走。

    王小蒙看着刘恒和谢永强,犹豫了片刻,道:

    “那永强,我帮你背包吧。”

    她看着谢永强肩膀上电脑包的肩带。

    “不用,我自己拿吧!”

    谢永强不好意思让王小蒙帮他背包,推辞道。

    一转眼,看到刘恒肩上的背包,眼神变得有点惊讶。

    这包里装的是电脑?

    想到这里,他不自觉地又多看了刘恒一眼。

    刚刚在车上他跟刘恒只是简单闲聊了几句,还不太清楚刘恒的来历。

    “快跟我走吧!”

    大伙跟着刘一水向停车场走去。

    刘一水和刘恒走在前台,一边走一边聊天。

    王小蒙和谢永强走着走着就落在了后面,两人好长时间没见,刚一见面自然有很多话要说。

    刘一水一路都在问刘恒的情况,这个堂弟他已经好多年没见了。

    “刘恒,你怎么突然想回象牙山了?我听说你也是今年刚大学毕业吧。”

    “是的,一水哥,我回来看看你,顺便玩两天。”

    “好呀,那回来就多住几天呗,要是无聊就去我的养殖场溜达溜达,小兔子可好玩了。”

    “行,有时间我就去看看。”

    刘恒笑着道。

    在刘恒看来,刘一水是象牙山里为数不多的几个靠谱的人之一,有事业心,人还老实专一。

    看着他的养殖场弄得热火朝天,刘恒心里还真有点佩服。

    穿越到这个平行世界已经一个月了,可系统一直没有动静。

    自己现在的身份,只是一个刚刚毕业的普通大学生。

    本来家里人想给他走走后门,安排去政府单位上班,但刘恒对此并不感兴趣。

    他觉得那种生活,既枯燥又没前景,因此他打算来象牙山刘一水这个堂哥这里先待一阵子。

    一边聊着天,刘一水和刘恒率先来到了车前。

    刘一水放好行李箱,将副驾驶位的车门打开对刘恒道。

    “上车吧,你坐前面。”

    “谢谢一水哥!”

    “跟我客气啥!”

    两人上了车,王小蒙和谢永强还慢吞吞的边走边说笑。

    “你毕业了准备干啥工作啊?你一个大学生,应该能在城里找个好工作吧。”

    刘一水问道。

    “我不想在城里上班。”

    刘恒不假思索地道。

    刘一水听完,一脸讶异地看向刘恒。

    “不在城里上班,那你想干啥?”

    “我想在农村看看能干点啥。”

    刘恒淡淡地道。

    其实他心里想说的是,我想在农村躺平当条咸鱼,但这话他不好说出口。

    前世的他,是一个500强企业的高管,从小到大都一直非常努力,恨不得把一分钟掰成两半用的那种。

    这次既然重生了,刘恒就不打算那么拼了,他只想优哉游哉地过日子。

    象牙山对他来说,就是一个理想的地方。

    刘一水瞪大了眼睛看着刘恒,更加讶异。

    在他看来,一个大学生毕业了不想着在城里工作,居然想回农村,这不是读书读傻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