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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我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你是三班的马风云?我貌似以前见到过你。”

    陈梦瑶坐在凳子上,好奇地看了马风云一眼,似乎回忆起了眼前这个人,微微一笑,说道:“你也是过来看书的吗?”

    马风云从容地坐下来,也不拘束和害怕。

    钱是男儿胆。

    赚了钱的男儿,说话都可以大声一点。

    没赚钱的男儿,甚至连狗都会嫌弃,说话更是不敢大声。

    以前马风云觉得自己配不上最好的蓝莲花,现在他觉得自己有资格去追逐美好的爱情,去追逐自己心中的初恋。

    暗恋,永远都是无法开花的苦果。

    现在马风云能够看穿收益率,便是也有了追逐心中初恋白月光的资本和能力。

    他不想要错过初恋,就此悔恨一生。

    有钱了,该干什么?

    享受人生,圆满人生,不留遗憾。

    就是这样的简单和质朴。

    “我看你今天是过来看我家漂亮姐姐的吧!”

    马乐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在了马风云的身后,对着马风云使用了一个白眼,自然地走到陈梦瑶的身边,说道:“是吧,梦瑶姐姐。”

    陈梦瑶转头看着马乐俏皮可爱的表情,微微一笑,说道:“这又是谁家的外逃小公主又过来了?快点过来,让我好好看看。”

    “哼,不理你了。”马乐摇晃着自己的双马尾,皱着琼鼻,说道。

    “好了,不取笑妹妹了,总行了吧!”陈梦瑶微笑道,然后,又问道:“马乐,马风云难道就是你经常提及的那个远方的大堂哥?”

    马乐看了一眼马风云,轻轻地点了点头,说道:“嗯。”

    马风云一脸尴尬不知所措,他着实不适应这样的情况。

    他临阵脱逃了。

    带着自己的东西走了,临走之前,他也没有勇气说出那句话。

    马乐两个人望着落荒而逃的马风云不由得笑出声来了。

    对于这种少男的心思,两个人也算是了如指掌了。

    别看她们刚刚成年,却也是人小鬼大,该懂得都懂了。

    马乐之前就知道马风云暗恋陈梦瑶的事情,所以,很早就决定帮自己的蠢哥哥一把,去主动与陈梦瑶搭关系,套近乎,刺探情报,为两个人牵线搭桥。

    只是马乐万万没有想到,马风云简直就是一个怂货和孬种。

    偷偷地暗恋别人算什么本事?

    有种你就站出来表个白啊!

    本来马乐以为要等到马风云大学去了之后,这件事情才会出现转机,自己或许才能够给这个呆头鹅创造一次亲密约会的机会。

    她万万没有想到,今天竟然会在这个地方巧遇了马风云和陈梦瑶两个人。

    马乐看着远去的马风云,不以为然的拿过陈梦瑶手中的书籍,说道:“你就笑话吧,他也就这个水平了。”

    陈梦瑶对待马乐态度就很随意了,一点都不高冷,说道:“你那个哥哥,我不感冒,至少容貌不差。”

    颜值党,看的就是颜值。

    马风云虽然之前穷了点,但是身材挺拔,1米85的身高,剑眉星目,帅气俊朗的外貌,经常锻炼身躯显露出来的流线形肌肉,妥妥滴一个宝藏男孩,大帅哥啊!

    简单来说就差一个多财多亿的富字,就可以进化成高富帅了。

    现在马风云拥有了一双看穿收益率的双眼,算是妥妥滴的未来高富帅。

    就算只是简单了解过马风云在金融领域的非凡赚钱能力,无与伦比的天赋,让马乐能够很轻易地看出来,自己家的哥哥未来前途无量啊!

    马乐之前熄灭的心思便是就从此刻开始又变得活络了起来。

    趁着逗趣玩乐的功夫,马乐在陈梦瑶的身边摇了摇胳膊,望着那高深的山峰,扫视了一眼,看到万里雪山一片白,白的耀眼啊!

    天气炎热,陈梦瑶也穿着比较清凉。

    因此,当马乐近距离接触的时候,那种百合味道的香气就更浓厚了。

    马乐觉得这门婚事,她撮合定了。

    自己家的哥哥是最好的人儿,高富帅。

    自己家的姐姐是最美的人儿,白富美。

    现在看上去这门婚事,门不当户不对,虽然有些困难,但是,马乐坚信:要不了几年,自家的哥哥就会成为大富翁,真正的有钱人。

    到时候自家哥哥就是白手起家的富一代了。

    当马风云有了身份地位和各种钞能力之后,完全可以配得上自己的白富美姐姐了。

    她滴溜着眼珠子,谋划着未来的事情,对着陈梦瑶,询问道:“梦瑶姐姐,你真的已经报考了山城大学了?”

    陈梦瑶下意识的看了看马乐一眼,说道:“嗯,我已经报考了山城大学。”

    “乐妹妹,该不会真的打算撮合我和你表哥吧!?这是不太可能的事情,我们之间的身份差距实在太大了。门不当户不对,就算是我点头答应了,只怕我父母亲也不会答应的。除非........”

    “那不可能。”想到这里陈梦瑶停顿了一下,摇了摇头,甩掉了心头那荒诞的心思和想法。

    现在已经步入到了2014年了,再也不是之前那种哄哄小姑娘的时代了。

    现在这个时代,没有任何身份背景,想要赢取白富美,那也得有拿的出来的东西才行啊!

    你不能够指望别人家的千金大小姐,跟着你一个穷小子,每天啃馒头,吃泡面吧。

    这就是现实,同时也是陈梦瑶必须要思考的问题。

    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那不是假话。

    然而,还有一句话很少有人知道,那就是富人家的孩子更早熟。

    无论是心理还是各种生存技能方面,那种阶层之间的鸿沟,肉眼可见。

    陈梦瑶并不看好马风云未来能够打破这个逐渐固化的阶层。

    按照她的想法,自己未来应该不太可能与马风云有太多的交际。

    她将会升学到山城大学去,作为国内一流的本科院校,自己也会这个平台上展露风采。

    从小到大的精英教育与从小到大的基础教育,也就注定了马风云未来很难追赶上来。

    不提身份背景,就说学习能力比试,马风云不过三流本科,自己则是985,211,就凭这些马风云就不知道比她差了多少。

    这样的小人物,又怎么可能是她未来的心上人的选项呢?

    不过,马风云是真的长的非常帅气。

    在学校的时候就被人称呼为校草,小镇吴彦祖,再加上马风云现在处在颜值巅峰时期,身上那种阳光硬朗的气质,对女孩子来说充满了致命的诱惑力,真的了不得。

    这也是陈梦瑶真正犹豫的原因之一。

    不得不说,颜值高就是牛逼。

    毕竟,颜值也是一种稀缺资源啊!

    即便是现在的华夏首富马芸身价千亿,那也是无法改变自己的颜值窘境的。

    这就跟唱歌一样,老天爷赏饭吃,全靠天命了。

    马乐仍旧不甘心,自己内定的嫂子可不能够就这般轻易地就给放跑了。

    于是,她撒娇似的说道:“风云哥哥,接下来也会去主城读书,到时候陈大美女给个机会呗?”

    陈梦瑶思考片刻之后,摇了摇头,说道:“到时候再看吧!”

    她对马风云没有厌恶的情绪更没有玩弄马风云情感的意思。

    只是双方身份和地位之间的差距实在太大了,作为一个理智的大院子弟,两个人要是真的开始谈恋爱了,未来的他们又真的又有可能走到一起,站在一起?

    一抹不该有的愁丝,吹皱了少女的心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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