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王伦数日不见,李师师也没甚奇怪,谁家还没有几件事啊?见他大早上过来,知道他心里急,便把红玉叫来跟他一道去。
既然请人帮忙,红玉又是个小姑娘家,肯定不能让人跑去。所以杜迁先安排提前租了一辆马车。
本来有一种专门用来供女眷乘坐的牛车,这种车可以乘坐六人左右,而且分为上下层,上层是卧铺。而且前面是有门帘盖的,后俩也会有勾栏门和垂帘。
可是红玉却嫌它慢。如果是李师师乘坐自然另当别论,她自己却受不得,宁愿乘马车颠簸,只要快。
倒很合王伦的心意,毕竟一来一去时间花费太久了,办正事可能会不够吧,这是他的想法。
好在有车夫,倒也不虞孤男寡女不便。随着车夫一声吆喝,马车起驾,直奔东水门而去。
按王伦的意思,是先到安仁村,拜会当地里正,然后会同相应人员再到县衙处置房屋交易事宜。但是红玉却否定了他的意见,而是直接让他去祥符县衙。
走上层路线,王伦懂,难得的红玉更清醒,这份眼力和自信不是盖的。
宋时祥符县治就在东京城内,与开封同城,所谓“附廓”。
有句话说的好,“三生不幸,知县附郭;三生作恶,附郭省城;恶贯满盈,附郭京城。”开封是宋朝首都,祥符县治在这里,每天面对的都是朝中重臣大员,区区一个县令的小身板如何压得住?
所以王伦见到的刘知县就是这么一幅萎靡不振的情景。
在宋朝,京畿所属县的县令,即所谓赤县令,为正七品。相比较京畿附近县的县令为正八品,其它州的县令为从八品,级别是最高的。
但是这种级别在东京就不够看了。宋代庞大的冗官系统,让官多吏少的事实尤为突出。东京的人口虽然多,但出门不碰到几位大员真的无趣。
好在这位县令背后有人----若无人的话也坐不稳这个位置,就不知道他是谁的人,但红玉报出李师师的名字显然很好用。
“原来是李娘子有命,下官安敢不从?”
“看中了安仁村哪块地?下官这就出具手续!”
原来李师师的名头这么好使!王伦觉得,花两万贯聘用她值了。至于县衙如此巧夺横收,在王伦眼里也没有那么讨厌了,毕竟是帮自己。
“便是安仁村南边靠汴河的一处围田,只是听说被衙上封了…”
刘县令不免存疑,实际上是近来他封的田地太多,已经记不住了。
“如此,待本县前去看看。若是没有挂碍处,当场便处理了!”
其实他只是想讨个人情,什么叫做有挂碍?只要是祥符县境的土地,他都有权力处置。当然,难度也是要表现一把的----没有困难,怎么能体现出做事的不易?怎能让师师娘子知道他的一番好意?
于是好人做到底,他竟然不辞劳苦,顶着烈日亲自跟到现场,也不管公务繁重了。
于路,这位县令不免问及王伦的身份,红玉帮他说了。其实路上早已商定,就说是李师师的表弟,反正两人不同姓,也无从查起。&nbp;&nbp;
王伦便也应承下来,只说是要在那边建一个作坊,需要一块地。
为了避免将来土地再有纠纷----这年头手里有田契不顶用,官府想搞你,总能找出个子丑寅卯来。王伦说话的时候用了春秋笔法,话里话外透露出也有李师师一份的意思来。
她会领自己的两万贯,可不是有一份?但在县令听来,那就是李师师的产业,不禁暗自侥幸,谓这个忙帮得好。
以李师师的身份,真的如她的意了,只消在皇帝面前那么一说,可比什么都管用!刘县令想到此处,那份殷勤的心便更热烈了。
从县衙到安仁村约莫十里之遥,宋时官员出行极少有轿子的,官员出行一般是骑马或乘车,所以很快就到了地方。
父母官驾到,当地乡绅里正都来迎接,王伦看到闻学究赫然在列。
刘县令把来意讲了,里正倒没有什么,他只是替朝廷看顾地方,给谁都可以。只是可惜了那块地,原本他也看中的。
闻学究却吃了一惊,他看着王伦的脸阴晴不定,忍不住出来说道:“县尊大人,若是别的田地倒也罢了,这可是本朝秘书少监范良范大人的宅院!范大人一向在乡里颇有佳声,如今因事吃了官司,查封使得,却不好把房屋变卖了!”
刘县令依稀记起好像有这么回事,但是现在范良已经入监,便再也不是什么秘书监了,倒不足为惧。至于乡里的名声,名声抵个屁用?
“此事大谬!范良的宅院查封,原本是朝廷的法度,本县的首尾。现在他的案件已经大白,他本人已伏法,他的家人都已徙回原籍,这个宅院便交由本县处置!”
“此地方圆百亩,都是花淤地,沽价两百贯;两进院落,沽价三十贯,另加屋税三贯。四邻俱在,本县也现带了房牙,定贴、正契俱全。若是乡邻有愿,俱可参与购买。”
地价不算贵。熙宁五年(1072年)&nbp;&nbp;,朝廷出卖开封、京西等地的官方淤田,分为2等4级:第一等的赤淤地每亩3贯至2贯500文,第二等的花淤地每亩2贯500文至2贯。
但是汴河两岸的淤田用于耕种时产量并不高,所以单价低于标准的花淤田一些也正常。但是考虑到上百亩的数量,这个价格就让人却步了。
来时,刘县令已经知会了王伦关于田地的价值,也知道王伦准备了几百贯,因此心中有数。
“遍问亲邻”是必须的一关,因为宋律,同等条件下,亲邻有优先购买权。当然,这个价格,普通的乡民是拿不出来的,也就是说,根本不存在有人竞价的可能----其实即使有,他也有对策。
果然,面对近乎天价的金额,闻学究无奈了。田是官府的,交易并无异议,关键是置于田地上的房屋被刘县令打包拍卖了。
而经过了官府备案、经官府验证并纳税,在“白契”上粘贴了官方排版统一印刷的契尾,钤盖县州府衙官方大印,规正三寸许、方制、篆体之后,便成了“红契”。
这意味着王伦第一次在这个大宋有了自己的一份固定资产。
合法的。??