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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 我见青山多妩媚
    似乎因为解决了困扰多日的难题,阎婆惜重新从骨子里焕发出笑容。

    她快乐了,王伦也觉得很快乐。

    好人做到底,送佛送到西。苏过和他们只是萍水相逢,却能和他们一见如故,还帮了不大不小的忙,当然要表示下。

    没有别的好处,好话总要说一说的,所谓惠而不费。

    “小可替阎姑娘谢过兄长高义!”他特别把“高义”这个词认真说起,就是要表明了,做这个事,是大哥您个人品德高尚,与我无关。

    “贤弟不必客气,愚兄答应你的事,一定会做到的!”不动声色之间,苏过已经把王伦欠下的人情砸实了。

    今天的事,都是看在王伦的面子上。

    “那奴家便只谢官人罢了!”阎婆惜望着王伦深深拜下去。她口中的“官人”,可不是王伦是谁?于是也把这个事实砸实了。

    “小可无尺寸之功,安敢受姑娘如此大礼!”王伦极力推辞。

    但是阎婆惜推金山倒玉柱,王伦最后只能受了。但是怎么说呢,虽然表面上客气,但是让美女拜伏在脚下的感觉,真好。

    苏过只在边上吟吟地笑。

    “你们不必如此客气!依苏某见识,不若阎姑娘亲奉三杯酒,王贤弟就玉手品尝,然后当场做一首诗词来回谢,以不负美人之恩。如此雅事,阎姑娘觉得如何?”

    他虽问“觉得如何”,但语调之中的那种期待之情,阎婆惜却听得真。虽然苏过卖了面子给王伦答允过问她的事情,但是最终能否成行,仍在他一念之间。并且明年的“金明诗赛”,需要其出力之处尚有多处,自然他的话效力非同一般。

    他这么问,阎婆惜自然没有否定之理。而且,她还存在一个小算盘,即让这位崭露头角的年轻词家乘机为她作一首曲子来,传到外面也是涨身价的事。

    “苏先生的提议,正合奴家愿望!如此,官人便饮了这第一杯酒,奴家敬候大作!”说着,她便真的用纤纤玉手斟满王伦案前酒杯,然后双手擎起,递到他的嘴边,来了个举案齐眉。

    我靠,巨大的失策啊!对他来说,“做”一首诗词并不困难,但在这种场合下被她三杯酒便又破去一首词,未免太廉价了。话说,坐吃山空啊,手里的存货再多,也须留到刀刃上!

    不过形势比人强,冲着阎婆惜如此贴心地把酒放到嘴边,闻着佳人香喷喷的味道看着又赏心悦目,认栽就认栽了,想当初自己到矾楼想送货都送不出去呢!

    最重要的是他也有折服苏过的心。不管对方是不是真的看中他的“才华”,也不管对方有什么目的,但是以苏过的地位来讲,能让他真正看上眼的,最终还得是自己的本事。

    那就让对方作为自己来大宋的重要宣讲人之一,为他发声,让词坛瑟瑟发抖吧!

    酒都端到嘴边了,拒绝显得那么不尽人情,而且阎婆惜刚才也喝了几杯,一轮红晕映在她的俏脸上,直让人不忍心刹风景啊。

    王伦真的就她的素手满饮了。

    “阎小娘子的这杯酒,让小可醉醺醺的,如何还能做得了诗词?不通!”所谓先抑后扬,王伦是上过酒桌的人,知道厚积薄发、后发制人的道理,怎么着也要拿捏几下,让他们知道好诗词不是那么轻易便能出手的。并且越是推辞、越让人觉得失望,最终结果也许才会越让人觉得出人意料。

    “奴家看官人思绪饱满,不像是不胜酒力!孙姑娘的洗脚水也吃得,偏偏在奴家这里便出幺蛾子,莫不是奴家的酒不入官人的意不成?”

    阎婆惜含嗔似怨的一阵诉说,让王伦招架不住。他一个连正儿八经女朋友都没处过、工作没两年便来到大宋的小处男,哪撑得起见惯了风月的阎婆惜的那张巧嘴?

    明明和孙三四没什么的,被她一说,倒似有过什么多深的瓜葛一般。

    唉,不是酒不入意,而是哥想的是要待价而沽啊!

    “不是!有苏先生这等诗文大家在此,小可安敢班门弄斧?便是有三分力气现在也不敢出!再说小可绞尽脑汁只做得这两首,便成了程咬金的三板斧一般,阎姑娘非要赶鸭子上架,这不是要小可献丑么?”王伦继续谦虚说。

    待价而沽,难免要藏拙、谋定后动…

    然而苏过却笑着说:“贤弟的一句‘青山遮不住,毕竟东流去’,是何等的大气豪放!‘我是清都山水郎’一句,又是何等的狂放不羁!本以为贤弟是性情中人,手下却太不爽快!某不信了你会只有这三板斧!还不快快做来!”

    虽然他是笑着说的,话里却对他推辞表示了不爽之意,因为王伦的表现根本不像江郎才尽的样子,他的拒绝也不尽不实。

    好吧,过度的谦虚就是骄傲了,特别是当着苏过这等人物。要想折服他,还得再下点功夫。

    苏过是苏轼最得意的儿子,肯定对其父的豪放词风从骨子里是欣赏的。自己做的这三首诗词虽然达不到东坡先生仙风飘逸的程度,但胜在大气放纵有隐士之志,各有其趣。

    他喜欢这三首诗词,说明他骨子里有恃才放旷的潜质,对自己的这种不羁是认可的。那就投其所好,继续这一类的诗词吧。还好,资源丰富。

    这一瞬间,他已经转过无数个主意。

    “见笑了!想小可自幼便熟读各类书籍,天文地理无所不通,自诩见识不凡,在乡间小有名气,所以小看天下人!但自流落东京以来,无亲无朋,却又不得不在国子监蹉跎岁月。

    前日见着阎姑娘,一见如故,才知道前半生是白活了,便想着似三变前辈所云‘忍把浮名,换得浅酌低唱’了此残生的。

    然昨晚见着小苏先生与贺梅子之后,才知道人外有人、天外有天!两位先生的风度小可都是羡慕的,小苏先生的高义小可更是钦佩。

    蒙先生和阎姑娘青眼,待为上宾,本不敢献拙。但是先生和阎姑娘一番鼓励之意,王伦只得生受了,便作一首《贺新郎》聊作检验!若是能入得先生和阎姑娘之眼,咱们便正式结社,共同为阎姑娘明年的出彩出人出力;若是做得不好呢,咱们便一拍两散,免得污了先生的眼!”

    他这一番话洋洋洒洒,其实隐藏着几层意思:哥是有本事的、哥做以上诗词是因为不得志的、哥现在生活不易是需要银子而不是浮名的、哥给你们面子。

    第一层意思是给苏过听的,他人脉广,万一有机会把自己引荐给达官贵人的话,去不去两说,自己名声起来了。阎婆惜对苏过的了解很多,也在他心中倚为需要重点结交的一类人;

    第二层意思是说自己,在为自己诗词的“另类”而洗白。有才而不得志,只能恃才放旷了。“词言心声”,于是这些诗词的诞生便很自然;

    第三层意思却是点一点阎婆惜,别给哥搞些虚头巴脑的东西,快拿银子是正宗;

    第四层意思便是哥的能力像海绵里的水,挤一挤便会有的。这也是宣传自己的一种策略,却是同时给两人听的。

    苏过便点点头,看来是知道王伦的一些事情的。阎婆惜也秉起神,她知道文人的一些酸毛病的,在丽香院里见得多了,只是那些人没办法像王伦这样出手便技惊四座罢了。

    “甚矣吾衰矣。

    怅平生、交游零落,只今馀几!

    白发空垂三千丈,一笑人间万事。

    问何物、能令公喜?

    我见青山多妩媚,料青山见我应如是。

    情与貌,略相似。”

    阎婆惜在诗词上的造诣到底很浅,只听懂他的慨叹之意,但仍觉得“青山”之句甚好。她口中默念良久,竟似痴了。

    苏过却敛容敬坐。名家一出手,便知有没有。姑不论这上阙作的是好是坏,光寥寥数句,竟然有三处用典,而且极为精当自然,这份驾驭诗词的功力便非同小可。

    这首词的原作者辛弃疾本自好用典,虽然常常让人拍案叫绝,但是有时也难免有晦涩难解之嫌,所以在文学史上有个“掉书袋”的雅号,不过如果是拿来唬人却是极好的。

    “甚矣吾衰矣”引用了《论语》中的典故,“白发空垂三千丈,一笑人间万事。问何物能令公喜?”数语,又连用李白《秋浦歌》“白发三千丈”和《世说新语??宠礼篇》记郗超、王恂“能令公(指晋大司马桓温)喜”等典故,叙自己徒伤老大而一事无成,又找不到称心朋友,写出了世态关系与自己此时的落寞。

    至于“我见青山多妩媚,料青山见我应如是”两句,是全篇警策。也许王伦是因为无物(实指无人)可喜,只好将深情倾注于自然吧?于是不仅觉得青山“妩媚”,而且觉得似乎青山也以词人为“妩媚”了,这与李白《独坐敬亭山》之“相看两不厌”是同一艺术手法。

    “贤弟此词做得痛快!”苏过不禁击节长叹:“吾真不如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