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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雷雨碎,约翰死(求鲜花评价)
    噗嗤

    此时,约翰可不知道自己的盟友银斧未战先怯,甚至已经心生退意。

    或者说,他知道也没办法,在斩天拔剑术面前,他已经无暇去想其他事情了。

    因为就在罗阎拔剑的一瞬,他身体,乃至精神就被那斩断苍天的浩荡剑势所吞没。

    噗嗤

    随着猩红血水如浪潮般喷出,胸口再次多出了一道剑伤。

    与之前的叠在一起,刚好形成了与上方苍天一模一样的十字剑伤。

    他握刀的双手,无力地张开,紧握在手的两把名刀似要脱手而出。

    “不!我怎么会死!”

    “老子可是约翰船长……悬赏超10亿的大海贼。”

    “我还没拿到洛克斯船长的宝藏,怎么能死在区区海军的剑下。”

    也不知道是强烈的求生欲支撑,还是对洛克斯宝藏的贪婪在作祟,正当格里芬和时雨要脱手而出之际,约翰体内忽然涌现出一股力量,让他得以紧紧拽住手里的名刀。

    不止如此。

    伤势严重,半只脚都已经踏入的地狱的他居然强撑着一个口气,率先朝着不远处的罗阎吹响了进攻的号角。

    嗤嗤

    霸王色黑雷,如张牙舞爪的黑龙,迅速缠绕住两把长刀。

    紧接着。

    约翰眼眸凶光大放,手中格里芬和时雨同时斩出。

    轰隆

    恍惚间,偌大的码头上空居然出现了一只活灵活现,庞大无比的狮鹫。

    只见它双翼展开,轻轻扇动之间,虚空之中顿时刮起了一阵飓风。

    咔嚓

    这一股飓风似有无数细小斩击波构建而成似的,飓风所过之处,巨石被斩碎,古木被切断,就连苍茫大地也被斩出数以百计,密密麻麻,纵横交错的刀口。

    如此可怕的斩击风暴,一旦被卷入其中,处境绝对将比千刀万剐还要惨烈,还要痛苦。

    “雷雨!”

    然而,面对呼啸而至的斩击飓风,罗阎却由始至终都没有多看一眼。

    这一刻。

    视线之中仅仅只剩下手里的雷雨。

    他似要将这一把自己最初得到,也是陪伴了自己三年之久的名刀彻底烙在心头。

    轰隆

    直至那声势浩大,仿若要鲸吞一切的斩击飓风席卷至身前,如同雕像般一动不动的罗阎终于将雷雨插回刀鞘。

    他知道。

    刚才的那一眼是他最后一次看到雷雨了。

    下一次的拔剑。

    雷雨将荡然无存。

    锵

    仿佛是在安抚罗阎,又似为了证明自己能承载斩天拔剑术的锋芒,并在有生之年完成剑斩大剑豪的壮举,雷雨明明还在剑鞘之中,但妖异的血芒却犹如潮水一般,从剑鞘与剑锋间的缝隙中溢出。

    远远看去。

    此时的雷雨就像是整把刀都沐浴在了沸腾的鲜血之中。

    “斩天拔剑术!”

    感受到雷雨的变化,罗阎面沉如水,五根手指握紧剑柄,当视线缓缓移至面前的斩击飓风上,他右手猛地拔剑。

    锵

    血红,却又布满裂纹的剑身刚一出鞘,骇人的血色刀芒瞬间绽放,以铺天盖地之势扩散开来。

    轰隆

    顷刻间,声势浩浩荡荡,比天灾台风还要恐怖的斩击风暴瞬间就被血色刀芒所淹没,连一朵朵的浪花都没有半点溅起来。

    咔嚓

    血红苍天,再添一剑痕。

    十字剑痕,远远看去,变得跟一朵雪花似的。

    不过不是白色,而是猩红如血的颜色。

    噗嗤

    约翰全身僵硬,骤停在原地。

    紧接着,在短暂地抽搐后,双臂,双腿同时齐跟断开,从躯干中分裂出去。

    随着双手、双腿滚落在被鲜血染红的泥土上,手里的两把名刀再也握不住,滚落在地上。

    啪

    也不知是巧合,还是名刀会自行择主。

    格里芬在从约翰手里脱手而出后,居然一路滚落至罗阎的脚边。

    反倒是时雨。

    也不知是否畏惧。

    畏惧罗阎,害怕自己配不上眼前这位将自己的前主人斩杀的剑士。

    咔嚓

    罗阎没有去看脚边格里芬,也没有理会时雨,在第三次施展斩天拔剑术后,他的目光就一直没有在雷雨身上移开过。

    在苍穹增添一道天之剑痕,在约翰被五马分尸的同一时间,雷雨在出鞘后,剑身在逐渐崩裂。

    噗嗤

    当遮天蔽日的血色刀芒完全消失时。

    罗阎手里的雷雨仅仅只剩下剑柄,至于剑身……此时已经碎裂成一块块碎片,洒落一地。

    最后的一次拔剑!

    他斩了苍天,斩了约翰,但也斩了手中的雷雨。

    一如当日泽法所言。

    斩天拔剑术的锋芒太盛,连天都能斩。

    根本不是区区一把大快刀能承受得住。

    然而。

    由始至终,罗阎都没有从雷雨身上感受到怯意,或是退缩。

    反而对于承受斩天拔剑术三次,剑斩大剑豪一事,甘之如饴。

    这把妖刀的骄傲。

    让它在被弃之不用与剑斩大剑豪间,选择了后者。

    哪怕代价是刀毁当场。

    “拔剑术练得太强,原来也是一种烦恼啊!”

    罗阎微微一叹,表情有点郁闷。

    过刚易折。

    他算是首次体会到了。

    难怪像罗杰,白胡子这些顶级强者,大战之前总要往自己的无上大快刀上抹上一层武装色护刀油。

    除了增加攻击力外,保护刀才是关键。

    同时,他也明白了日后成为大将的黄猿,赤犬明明都有一手媲美大剑豪的剑术,但一个却选择用光子凝聚成剑,一个更是直接弃刀不用,以岩浆代替剑术。

    实在是品质低于无上大快刀的武器,还不如聚光成剑,还不如岩浆成拳。

    只有无上大快刀,才配得上顶级的将皇强者。

    偏偏无上大快刀却只有十二把。

    根本不够将皇一级的强者分。

    独自感慨了一会后,罗阎脱掉了身上的正义大衣,将散落一地的雷雨碎片包裹起来。

    他对雷雨承诺过。

    之后,一定会寻找到刀匠,将其复原如初的。

    做好这一切后,他先是将时雨捡起来,随意看了一眼便插回刀鞘,将包裹着雷雨碎片的正义大衣跳起来,扛在肩膀上。

    良快刀扁担。

    还行。

    “格里芬!”

    罗阎目光落在了脚边的格里芬上,然后伸手将它捡起来。

    锵

    刀一入手,一阵铿锵刀鸣顿时响起。

    旋即,他立马从这把刀上感受到了一股远超雷雨的锋芒与坚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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