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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章 美女与大虫
    那边秀秀也笑起来,在人生地不熟的东京,遇到熟人的感觉真好,哪怕她曾经对他连打带踢来着。

    帘子重又掀起来。

    在帘子打开的瞬间,王伦注意到车厢里另有个女人的倩影,堪堪和他照个正面。那女子惊呼一声,急忙甩下帘子。

    虽然只是惊鸿一瞥,却瞬间让王伦动容:所谓的天姿国色,不过如此!

    和秀秀在一起,该是潘金莲了吧?也只有她了。

    “官人怎么也到东京了?”秀秀问。

    “小娘子怎么也到东京了?”他敛神问。

    两人异口同声地发问,然后一起笑起来,对神同步表示有趣。

    “阿郎新在朝中任职,奴家便和小娘子一道来东京。正想着举目无一个亲朋,便见到了官人…”秀秀真的很高兴。这年头出远门不易,在偌大的东京街头能遇到熟人的概率是少之又少。

    所谓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是也。

    但是还有背后一枪之说,不过显然王伦不会往背上打就是了。

    “小可蒙令公之德,被推荐到国子监读书。大恩未得蒙,便遇到小娘子----这车里坐的可是潘家娘子?容小可拜见。”

    秀秀既然这么说了,这车里必然是潘金莲无疑,王伦怎么可能舍得放弃联络感情?完全是合情合理的搭讪么。

    这年头对于男女之防并没有那么严----宋代甚至是整个封建王朝中最宽松的朝代,但是并不妨碍女孩子害羞,比如潘金莲。

    但是王伦这么说了,作为知书达礼的大家闺秀,她不可能不露面的。

    “正是奴家,官人一向可好?”

    王伦自从看到秀秀,那双眼就没从帘子旁边移开过。此时觑得较近,那张脸几乎一览无遗地浮现在他的面前。饶是他已有心理准备,还是从心底里涌出种种感情来。

    这是一张不输于后世任何一位明星的脸:唇红齿白、笑靥如花、眉目如画,完全可以叫做倾国倾城啊!这年代的女人顶多打扮化妆,却不会像后世那样在脸上有刀刻斧凿的痕迹、只能由其后代的样子来判断是否被人工易容,所以那张脸一定是天然的。

    近期看过的美女中,只有阎婆惜和孙三四能和她媲美,但前两者久在青楼,不可避免地沾上风尘气。潘金莲却是清心玉映,一下子就打动了王伦的心扉。

    娶老婆还是娶这样的女人好。

    一瞬间王伦把孩子的名字都想好了。

    王伦便突然有了生活的动力。

    “拜见娘子!”他的礼貌是真诚的,并且作出今生自忖最认真最标准的一个揖。

    车厢里潘金莲也回了一个万福。虽然隔着车厢只能瞥见一角,但她依旧做得有模有样,展现了良好的家教修养。

    久未见面,难免攀谈起来。原来潘公得宿太尉保举,现已担任左谏议大夫。

    对文人治国的大宋来说,这曾经是个很风光的职务。北宋前期,左右谏议大夫多出领外任,或兼领别司,不专言职,用为五品寄禄官。元丰改制,复置为职事官,设员一人,从四品,隶属于门下省,与右谏议大夫同掌规谏讽谕,领谏院。凡朝廷有失,大事则廷诤,小事则论奏。

    但是在昏庸的徽宗时代,王伦对它并不看好。想想看,向一个昏君求纳谏?要是这么容易,还叫昏君吗?

    蔡京当权时,有多少人因为上书言事被贬被杀?躬逢末世,连太祖皇帝颁布的“不杀文官”的誓言都顾不得了。有多少有骨气的官员回为上书直谏被贬的贬杀的杀,弄得朝堂乌烟瘴气。

    不过对潘公能做官他还是很高兴的。俗话说朝里有人好做官,虽然左谏议大夫并不是实差,不过在王伦看来,对自己将来也是有益的。

    宿太尉的关系因为他职务的原因太远,而潘公则接地气多了。

    另外多了和潘金莲亲近的机会,这是意外之喜。

    问了她们的地址,王伦便约了下个休日登门拜访。当然,用的是感谢潘公帮自己入外舍读书的理由。

    这边说得正投机,根本没注意到前面街上噪声响起,同时身边的人开始向后跑,有人则忙不迭地惊叫:“快躲了!大虫来也!”

    正不明所以间,街边有人冲他大喊:“兀那书生,快躲开了事,别被他冲撞了,不是耍处!”

    王伦毕竟不傻,趋利避害的本能还是有的,当下立刻跳起来缩到街边,还不忘招呼秀秀她们赶紧驾车离开。

    这才招眼看去。我道是什么大虫,原来是个耍酒疯的人!

    不过那个人倒是一幅好身体,长得黑凛凛地一个汉子,面目丑陋、很像犀利哥那样有型,正东倒西歪地走过来。

    “这是何人?”他奇怪地问。朗朗乾坤、天子脚下,大家却怕一个醉鬼,有些奇怪。

    “书生不知,这人是京师有名的破落户泼皮,叫做没毛大虫牛二,专在街上撒泼、行凶、撞闹,连为几头官司,开封府也治他不下,以此满城人见那厮来都躲了。”有知根知底的人便说。

    王伦了解了,这不是那个被杨志卖刀时砍死的牛二么,想不到他在这里出现。

    对于这种人,也确实难缠,对普通老百姓来说根本惹不起,就是官府也拿他没办法。因为这种人,那是标准的大错不犯、小错不断、气死领导、难倒法院。

    报官把他关进牢房吧,罪行又不大,他不杀人不放火的,能关多久?他屁都没有,关他对狱卒来说,也榨不出半点好处。他如果在牢里闹腾起来,岂不是给牢房添乱。所以还不是要放出来。

    被他打伤了只能自叹倒霉,因为他一个人没家又没钱,赔是没地赔的;但如果打伤了他,呵呵,你总是有家有业的吧?

    俗话说狗可以咬人,人却不能反咬回去。所以对牛二这种人,都是能不招惹就不招惹。几年下来,愣是给他闯出了“没毛大虫”的称号来。

    今天牛二不知道从哪里灌了些黄汤,酒足饭饱之余便又要回他的小窝休憩。和往常一样,他像皇帝出巡一般用醉眼扫了扫洁净无人的大道,很有成就感。如果没有异样,待一会他就会像平时一样,在梦里过神仙般的日子。

    然后他的瞳孔突然亮了起来,然后踉踉跄跄冲向临街的一处破旧的柱子,那旁面靠着一辆车子,应该也是想躲他来着。只是马车毕竟太大,路窄人多,根本来不及离开。

    我没毛大虫所到之处,竟然还有人敢挡道?牛二很不忿地上前理论。

    其实车夫已经尽可能地让了,而且空地足以容纳三四辆马车并排而行,牛二找事,只是借故。车夫看来知道这个人,只能约束住马,不想与他冲突。

    牛二也是光棍的人,不理睬车夫,却伸手掀起车厢帘子。

    然后传来几声女子的尖叫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